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建标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 2012 〕9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温州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今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治、科学实效”的方针,全面构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综合防治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为5至10月,重点防范时段是5至6月间的梅汛期和7至9月间的台汛期,重点防范时间为台风暴雨或强降雨开始时至降雨停止后约48小时。
  (二)重点防治类型:一是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二是平原区缓变性地质灾害,为地面沉降。受地形地质等条件的限制,在强降雨作用下,滑坡、崩塌、泥石流将是我市山区最主要的灾害类型。
  (三)重点防治区域:为我市的南部、西部及北部地区,包括泰顺县、文成县、永嘉县大部、乐清市西部与西北部、苍南县中西部与南部、平阳西部与东部以及鹿城区、瓯海区的西部,其中居民集中区、交通沿线、山区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是重点防治区段。缓变性地质灾害(地面沉降)主要存在于永强平原、平苍平原及乐清市天成街道、鹿城区藤桥镇下岸村等地。
  (四)重点防治内容:(1)山区居民点。直接处于高陡边坡下方,土层厚、土体松软、岩石陡峭破碎地段,较大坡降的沟谷及冲沟口部位,以及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威胁的村居民房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2)交通沿线。穿越我市山区路段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公路以及高速路段与铁路沿线的不稳定边坡,出现崩塌、滑坡的可能性极大,须重点加以防治。(3)学校。位于山区的中小学以及紧靠山麓地带的学校,易受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4)旅游景点。处于山地丘陵及沟谷地带的旅游自然景点与人文景观,多是崩塌、泥石流与滑坡易发之地。
  (五)重点防治隐患:今年确定市级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详见附件),分布于10个县(市、区)的16个乡镇(街道),以滑坡隐患点为主,威胁2546人安全,威胁财产8630多万元。


三、防治任务
   (一)大力推进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深入开展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调查精度,核查地质灾害隐患,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年内要完成文成县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试点工作,并认真总结,制定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启动乐清市、永嘉县的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工作。继续强化对人员密集区、交通干线、学校、重点工程、风景名胜区、重要水利电力工程设施等周边区域的地质灾害的调查与勘查工作。对调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组织编制防灾预案,加强巡查与监测。对新发生、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组织开展应急调查,查明发生原因,查清发展趋势,提出措施建议。对调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组织编制防灾预案,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加强巡查与监测,切实做好防治工作。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进行城镇规划、工程建设和实施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等工程,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从源头上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二)加快编制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规划与年度方案。继续做好《温州市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和《温州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修编工作,并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报批和发布,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任务的县(市、区)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各地要根据现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逐项分解,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在今年汛期之前编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力量,加强对重点防治区域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检查工作,做到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复查,全面掌握隐患动态,及时落实防治责任。要以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复查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单位防治地质灾害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时更新、发放地质灾害防灾与避险明白卡,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真正做到有监测、有预警、有预案、有警示标志。汛期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台风登陆、强降雨来临之前要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各地的抗台防灾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工作。不断完善我市群测群防和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改进目前的监测方法与技术手段,积极引入新型监测设备,在合适的隐患点上安装方便适用、反应灵敏的监测仪器,提高地质灾害监测水平。今年要逐步推广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发生产的滑坡伸缩报警仪使用范围,建立5至10处滑坡隐患监测报警点。要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强国土资源、气象、水文等部门单位的合作,建立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预报会商与预警联动机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更新预警对象,改进短信发布系统,积极探索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五)不断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与操作手册,建立健全市、县、乡(镇)三级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定期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对威胁村庄、学校、医院、集市等人员密集区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对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进行专门的防治知识宣传培训,以提高基层组织和相关人员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组织协调与应急避险等能力。
   国土资源系统要按照国土资源应急平台建设标准,加快应急会商系统建设,配置现场数据采集与远程通讯装备,实现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与远程会商,全面提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六)努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化建设。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已经启动,今年要努力推进防治管理工作成果资料的利用与转化,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数据库,强化信息系统的各项操作功能,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和动态化,要在8月底前基本建成市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并在9月份投入试运行,年底前完成信息系统的开发验收工作,努力实现在我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内部和相关部门间的互联互通,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效率和预防与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七)切实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与避让搬迁。各地要加强对需要治理或搬迁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核查和落实,加强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检查与指导,科学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统筹实施避让搬迁。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计划安排,对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治理,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治理。  今年全市要对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勘查与治理,各地要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与危害程度现状,分类、分级、分批组织治理,要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的作用,科学设计,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对于存在险情严重、一时难以治理需要及时采取搬迁避让措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农房改造集聚、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搬迁安置补助力度,今年全市要对10处左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涉及的群众实施搬迁避让,在5月底前完成搬迁避让项目的认定工作。

  (八)继续开展平原区地下水与地面沉降监测工作。继续开展温瑞平原、平苍平原区内地下水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地下水自动化监测系统;努力推动平苍平原、温瑞平原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继续开展永强平原、乐清天成乡一带的地面沉降监测测量工作;全力推进温州市永强平原地面沉降分层监测标组项目的建设进度,今年要完成地下钻探施工、监测标房招标等工作,保证项目的各项工作顺利、稳步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考核、督办和谈话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浙政办发〔2012〕2号)中确定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统一管理、职责明确、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

    (二)依法防治,强化监管。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规、条例精神,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巡查排查、防汛值班、预警预报、灾险情报告、应急管理、危险性评估、治理工程“三同时”等各项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相适应的专项资金和保障机制;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治理工程的质量管理,及时发布防治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加强宣传,完善机构。各地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减灾日等,组织针对性强的宣教培训活动,开展识灾、报灾、避灾、减灾、救灾等知识宣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完善防治管理与环境监测机构,充实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和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采用业务轮训、经验交流、推广示范和项目带动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和基层人员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能力和科学素养。

  附件:温州市2012年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防患点

温州市2012年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防患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