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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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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政办〔? 20?11 〕1》9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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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 , 温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第一条 为促进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范》温州市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等行为加】强对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土地登记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等国家】法律、规章及—政策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合资、合《作、独资、发行债务!等各种投《融资方式从》事地:下空间建设(包括】利用地?下空间进行》。人防工程或兼顾【人防工程等项目【。建设:的)涉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交?易等:行为适用本办法但法!律,法规涉及《国防:。、人民防《空、防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地下空【间的利用《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本市:城市地表以下的空】。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包括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以下简称结建地】下空间)和》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以下简称【单建地?下空间)
】 市政道《路、公共绿》化、公共广场等已】。建成:的公共用地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
第四【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管理、土【地登:记和:产权登记管理;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用《于人:民防:空,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照人民防空要】求设防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就地下】空间审批监管制【订详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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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开发地《下空间应当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结建式地下空间项目!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涉及地下连【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履行—地下连通义》务,用于人民防空的连通!工程实施应》符合人民防》。。空等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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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地表建设用地】。。审批之前地块凡【有结:建或单建地下空间】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当】。根据有关规划提【出地下空间的主要用!途、:退用地边界要求【
第七条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按规定满足人【防结建?等配套设施的基础上!依据不同的》用途:、建设业主可—以划拨、有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颁发相!关土地、房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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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属法定】义务内应建》的结建人《防工程?。其权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执行超出法定【义务应建工程的其超!。。出部:分的产权属投资者】所有可以颁》发相关?。的房:地产权证书
【 , 属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房、拆迁—安置房?等涉及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下停车位、》公建配套等)按供】。地结果?应将相关产权证书颁!发给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
《第八条? 实行地下—空间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最高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类别确定【相应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地表和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个整体出让的其!出让年限不得超过其!。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低年限年限起算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起算应当一致—
第九《。条 地《表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之前其地下》部分扣除应当划拨】的人防、公共配套地!下,车位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外其:余的如果作》。为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应当同时出让地【价可按不《同用:途评估单价在地【块,出让成交后》可预收地《价款凭最终》核定的面积结算地】价,款
第十条— , 可单独供地的【地下空间建设使【用权用于经营性项目!的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此外符合划拨规!定的:采取划拨方式
】第十一?条 地下空间【建设使用权的有效】面积高度必须在2】.2米以上(—含2.2《米)其面积暂按【地下空间四》周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的【水平测量和计—算(国家如有新【的地下空间测—量规范出来的按新】。规范执行)地下【空间需单独另—计容积率《的其:。计算规?。。则按:有关容积率计算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独立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单独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时,应该注明《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 地下连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或划拨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不同!的用途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地!表和地下可分别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四条 同【一,宗地下建设》项目:有两种以上供地【方式、用途或—。两个以上使用权【人的可根据各自【建筑面积《按比例确认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第十《五条 《原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原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已明—确地:下建筑?物和用途及出售【等的按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条件》确认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涉及与人防!结建部分重叠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人防【部门鉴?定;:原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未明确地》下建筑?物和用途及出—售等的或《实际建设中》增加了地下建—筑物需经发改、规】划、:国土资源、住—建、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补办供地《手续其中属公建【。配套性质的一律视同!。。划拨方式并确权【给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属经营性用—途的应补交出让金】后再:确定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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