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苏州!市消防?。条例:(修正?)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消防条例的—决定[已修正] 】    》 , 由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1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2004年6月】22日 》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苏州市消【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规划、建】设、交通、安全【监,督、水务、电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做好各自!。职责内的消防工【作”   二、】将第五条第(六【)项修改《为“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实施消防监督” !   三、将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必须:制,定灭火、事故—处置和应《急疏散预案配—备,防护装备、堵漏工】具和:灭火:器具”   将第!三款修改为“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删除第一款和第四!款修改?后的第二《款和:第,三款相应改为第一】款、第二《款   四、【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利用非运输【船舶开设的餐饮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五、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防火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防火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而发生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按照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 六、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消防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有关【建设工程资质管理、!竣工验?。收等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消?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 苏州市消防条【例(修正) —。。 (2001年9】月28?日苏州?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制定: 2001年—10月26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2001!年11月9》日施行根据 200!4年5月2》7日: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消防条例》>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和县级【市、区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  规?划、建设、交通、安!。全,监,督、水务、》电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做好各自职责内【的,消,防工作?  ? 森林、船舶运输等!方面:的,消防工作分》别由林?业、交通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消防业务由【公安消?防,机构指?。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 (:一)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等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组织:宣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建立、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五)组织重大、】特大火灾扑救 【 ,  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对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二)参与《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三)对新建、改建、!扩建和室内装修【等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施工质】量监督组《织消:防验收;《 ,  : (四)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  (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指导《。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训练; !  (六)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实施消防监督;【。   (七)对】生产、销售》、维修消防产品实】施消防监督;  ! (八)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 【 , (九?)定期向社》会公布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并督促整《改; ?。   (十)组【织火灾?。。扑救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认定火灾!事故责任;  】 (十一《)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公安—派出所在县》级市、区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做好辖区内】的下:列消:防管理工作 【。  (一《)对辖区内》的居(村《)民委?员会及?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以?。及公安消防机构【未列:管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 (二?)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  (四)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实施监督管【理;:   (五)督】促新建、《改建:、扩建和《。室内装修等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报消防审【核、验收;》   《(六)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   (七)组织】辖区:内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进行初!起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   (八)公安】消防机构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一)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检?查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四)建立消防组【织开展消防》训练;   (五!)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  (六)》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八条 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 :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对】宣传消防安全—的,公益性广告应当免】费播放、刊登 】第九条 居》。(村)?民委员会及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居《民、: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 公民应》当学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在住宅内配置灭【火器材?。和逃生器具  】 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 公民对火灾隐患有!举,报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古建筑—、园林?、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防火责?任人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配备消!。防设计审核人—员建立消防》设计自审制度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和监理— ,。。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设施施工质量依!法实施监督》   建筑、室内!。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必须制定灭火、【事故处置和》应急疏散预》案配备防护装—备,、堵漏工具和灭火器!具 ?  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第十五条 —宾馆、饭《。店等场所的餐—厅内使?用燃气的应》当采用?管道集中《供气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或?者倒灌液化石油气 ! 第十六《条 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利】用非运输船舶—开设的餐饮》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建筑物的地!下室、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不得:开设公共娱乐场所本!条例施行前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开设的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特定要求  ! 洗浴场《所留客过《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   ?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必须—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封堵、设置门帘 ! 第十七《条, 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对电气线路】、电器设备进—行检测?并有检测记录—。 :  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室内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古建筑—、园林、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除每年对《电气线路、》电器设备进行自查】维护外应当每三年】委托具有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资!。格的单位进》行技术?检测检测报》。告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高—层建筑周边应当划定!消防:车停车位置并设【置标志禁止》占用:   宾馆—、饭店?以及高层建》筑各楼?层应:当配:。置逃生器具 第】。十九条 《从事安?装、:调试、检测》、维修消防设—施、器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配件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  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设施完好有】效 :  : 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单位!每年:对设施进《行一次技术检测每三!年对:火灾报警探测器【进行一次清洗检【测和清洗报》告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自动消防《设施单位《设有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应当—与当地公安消防指挥!中心联网 》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公共消防设施使用!不得擅自拆除、埋】压、圈占《、损坏、《使用消火栓》  ? 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码头上设》摊、停放车辆、【。设置障碍或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影响消防车通】行 :。 第二十一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 (:一)防?火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检测、维修!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 (四)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等作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 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运输车—辆和船?舶应:当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第二《。十,三条 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有,权决定封闭火灾【现场可以询问和传】唤有关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除火灾事故现】场 第二十四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举报:火,灾,隐,患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第二?十,五条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防火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防火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而发:生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按照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营业性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防》火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消!防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有《关建设工程》资质管?理、竣工验》收等: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安装、调试》、检:测,、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妨碍公共】消防设施使用—影响消防车通—行擅自关闭自—。动消防设施》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处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警告或者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或者私【自,倒灌液化石油气洗】浴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留客过夜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警告或者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清除火灾事故现场!。的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对!违反消防监督检查】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依法?应当:审批:、,审核:、核准或者》验收的项目故意【刁难拖延不办—。的;   (【二)对依法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的场:所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同意使】用、:开业或者举办造成】严重:后果:的; ?  : (三)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不按】照规:定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  —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或者为投保人—。指定保险单位的【;, :  (五)违法实施!。处罚或者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   ?(六)向被检查单】位强行摊派各种【费用或者《乱,。收费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行为 !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1年11!月9: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