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 经20《0,。3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二00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建设项目实】施和旧城改造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和保护—文物古迹并遵循【公开、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一?。)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二)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
(三)—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 !湘潭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所辖县(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 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物:价、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协助【做好与房屋拆—迁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前款第(四)【项中的?。拆迁方案《包括拟拆迁范围【的房屋基本》情况、拆《迁,期限、拆迁实施【步骤、各项》补偿、补《助费用预算、安置房!源、拆迁工作人员】名单以及与承担房屋!拆除的建《筑施工企业签—订,的拆除房屋施工合】同
国土部门!净地出让《项,目实施房屋》。拆迁的可《以免:予提交本《条第(一)、(【二,)、:(三)?。项资料
《
第七条 》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拆迁人须按规定!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开户银】行的专门《帐户全部用于拆【迁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监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的?具体:办法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九!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做好拆迁政—策、拆迁《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不得擅—自调整拆迁》范围或者延长拆迁】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提出延【期,申请: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拆迁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取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执业》证后方可《从事拆迁工作从事】城,市房屋?拆迁的单位其执证】上岗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人
《
拆迁工作人】员在拆迁活动中【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出【示拆迁执业证未出】示执业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以拒绝《配合
第十三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
【
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准并具有与拆迁量】。相应的?拆迁:执证工作人员方【。可从事拆迁工作【
?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拆?迁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必须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单位拆!。迁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第十四条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依照本办法—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地点、楼【。层、建筑面积、【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统一使用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监》制的:规范文本
第【十五条? ,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六】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八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将!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九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被拆迁》房屋的拆《除施工必须由能【够确保安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承担房—屋拆除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负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拆迁【人,选,择拆迁方案》中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拆—除施:工
建筑施】工企业在房屋—拆除前?应,当制定?。拆除房屋的实施【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完毕后》拆迁人?应当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验收—领取:合,格证否则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除完毕后15日】内到:房产、国土》部,门办理被《拆,除房屋及土地的【权属注销手续—未注销的不得进行新!的房屋产权登记【与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按原建安工【程造价结《合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
第二十五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 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和本条第—三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因市政】建设(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共停车场、【供,水、排水、污水、】防汛、码头、—人防、绿《。化等工程《)项目?。拆迁非住《宅,房,屋不作产权调换
!第二十?六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楼层、朝向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按湘潭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用途等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已改变房屋—用途的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依据
第》二,十八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产权调换房【屋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九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条 拆迁》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为部分产权】。的原购房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为全产权后方【可进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未【规范为全产权—的按部?。分产权所占》份额分?。别给予?补偿安置
第三十!一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二条《 拆迁国《有,直管公有住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补偿金》额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拆迁人按租赁房】。屋补:偿金额的30—%补偿给房》屋承租人7》。0%补偿给房—屋所有权人
【 单位自管住宅】房屋拆?迁可参照《直管公房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三条 拆》迁落实私房政—策带户返还的租赁】住,宅房屋?。应实:行货币?安置:货币补偿《款的10《0%支付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由:拆迁:人按货币《补偿:款的30%另行【。给予补偿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五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住宅《面积过?小(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他住宅《的,合并计算面》积,)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拆《迁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由拆迁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36平《方米的房屋》对被拆?迁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予以补偿安】置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拆迁人—、直管?公房:承租人由民》政,部门认定本》办法公布后建筑面】。积在:36平方米以—下户型?分户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七条 拆除住宅!用房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用【搬迁补助费用为【每户3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每?超过1平方米—增加2?元搬迁补助》。费过渡安置》的发给两《次搬迁补《。助费
拆【除生产、经营用房】拆迁:人应当按照》拆卸、搬运、—安装生产设备—的实际开支》支付搬迁《补助费对无法—搬迁或者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所废弃生产设备的】剩余实际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第三:十八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为被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4‰每户每月最】。少不低于1》20元
【。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拆:迁人不再付给临【时安置补偿费
【
第三十《九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
: 期房安置的过渡期!限多层建筑不得超过!18:个月高层建筑—不得超过30个月】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一)自行安》排周转房的》延长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的2倍【支付:延长时间超过一【年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的3倍支!付
《。 (二)由拆迁【人安排?周转房的除》另有约定的外延长】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支:付;:延长时?间超过一年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的2倍支【付
:
,第四十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停—产、停业补助费【每月为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的:6‰补助时》间按实际停产、停业!月数确定
—第四十一条》 被拆除《房屋的装饰、装【修设备及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
?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拆迁的;
】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 (六?)受委?托拆迁人转让拆迁】业务的
第四【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不按照!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对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四十四条 阻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辱骂、殴打房屋!拆迁人员《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湘潭市人】民政府19》93年2月1—8日发布的》湘潭:。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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