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管理?规定
伊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管理?提,高旅游区规划质量】和景区(点)—建设品位合理—保护:、利:用和开?发旅游资源促进全】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中有】关旅游景区(点)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旅游景区(点)】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
第三】条 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的,有,关监督管理县(【。市)、区(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的有关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第!四条 旅游》景区(?。点)规划建》。设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加强:保护:、持续发展》和,面向市场的原—则以:自然:景观为主《突,出自然?生态特色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严格:控制:人文景观建筑—。
第五条》 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旅游资源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地旅《。。游发展规划并征求上!级旅游管理部门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第六条 !各地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建设项目—应当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并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第?七条 旅游发展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变》更旅游发展规—划或景区详细规划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八条】 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景—区(点)的资—源,特点来?。进行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建设
第】九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内】及小兴安岭》风景:观光道(伊春至铁】力、伊春至金—山屯、伊《春至嘉荫《)两:侧,旅游带内《。除进行保护性—维修、完善基础设】施或恢复原有纪念】性建:筑外严格控制新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第十条 新】开,发建设的旅游—景区(点)旅—游景区(点》)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应当依据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经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报请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和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 新建?旅游区(《点)必须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对旅游者开放凡未】经相应审《查验收的新开发【的旅游景区(点)】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其《接待游客违规接【待游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坚:决杜绝先建后批、】先建后报《、先建后履行手续的!现象凡未经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审批》的旅游建设项—目一律视《。为违规建设》项目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强制拆除—违规建设者承—担,一,。切费用并没收违【。法,所得: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景区:内未经批准的已建项!目,要根据情况进行【改造或拆除
第】十三条 旅游景区】(点)所在地的【企业及管《理部门必须规范【旅游:。开发招商行为—杜绝旅游《资源出租转让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凡涉及旅游资!源、旅游景区(【点)(包括》漂流河段)经营权】。出租转?让的必须将》合同文稿、发展【规划及相《关文件上报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报市旅游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审查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出【租转让的相关部门】不得办理转》。让手续如《违反规定擅自转【让经营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资源和环境破坏!。的将:根据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
第:十,四条 利用森—林、水域、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和,历史名胜等资—源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文—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和森林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破坏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
第《十五条 《旅游景区(》。点)经营管理部门要!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旅》。游,区(点)质量的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完善景【。区设施并按国—家标准制作、设【立标准图形符号、】指示牌、路标、景】点,介绍牌、警示牌【及监:督牌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伊》春市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伊政办发[2!001]80—号,。)和关于认真实施<!伊春市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办发[2《。005]60—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