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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经2】003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二00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均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建设项目实施和旧!城改:造,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和保护文物古!迹并遵循《公开、?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一)【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二《)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
(三)—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 湘潭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所辖县(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
: 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物价、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协助做好与房屋【拆迁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并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前款第(】四)项?中的拆迁方案—包括拟拆迁范—围的房屋基本—情况、拆迁期—限、拆迁实施步骤、!各项补偿、补助费用!预算、?安置:房源、拆迁》工作人员名》。单以:及与承担房》。屋拆除的建筑—。施工企业签订的【拆除:房屋施工合同
】 国土部门净【地出让?项,目实施房屋拆迁的可!以免予提交本条第】(一)、(二)、】(,三)项资料
第】七条 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拆迁人须按】规定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开户银行的专门帐!户,全部用于拆迁—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监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的,具体办法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九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做】好拆:迁政策、拆迁—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不得】擅自:调整拆迁范围或者】延长拆迁《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提出?延期:申,请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
—
第十一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房屋;!
,
,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拆迁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取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执业证后方【。可从:事拆迁工作从事城】市,房屋:。拆迁的单位其执【。证上岗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人
拆【迁工作人员在拆迁活!动中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出示拆迁《执,业证未?出示执业《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以】。拒绝配合《
第十三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
【
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准并【具有与拆迁》量相应的拆迁—执证工作人员方【可从事拆迁工作
】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拆迁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必须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单?位拆迁?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四条】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依照本办》法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地点、楼层、建】筑面积、《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统一使用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监制的规!范文本
》第十五条《 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六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第十?八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将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九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被拆迁房屋—的,拆除施工必》须,由能:。够确:。保安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承担房屋拆》除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负】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拆迁人选】。择拆迁方《案中: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拆除】施工
建筑施!工,企业在房《屋,拆除前?应当制定拆》除房:屋的实施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完毕后拆迁人—应当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验收领?取合格证否则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除完毕后15日【内到房产《、国土部门办理被】拆,除房屋?及土:地的权属注销手续未!注销的不得进行新】的房屋产权登记与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按原建安工程造!价结合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五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 :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和《本,条第:三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 因市《政,建设(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共停车》场、供水、排—水、污水《、防汛、码头、人防!。、,绿化:。等工程)项目拆【迁非住宅房屋不作产!。权调换
第—二十六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楼】层、朝向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按:。湘,潭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执行
—。
第二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用途等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已改:变房:屋用途的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依据
【
第:。二十八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产权调换房】屋,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九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第三?。十条 拆迁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为部!分产权的原》购,房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为全产!权后方可进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未规范【为全产权的按部分产!权所占份《额分:别给予补《偿安置
第三十一!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二条】 拆迁国有直管【公有住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补偿金额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拆迁人?按租赁房屋》补偿金额的30【%补偿给房屋承租人!70%补偿给房【屋所有权人
!单位自管住宅—。房屋拆迁可》参照直管公房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拆迁落实!私房政?策带户返还的—租赁住宅房屋应实行!货币安置《货币补偿款的10】0,%支:付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由拆迁人】按货币补偿款的30!%另行给《予,补偿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五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
第三?十六条 《住宅面积《过小(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他住宅的合并【计算面积)》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拆迁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由—拆迁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36平方!米的房屋对被拆【迁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予以补—偿安置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拆?迁人、直管公房承】租人由民《政部门认定本办法】公布后建筑面积在】36:平方米?以下户型分户—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七条 拆—除住:宅用房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用搬迁《补助费用为每户【3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每超过1平方【米增加?2元搬迁补》助费过渡安置的发】给两次搬《迁补助?费
拆—除生产?、经营用房拆迁人应!当按照拆卸、—搬运、安装生产设备!的实际开支支—付搬:迁补助费《对无法搬《迁或者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所废弃生!产设:备的剩余实际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第三—十八: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为被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4‰》每户每月《。最少:不低于?120元
》
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拆】迁人不再付》给临时安置》补偿费
第三【十九: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期—房安置的过渡—。期限多层建筑—。。不得超过18个月】。高,层建:筑不得?超过30个》月
《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一)自—行安排周转》房的延长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的2【。倍支付延长》时间:超过一年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的!3倍支付
— (?二,),由拆迁人安排周转】房的除另有》约定的?外,延,长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支付;延长时间超】过一年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的2倍支付
】第四十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停产、停业【补助费每月》为,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的6》。。‰补助时间按实【际停:产,、停业?月数确定
第四十!一条 ?被拆除房《屋的装饰、装修【设备及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拆迁的;
!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六)受委托拆迁【。人转让拆迁业务【的
第《四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不按—照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 (三)对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四十四条 阻!。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辱,骂、殴打房》。屋拆:。迁人员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湘潭?市人民?政府1993年2】月18日发布的湘】潭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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