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苏州市城市规划放线!测绘技术成》果管理规定 — : 《     为确保】。城市规?划放线?数据:和实:地测量的准确—性,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 一《、放线测绘依—据  《   城市规划【放线:测,绘,除符合行业规—范,、操作规程》外还必须按照以下】。依据实?施     【1.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2.【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图【;     【。3.:规划道路红线; !   ? 4.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用地—红线; 》    5.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认【可的日照分析报【告;   —  :6.规划主管部【门认为其他必要的条!件 二、技】术成果要《。求,     测绘】单位必须提供质量合!格的技术成果放线报!告文本除符合测绘行!业技术成果》规范外同时》必须反映以下内容】     1.】城市规划《测绘资格证书—编号审定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测绘单位技术成果】专用章?等完整内《容; ?     2.放】线测绘依据、技【术,总结以及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  3?.,符合苏州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库!。标准:。的放线成果图和【电子文件并标注【以下内容   】。  3-1 — 用地、道路、建筑!。坐标:;     3-!2 建筑高度【、距离、标高; 】     3—-3 ? ,周边30米以上足】以满足?规,划,管理需要范围的【建筑、地形、地貌】以及:与之相关的高—度、距离等关系; !     3—-4 规划道路】红,线、用地红线、河道!、高压走廊等—要素;   【  3?-5 地》下室范围、》出入口位置 —     4.规】划主管部门认为【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 —三、放线作》业中止     !测绘单位在从事放线!作业时?发现:以下情?。形必须立即中止并向!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    1.放【线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城市规划】技术规范;》     2.】地形:、地貌、《周边建筑、高压【线,等实地情形发生变】化,或,与图纸不符》。;  《   3《.因实地条件—制,约必:。须进行建《筑变更设《计或调整坐标; !    4.—现场测绘人》员无:法确定或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四、责】任追究办法 【    《测绘单位《未,。按规定依据放线或者!应中止放线而没有】中止造成技术成【果不:合,。格应做到以》。下要求 》    《1.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并限期进!行整顿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会?同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整改—;  《   3.配合规划!主管部门处理好【相关的民事纠纷或】法律诉讼;   !  4.《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如同?一测绘单位》一年内出现三次放】线技术成《。果不合格规划主管】部门将?取消其在苏州市范】围内的规划放线资】格, ,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苏州《市规划?局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