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应按!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招标事项进行—招投:标,活动后依《法组织建设实施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行:“代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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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依法》。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不得与监理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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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内容、投资和规】模以及?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转移、侵占或!挪用财政资金确需变!更设计或《调整:概,算的应?。报,市政府同意》由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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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后项目!单位应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核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未经审核、审计【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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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涉!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消防【、人民防空、安【全,生产、节《约能源?、建设档案等专项】。验收的应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验?收,各项专项验收—、工程质《量的核?定、:。竣工:决算完?成后应由投资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必要时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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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项目》单位应于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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