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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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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0《3,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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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建设!项目实施和》旧城改造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和保【护文物古迹》并遵循公开、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一)!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二)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 (三)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 湘潭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所辖县(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 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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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物《价、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协助做好《与房屋拆迁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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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并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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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前款【第(四)《项中的拆迁方案包】括拟拆迁范围—的房屋基本》情况、拆迁期限【、拆:迁实施?步骤、各项补偿、补!助费用预算、安置房!源、拆迁工作人员】名单以及《与承担房《屋拆除的建筑施工】企业签订的拆—除房屋施工合同
】。
国土部门净】。。地出让项目实—施房屋拆迁的—可以免予提交本条】第(一)、(—。二)、(三)项资料!
第七条 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拆迁《人须按?规定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开:户,银行:的专门?帐户全部用于—拆,迁,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监!管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的具体《。办法: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九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做好拆迁政策!、拆迁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不【得擅自调整》拆迁范?围或者延长拆迁【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提》出延:期申请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拆迁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取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执:业证:后方可从《事,拆迁工?作从事城市房屋拆迁!的单位其《。执证上?。。岗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人
— 拆迁工《作人员?在,拆迁活?动中: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出》示,拆迁执业证》未出示执业》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以拒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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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
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准并具有与拆迁量!相应的拆迁执—证工作人员方可【从事拆?迁工作
《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拆,迁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必须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单位拆【迁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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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四条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依照:本办法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地,点、楼层《。、建筑面积、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统:一使用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监制!的规范文本
【第十五条 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六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八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将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九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被拆迁房屋—。的拆除施工必须【由能够确《保安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承担房屋拆除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负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拆迁人选择拆迁方案!中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拆除施工!
建筑施工企!。。业在房?屋拆除前应当制定拆!除房:屋的实施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完毕《后拆迁人应当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验收】领取合格证否则【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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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除完毕后1—5日内到房产、【。国,土部门?办理被拆除》房屋及土地的权属注!销手续?未注销的不》得进行新的房屋【产权登记与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按原建安工程!造价结?合,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五!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和!本条第三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因市政!建设(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共停车场、供水】、排水?、污水、防》汛、码头、人—防、绿化《等工程)项目拆迁】非住宅?房屋不?作产权调《换
第二》。十六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楼层、朝向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按湘》潭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用途等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已改变房屋用途的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依据
第二十!八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产》权,调换房屋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九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条 拆迁【。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为部分产权的原【购房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为全产权后】方可进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未规:。范为全产权的—按部:分产权所占份—额分别给予补偿安】置
第三十一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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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二条 拆迁国有【直管公有住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补偿—金,额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拆》迁人按租赁房—屋补偿金额的3【。0%补偿给房屋【承租人70%补偿给!房,屋所有权《人
单—位自管住宅房屋拆】迁可参?照直:管公:房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拆迁落》实私房?政策带户返》。还,。的,租,赁住宅房屋》应实行货《币,安,置货币补偿款的1】00%支付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由拆迁人》按货:币补偿款的30%】另,行给予补《偿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五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住宅面《积过小(《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他住宅的》合并:计算面积《)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拆迁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由拆:。迁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36平方米!的房屋对被拆—。迁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予以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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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拆》迁人、直管公房承】租人由民政部门认】定本办法《公布后建筑》面积在36平—方米以下户型分户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
第三十七条 【拆除住?宅用房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用搬【迁补助?费用为每户3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每超【过1:平方:。米增加2元搬迁补助!费过渡安置的发给两!次搬迁补助费
】 拆除《生产、?经营用房拆迁—人,。应当按照拆卸、搬】运,、安装?。生产设备的实—际开支支付搬迁补】助费对无法搬—迁或者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所废弃生产】设备的剩余实—际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第三十八《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为被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4【‰每户每月最少【。。不低于120—元
? 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拆迁人不《再付给临时安置【补偿费
》第三十?九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期【房安置的过渡期限】多,层建:筑不得超过1—8个月高层》建筑不得超过30个!月
《。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自行安排周转】房的延长《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的2倍《支付延长时间超过】一年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的3倍支《付
(二)】由拆迁?人,安排周转房的除【另有约定《的外延长《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支付》;,。延长时?间,超过一年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的:2倍支付《
,。
第四十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停《产,、停业补助费每月】为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的6‰?。补助时间《按,实际停产、停业【。月,数确定
第四十一!条 被拆除房屋的装!饰、装修设备及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
! ,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拆迁】的;:。
?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六)受委《托拆:迁人转让拆迁业【务的:
第四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 (三)对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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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阻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辱骂、?殴打房屋《拆迁人员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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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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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湘潭市人民!政府1993年2】月18日发布的【湘潭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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