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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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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代建制及试行范围!
(】一)本管《理规:定,所称的代建制—是,。指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制度
本管【理规定所称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指使用【市级:。预算内外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和间接融资资!金以及?市级政?府管理?的其它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 (二)本管【理规定?先在市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中试】行,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先试行建!设阶段代建》方式再推广到从项】目前期工作直至【建设实施全过程代建!方式 ?
—。下列市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凡项目?总投资?达到50《0万元且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均可依照本【规,定推行代建》。制,
《 1《、,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检察审判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以:及为办?公服务?的接待、会议、培】训,等用房?项目;?
【。2、市属科教文卫】体、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
【 3、市属》看守:所、劳教所、戒【毒,所,、治安拘《留所等政《法设施?项目
》 上述所【列以:外的项目包》括市:。政道路、水利设【施,、土地整《。理及:围垦等其他》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本管理规!定推行代建》制
?
(三)】代建工作的开展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四)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和协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工—作按照投资管—。理权:限和建设程序审批代!建项目?对代建项目实—施投资管理》和监督;市财—政局负责代建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市《建设、审《计,等部门和《市,招投标办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项目代建》过程中的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市监【察局对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
二、组织!实施部门和代建【单位、使《用单位
— (五)【市政府成立“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代建办—)挂靠在市》发改委作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对市级】项目代建制》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市代建办按—照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和本规定等有【关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莆田市?工程招标《中,心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并组织实施
!。 (六)市代建!办在项目代建过【程中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 :1、依法组》。。织开展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会同项】目使:用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三?方项目代建合同并】依,法,。将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和代建《合同报?市发:改、财政部门和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依》法履:行代:建合同;《
? 2、依法】组织开展监理招【标,工作会同项目—。。。使用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三方监理合同并依!法将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和《监,理合同?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依法履行监理【。合同;
— 3、参与】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 ? 4:、审核并汇总—上报代建《单,位代编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审定—。其中的非《财政资金计划;【
【5、对代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6、协调《代建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关:系对:项目代建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市发改、!财政部门和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代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代建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 7、组—织项目竣工》验收、资《产,移交
】 (七)代建—项目实施合同—管理市代建办—。。应当:将本规定《明确的各方权利、义!务及:奖惩等内容》。写入代建合同;在】代建合同中明—确,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积极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鼓励代建单位牵头】就建设工《程项目?统一投保 》。
《 (八)》。。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本—市代建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1、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
2、具有!乙级:工程咨询《。、乙级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等资质《之一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或市级国有投资】公司;
!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 4、《有与代建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
! 国家对【代建:单位及其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单,位
】1、已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
2】、近三年内承—。接的建?设,项目中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事【故或者?有重大违规》、违约行《为的;
— 3》、近五?年内曾代《建的项目后评价结论!为不良的 》
—(十:)市:代建办?会同市建《设,局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资:质,的审批?并对其代《建信誉、业绩等情况!考核对代建》单位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代建单位名》录,
列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的本市代建!单位参与本市—。代建项目投标—符合招标《公告:规定条件的不—再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项目实际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可允?许列入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的本省代建单】位参与本市》代,。建项目投标》
(十!。一)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依照代建合同!承担以?下职责
! 1、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与市代建办】、使用单位沟通协调!保,证在功能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使?用单:位的需要; 2!、负责项《。目预算(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费用)编制工作经】市代建办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3、!依法组织项目—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活动并将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市代建办备案—;
【 4、依法》与施工、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项目施工、》采购合同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市!代,建办备?案,;
】5,。、代编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
《
6、按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部门审批的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提出项目【。用款申请由市代建】办审:查后:向财:政,部门申领资金;
!
, 7、按月向!。市发改委、财政【局和市代建办以及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代编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 8、代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必须》履行的报批手续和】消防、人防、—市政等竣工验—收前必须《履行的报批手—续;
》 9、—组织项目施工—。。负责:办理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报批手续】;
《 10、协助!监理单位组》织项目中间验收配】合市代建办和—。使用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
! 11、—负责代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市代建办审【查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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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按市财【政局:批准的资《产,价值:在,市代建?办主持下根据—。项目产权归属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
《 13、办理代】建项目资产移交手】续后向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和市代建办!报送项目代建总【结报告;
【。 14—、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 (十二【)代建单《位,应当严格履行项【目代:建合同依照合—同约定对《代建:项,目的工?期、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全面负—责代建?单位不?得将所承担的—项目代建工作转包】或分包?
代建单位应】当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供!法,定的保障条件和措】施并:向市代建办》和市建?设局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
! (十三》)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单位承担下》列职责
》
, 1、—根据项?目需求和功能—定位提?出,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
!
《。 2:、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建:设标:准;参?与设计文件审查负】责初:步设计?的报批;《对设计?。及变更的合》理性提?出建议;
—。
》3,、负责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达到【可以组织施工的要求!后交给市代》建,办开展代建单位等】的招投标《;
?
