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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监督《等部门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纠》正并依法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规定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
【 (》。二)违反规定核准招!。标方式的;
【 , , (三)违反!规定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工程招【投标的;
】 (四)违反!规定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的;
!
— (五)违反规定】拨付财政《性建设资金的;【
— (六)未严格】审核项目工程—造价(包括预算、结!算、决?算)导致高》估冒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七)隐瞒被审计【单位已?查出的财经违法【违纪行为的;
! (—八)未按《。规定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书的【;
:
: , : (九)未—严格:审,计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和项目】。。竣工决算造成严重后!果,的;:
,
? (》十):其他违法行为—
》
: 第三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纠正《并依法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初步设计和概算】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 《(二)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的;
《
《 (三)未【依法组织招》投标的;
!。 (四)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
! (五)》转移、侵《占或挪用建设资【金的:;
【 (六)未经【竣工决?算审核、审计办理】工程结算和验收手】续的:;
— (七》)未经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的;
! (八)提—供虚假质量》。报告、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
— ,。。 (九)【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组织招投》标时招投标监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由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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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 咨询评《估机构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咨?询评估?时评估结论意见【严,重失实或弄虚作假的!由咨询机构》。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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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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