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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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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基】。于延续老城总—体格局融合现代都】市生活氛围的—原则严格控制城区内!的建筑高《度体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建设适宜《的城市环境和—空间营造丰富的【城市空间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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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点】 ── 高层—建筑:。适当集聚成组—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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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 ── 视觉【通廊内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尽:量,在高度上保持一致】以形成流畅、连【续的通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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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 ── 中心!区为行政及》现代商务新区也是】。整个城市《中建筑高度》最,高的一个分》区;:旧城区(特别—是来:远堡和?堡子:里街区)为城—市中建?筑高:度最低的一》个分区?
第十一!条 在城《市天际线的总—体控制方面自南向】北,建筑:高度:逐渐降低呈》现自然起伏的—天际线与山势—及其:。轮廓线相映成—趣;清水河两岸的】建筑高?度保证视线的通透性!同时自河岸向外逐】渐升高;浅山—区依山建设谨慎控制!建筑高度与》山势及周边自然【景物相协调》形成良好《的城:市天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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