》4、参加由市代建】办依法组《织开展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会同市?代建办与代建单位签!订三方项目代建合】同;参?。加由市?代建办依法》组织开展监理招标】工作会同市代建办】与监理单位签订三方!项目监理合同;【
— 5、?协助:项目:代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6、!将,项目代建《单位依照本规定【代编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支出预《算送市代建办审核 !
7【、负责自筹建设【资金的筹措代建项目!的接收、《使用和保管
三!、代建项目组—织,实,。施程序 《
》 (十四)项目使用!单,位按照程序报—请市发?改,委,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附有建》设管理形《式的内容阐明—是否采用代建—制和:代建单位选择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建!议 :
? : (十五《)对符合本管理规定!规,。定条件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发改委!在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确定—该项目是否实行代建!制并明确代》。建单位?选择方式
项】目实:行代建制的市—发改委应当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等【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 (《十六:)实行代建制的项】目,达到: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的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依—。照规定由市代—建办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莆田】市招标中心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可以《不招:标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通过直接委】托方式确《定,代建单位 》
确定代建单位】的工作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进行在代建单—。位招标前使用单位必!须完成代建项目的征!地和拆迁等》工作达到组织施工】要求条件《。后将有关《。手续移?交给市代建》办由市代《建办按批《准的方式选择—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
(—十七:)通过招标选—。择代:建,单位的市《代建办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市【发,改、财政部》门和建?设等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市发改—、财政?部门和建设等行【。政监督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责令【其改正?
具《备代建资质的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
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应当重点考核—投标人的建设管理人!员构成、项目建【设管:。理方案?、履约信《誉、代?建工作业《绩,和财务状况等方面】内,容 :
:。市代建办《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发!改、财政部》门,和建设等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十八)?项目代建单》位,确定:后由市代建办会【同项目使用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在满足!项目:功能的?前提下确定项—。目的投资、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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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建合同应】当对建筑面》积、建?设内容、材料标【准、:使用功能、》。。内外装饰标准和具】体要求作出详—细约定
市【。代建办应当自—项目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代建合同报】市,发改、财政部门【和建设?等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代建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前代建单位【应当向市代建—办提:供银行出具》的金额不《低于项目代建—管理费的履约保【函具体金《额根据行业特—点在项目招标文件中!确,定
— :(十九)代》建项:目的监理单位由【市代建办会同使【用单位依法另行组】织招标确《定,市代:建办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监理合】同由市代《建办会同项目使【用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市代建办应当—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合同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监理单?位对代建项目进【行独立监理并按【月向市代建》办和使用单》位报:送代:建项目监理月报 】
与项目》代建单位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的监理工作
! :。 (二十)代【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控制投资在施】工图设计中实行限额!设计项目《预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设计、—增,加投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变更核定的》项目总概算》的由:代建单位提出—经项目监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同意市代建办预!审市:发改委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涉及—增加市财政专项投资!的市发改委在审批前!应商市财政局同意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 2、因国家】重大政策变化对【项目造价影响—较大的;
! 3、因资源、水!文,。、,地质:、考古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4、拟!变更的设计的合理】性比原?设计有较大》。提高的、《设计明?显优:化的且变更项目的】子项投资没有超过】中标合?。同子项投资》或投资相对减—少的 ?
》 (二十一)代建单!位应当依法组织【代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并严格【遵守国家、省和市】有关招标人的规定 !
代建《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市—。代建办备《案;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市?代建办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合同?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市代?建办备案
—
代建单位不得【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提,出与项目等级不相适!。应的过高的资格【要求不得以》特定:的单位?为,依据编制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二十二】)代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竣工文】件和:技术、经济签—证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由代建单位核!实并经市代建—办确认后依法依规报!市财政局审定 【
—(二:。十三)代《建,项目全部建成—后,市代建办《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竣》(,交)工验《。收方:可交付使用
】 (二十【四)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代建单位!。应当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在三个月内—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市【代建办审查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按照!经批准的资产价【值在市代建办主持下!根据产权归》属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协《助使用单位和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
》(二十五)代建单】位应当按照档案法】等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有关项目—档案对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办理项《目资产移交手续时】应当根据产》权归属向使用—单位移?交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
! (二十《六)工程保》修期内由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维?。。护;工程保》修期结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项》目维:护
四、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管理
】
