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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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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后】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的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规划条【件,核实:的受理和送达—。
各规】划办事处“服务【窗口”负责受理申请!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的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规划条件核实需提交!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移送?所在:规划办事处组织核实!核实后负责》向申:请人送达核实意【见书
二、—。申请规划《条件核实《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 2?、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
: 《3,。。、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图【;
4】、依法对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图在建设工!地进行公示的照片;!。
《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建!设工程放《样、:核样通知书(—回,。执);
】 7、建设》工程实?测,的竣工?总平布置图(—含地形)《。竣工:测量报告(》。一式三份《)及数字化成果电】子文件(一份)竣】工测量?成果:(见本暂《行规定“其它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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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绿地?。率的:验收:。意见
三、规划条!件核实?的程序
】 各规划办》事处 “服务窗口】”收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材—料后:由规划办事处征求】规划执法《部门对该建设工程的!批后跟踪监察意见】组织相关人员实地察!看、:核对规划档案、【填写核实情况—汇总表并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局务会【审查
建!设工程经《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由规划办事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作为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不—符合规划条件—的由规划办》事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整改意见通知书建设!单位据此整改到位】符合规定《的可再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对?未有效整改的移【送规:划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规划条件核实的】内容
《 , (《一,。)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内容
【 1、平面布!局核查建设》位置、?建筑:红线:、,建筑间距以及与【周围建?筑物或构筑》物等:平面关?系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
】 ,。
》 2、空间布!局核查建筑》物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及功能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
:。
《 ?。 , 3、建》筑立面核《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立面(【含色彩)是否与【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建筑施《工图等相符
—。
》。 :。 ? 4、主要技术指标!核查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主要!指标是?否改变
》 , ,
【 5、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库)、配电房、】垃圾站、市政公用】设施、重要地—段,。建筑物夜景工程【建设、地下工程【管线等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
】 6、临时设施拆!除,情况用?地红线内《建筑临时设施(含围!墙、广告牌、工棚】等)是?否已拆除到位
】 (二)市】政,道路及管线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内容
】 1、道路、管!线工程?实施范围《。是否与规划许可一】致
》 2、道路—中心线、道路竖向控!制节:点标高、道路标【准,横断面等是否改变】
3、道!路,附属:设施(含天》桥,、地道等《)是否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 4、管【线管径、埋设—深度、管线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等!。是否与规划许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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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划条件—核实的?时,限
《 ?申请材料齐全的一】般项目为《10个?工,作日较大项目为20!个工作日(包括受理!、现场核实》、审查?。决定时间)
六】、其:它说明事项》
? 1、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施竣工《测量并形《成实测的竣》工总平布置图(【含,地形)和竣工测量】报告
》 竣工测量内容!根据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内容—确定主要包括
! : (一)建设—。工程平面位置、尺】寸、:高程及?绿化、停车、出入口!等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竣工!总平布置《图上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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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筑【物,的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建筑基底!情,况(长度、进 深)!、建筑?面积、建筑间距【及室内外地面标高;!
—(三)地下工程管线!埋设情况
— 2、—建设单位(》申请人)应在自【行拆:除各:种临时设施并自【查认为已符合规划条!件要求?的方可委托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量测量成果【及,绿地率核实意—见表:一并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加上!本规定第二款所要求!的材料?收集齐?全后送所《在区(管委会)【规划办事处收件【
3【、规划执法部门【。在收到规划办—事处征求意》见函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建设工程批后跟踪监!察意见书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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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暂行—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好的建议!由各规划办事处收】集送法规科》汇总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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