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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消防条例!(修正)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消防—条例的决定[—已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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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1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2004年【6月22日
【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苏州《市消防条《例作如下修改
【
, :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规划】、建设、交通、【安全监督、水—务,。、电: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做好:各自职责内的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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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将第【五条第(《六)项修改》为“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实施消?防监督?”,
三、将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必须制定灭》火、事故处》置和应?急疏散?预案配备《防护装备、》堵漏工具和灭火器具!”,
将第—三款修改为》“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删除第一款!和,第四款?修改后的第》二款和第三》款相应改为第一款】。、第二款
》
四、》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利用非运输船舶】开设的餐《。。饮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五、—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防火【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防—火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而发生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按照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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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消防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有?关建设工程》资质:管理:、竣工验收等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七、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苏州市消【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苏州市消防【条例(修正)
】(2001》年9月28日苏州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制定 》2001年1—0月26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2001年11!月9日施行根据 】2004年5—月27日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消防条》例>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和县级市、区】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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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交通、安全监督】、水务、《电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做,好各自?职责内的消防—工作:
森林—、船舶运输等方面】的消防工作分别【。由林业、交通—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消》防业务由公安消防】机,构指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一)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等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组:织宣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建立、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 (五)》组织重?大、:特大火灾扑》救
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 (一《)对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 ,。(二:)参与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 (三)对》新建、改建、扩建】和室内装修等—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施工质量监【督,组织消防验收;【
(》四)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
: (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指导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训练;
【(六)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实施消防监督;!
: (七)对—。生产:、销:售、维修消》防产品实施消—防监督;《
(》八)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
—
(九)定【期向社会公布—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并》督,。促整改;
【 (十)组》织火灾?。扑救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认定火灾事故责任!;
(十一)!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六条 公安派出!所在县级市、区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做!好辖:区,内,的下列消《防,管,理工作
》 (一)对辖区内!的居(村《)民委员会及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以及—公安消防《机,构,未列管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
: (二)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 (四?)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实施》监督管理;
】。 (五)督》促新建?、改建?、扩建?和室内?装修等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报消防审核、验收】;
《 (六)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七)】组,织辖:区内: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进行初起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
(《八):。公安消防《机构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 (二)检查—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建立:。消防组?。织开展消《防训练;
— (五)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 , (六)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八条 ?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对宣传消防安全的!公益性广告应—。当,免费播放、》。刊登
《。第,九条 居(村)民】。委员:会及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居民、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 公民应当》学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在住宅内配》置灭:火器材和逃生—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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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 ,。公民对?火灾隐患有举报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古建筑《、园林、《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防火责任!人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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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配备消防设计】审核人员建立消防设!计自审制度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和监》理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设《施施工质《量依法?。。实施监督
建!筑、室内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必须】。制,定灭火、事》故处置和应急—疏散:预案配备防》护,装备、堵漏》工,具和:灭,火器具
》 :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宾馆、饭》店等:场所的餐《厅内:使用燃气《的应当采用管道集中!供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或者】。倒灌液化石油气
】
第:十六条 《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利!用非运?输,船舶开设的餐饮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建筑物的地!。下室、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不得开设】公共:娱乐场所本条例施行!前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开设的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特定要求
】 洗浴场所留客】过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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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必须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封堵、设【置门帘
第—十七条? 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对电气线】路、:电器设备进行检【测并有检测记录
! 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室内【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古建筑、园【林、: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除每】年对电气《线路:、电器设备进—行自查维护外应【当每三年委托具有】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资格?的单位?进行技术检测—检测报告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高层建筑周边应!当划定消《防车停?车位置?并设置标志禁止【。占用
》 宾:馆、饭店以》。及高:层建筑各楼层应当】配置:逃生器?具,
:第十九?条 从?。事安装、调试、检测!、维:修消防?设施、器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配件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设!施完好有效
!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单位每!年对:设施进行《一次技术检测每三】年对火灾报》警探测器进行一【次清洗检测和清【。。洗报告?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自动消防!设施单?位设有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应当与当—地公安消防指挥中心!联网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公?共消防设施使用【不得擅自拆除—、埋压、《圈占、?损坏、使用消火【栓,
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码头《上设摊、停放车【。。辆、设置障碍或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影响消防!车通行
第二【十一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 (一)《防,火,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检测、《维修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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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等作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 :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运输车辆和【船,舶应当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第二十三条》 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有权决定封闭火灾】。现场可?以询问和传唤有【关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除火:灾事故现场
第】二十:四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举报火灾【隐患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防火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防火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而发【生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按照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 营?业性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防火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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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消:。防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有关建设工程!资质管理、竣工【验收等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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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安装、》调试、检测》、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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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妨?。。碍公共?消防设施使用影【响消防车通》行擅自关闭自—动消防设施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处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警告或者《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或者私自倒灌—液化石油气洗浴【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留客:过夜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警告或者!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清除火灾事故—现场的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对违反消防》监督检查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依】法应当审批》、,审核、核准或者【验收的项目故—意刁难拖延不办的;!
:。 (二)对依法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的场?所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同意使用》、开业?或者举办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不按照规定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
》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或者为《投保人指定保险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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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法实施处罚或者】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六)!。向被检查单》位强行摊派各种费用!或者乱收费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1年11月》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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