(二十】七):项目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和资金需求—代编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交由市?代建办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其中年】度,。非政府资金投—资计划由市》代建:。办,直接审定年度基【建支出预算》。由市代建办》报市财政局审定【。市财政局根》据,进度要求及市—代建办审核意见【将资金拨付给—代建单位《待条件成《熟后市财政局可以】实行国库《直接支付《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
代建项!。目自筹?的非政府投资资【金由使用单》位根据市代建办【审定:的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和代建合同约!定及时将资金拨付】给项目代建单位【
代建》项目:。。的代建?管理:费和监?。。理费由市代建办向市!财政局申《。领后按照有关合同约!。定分别拨付给项目】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
》。 (二十《八)项目代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预《算管理、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进行:管理和单独建账核】算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使,用定期?向市代建办和市【财,政局:报送:相关材料符合在线监!控要求?。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应按规定纳入在】线监控 《
由市财政局和】使用单位拨付给项】目代建单位的—建,设资金?不列为代建单位【的资金?来源代建单位不【得自:行从中提取代建管理!费
— (二十》九)项目代建管【理费列入《项目概算在》概算的第二部—。分费:用,中列项
实行代!建制的项目项目概算!中原则上不得—。再列:建设单位《管理费?市代建办或项目使】用单位在《代建过程《中已发生的建设单位!管理费需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在项目概算中列项】
(三!。十)通过直接委【托方式确定代建【单位的项目代建【管理费应当按照国】。家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确《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代《建单位的项目代【建管理费《可以由市代建办【在招标前确定或在招!标时:通过:竞标方式确定
! 《(,三十一)实行建【设实施?阶段代建的项—。目招标前或者在招标!时通过竞标方式确】定的:项目:代建管?理费不得超过—下列公式确定的【限额标准
】 1《、经批准投资概【算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代建管《理,费的:限额标准为“—投资概算值×2【%×0.7》”,
2】、经批准投资概算】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代:建管理费限额标【准为“[100万元!+(投资概》算值-5000万】元)×1%]×0.!7”
《。
3、经】批,准投资概算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项》目代建管理费限额】标准为“[1—50:万元+(投资—概算值-1亿元)×!0.8%]》×0.7”
】。 4、—经批准投资概算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项目代】建,管理费限额标准【为“[470万元+!(投资概算值—-5:亿,元)×0.5%]】×0.7”
【
: 5、经—批准投资概算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的项目代》建管理费限》。额标准为“》[720万元—。+,(投资概算值-1】0亿:元)×0.2%【]×0.《7” ?
6【、经批?准投资概算2—0亿元以《上的项目代建管【理费:限,额标准为“[—920?万元+(投资概算】值-20《亿元)×《0.1%]×0.7!”
特殊—。情况需?要提高代建管—理费标准的由市代】建办提出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批准因【提高代建管》理费标准而增加的】投资原则上在项目预!备费或者总投资结】余中开支
—
(三十】二)项目代建管【理费应由市代建【办,按项目进《度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项目代建合同】中明确
—代建管理费在—。项目竣工前支—付不超过8》0%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再支付10!%余额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清算?
:
五:。、监督检查和—奖惩:规定 ?
,。
(—三十三?)市代建办应当【将项目代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发—改,、财政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并【依法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市代建!办不依照《本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代建项目管理【职,责造成代建项—目投资失控、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工期延误等后—果的由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需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 (《三十四)《代建单?。位在组织项目勘查】、设计、《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中依:法应当公开招标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或依法!。应当招标未》经批准擅自》不招标的由市发改委!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市代建?办解除项《目代建?合同并由代建单位】负责赔偿损失
! , ?(三十?五)市审计局应当】依法加强对代建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
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参与代】建项:。目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监【察对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依纪及?。时予以查处 —
经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确认代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代建办】。可,依法解除项》目代:建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代建单位负责赔偿!
? (三十六】。),项目代建单位存【在未完全履行代建】合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设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或者未—对投资控制实行科】学管理等《情形之?一造:成项:目总决算超出总概算!。的超出部分由代【建单位?负责赔?。。偿并记不良行为一】次
《 : (三十七)代建!单位未能完全履行代!建合同造成代建【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代建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单位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增加的《投资费用由》项目代建单位—先行负责赔偿;再】按照责任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中的责任单!位负责归还赔偿【
:
项目代建单位在责!任期内如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串通【舞弊:或者因工《作疏:忽、过?失导致代建项目出现!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三十八—)代:建单位违反本管【理规定应当》赔偿损?失的在赔偿额—确,认后的?十五日内由市—代建办相应扣减【。其代建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不足支付的从!代建单位的履约担】保,。中收取?其余赔偿《额,;履约担保仍不【足以:支付的由代建单位用!自有资金支付赔【偿金应?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
,
(—三十九)代建单【位因:组织管?理不力?致使代建《项目未能在移—交使:用目标?日前完成移交的【每,超过一天市代建【。办可扣除其项目代】建管理费1‰ 【
(四】十)项目如期建成竣!工验:收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经验收全部符】合代建?。合同约?定质量验《收合格竣工财—务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如审《定投资?比,合同约定投资有节】余且该节《余是由于代》建单位通过优—化设计?、加强?管理、配合决—算审核等工》作形:成的经市发》改委、财政局和【市代:建,办共同认定可给【代,建单位予奖励并记入!其代建业绩》。档案
奖励【金,额为节余资金的1】0,-30%具》体金额在项目代【建合同中《约定:。项目部分使用自筹资!金的奖励金额由【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按建设资金来!源比例?。分摊支付其他节余资!金按原投资》比例:。分配
《
》(四十一)》。。。市,。发改、财政、建设】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市代建—办的工作人员在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规定
】 (四十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参照本规定在【辖区范围《内试行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
】 , (四》十三)本规定—自批准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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