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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 】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政办—〔 201》。1 〕19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    《 温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   ? 第一条 为【促进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范温州市】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等行为加强【对,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土地登》记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等国家法律、规【章及政策《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合资》、合作、独资、【发行债务《等各种投融资方式从!事地下空《间建设(包括—利用地下空》间,进行人防工》程或:兼顾人?。防工程等项目建设的!)涉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交易等?行为适用本办法但】法律法规涉》及国防、人民防空、!。防,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地下空间的!利,用从其规定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本市城市地【。表以下的空》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包,括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以下简称《结建地下空间)和】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以下简称单》建地下空间) 】   市政道—路,、公共绿化、—公共广场等已建【成的公共《用地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 【 第:。四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管理、土《地登记和《产权登记管理—;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用于人民防空—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照人】。民,防空要求设》防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就地下空—间审批监《管制:订详细?工,作规:范 第五条 】开发地下《空间应当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结建式!地,下空间项目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涉及地下连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履行地?下连通义务用于人民!防空的连通工—程实:施应符合人民防空等!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 地表建设用地审!批之前地《块凡有结《建或单建地》下空间?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当根:据有关规划提出地】下空间的主要用途、!退用:地边界要《求 ?第七条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按规定满—足人防?结,建等配套设施—的基础上依据—不同:。的,用途、建设业—主可以划拨、—有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颁发相关土地!、房产权证  】 其中属法定义【务内应?建的结?建人防?工,程其权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执行超—出法:定义务应《建工程的其超—出,部分的产权属投资】者所:有可以?颁发:相关的?房地产权证书  !。  :属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房、拆?迁安置房等涉—及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下【。停车位、公建配套】。等)按供《。。地结果?应将相关产权证书】颁发给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 第八条 实行!地下空间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最高!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类别确定相】应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地表和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个整体出让【的,其出:让年限不得超—过其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低年限》年限起?算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起】算应当一致 第九!条 地《表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之前其地下部【分扣除?应当:划拨的人防、公共】配套地下车位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外其余的如【果作为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应:。当,同时出?让地价可按》不,同用:途评估?单价在地块出让成】交后:可预收地《。价款:凭最终核定的面积结!算地价款 —第十条 《 可单独供》地的地下空间建设】使用权用于经营性项!目的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此外符》合划拨规《定,的采:取划拨方《式, 第十一条 】地下空间建设使【用权的?有效面积《高度必须在2.2】米以上(含2.【。2米)其面》。积暂按地下空—间四周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的水平测量【和,计算(国家如有【新的地下《空,间测量规范出来的按!新规:。范执行)地》下空间需《单独另?计,。容积率的其》计算规则按有关【。容积率计算》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独立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单独】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时应该?注,明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 第十三条》 , 地:下连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或:划拨:。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不同:的用途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地表和!。。地下:可分别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四条 《 ,同,一宗地?下建设项目》有两种以上供—。地方式、《用途或两个以上【使用权人的可根据】各,自建筑面积按比例】确认: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第—十,五条 原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原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已明确地下建筑】物和用途及》出售等的按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条件:确,认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涉【及与人防结》建部分重叠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人防部门鉴定;】原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未明确—地,下建筑物和》用途及?出,售等的或实际建【设中:增加了地下建筑【物需经发《改、规划、国土资源!、住建、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补办供地手续其】中属公建配套性质】的一律视同划拨方式!并确权?给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属【经营性用途的应【补交出让金后再确定!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