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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市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管理规定 伊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管《理提高旅《游区规划质量和景区!(点)建设品位合】理保护、利用和开发!旅游资?源促进全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中有关旅游景区】(点:。)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旅游景—区(点)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 第》三条 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的有关监】督管理县(》市)、区《(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的有】关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 ,第四条 旅》游,景区:(点)规划》。建设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加强保》护、持续《发展和面向市场【的原则以《自然景?观为主突出自—然,生态:特色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严格控制人】文景观建筑 第】五,条 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旅游资源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地旅》游发展规划》并征求上级旅游管】理部门?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第六条 各地】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建设项目应!当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并》。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第七条 旅游!发展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变更—旅,。游发展规划或景区详!细规划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 ,第八条 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景区(点《)的资源特点来进】行,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建—设 第九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内及小兴安岭】风景观光道(伊春至!铁力、伊春至金山】屯、:伊春至嘉《荫)两侧旅》游带内除进行保【。护性维修、完善基础!。设施:或恢复原《有纪念性建筑外严】格控制新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第十条 新开发!建设的旅游景区(点!)旅游?景区(点)》。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应【当依据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经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报请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和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 新建旅游区(!点)必须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对旅游者!开,放凡:未,经相应审查》验,收的新开发》的旅游?景区(?点):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其接待游客】。违规接待游》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坚决杜绝《先建后批、先—建后报、先》建后履?行手续的现象凡未】经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审批的旅游!建设项目一律视【为违规建设项目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强】制拆除违规建设【。者承担一切费用并】没收违法所得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景区?内未经?批准的已建项目要】根据:情况:进行改?造或拆除 第【十,三条 旅游景区【(点)所在地的企】业及管理部门必【须规:范旅游开发招商行】为杜:。绝旅游资源出租【转让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凡,涉及旅?。游资源、旅游景区】(点)(包括漂流】河段)经营权出租转!让的必须将合同文】稿、发?展规:划及相关文件上报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报市旅游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审【查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出租转让《的相关?。部,门不得?办理转让手续如违】反规定擅自转—让经营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资源和环】境破坏的将根—据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利用森【林、水域、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和历史》名胜等资《源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文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和【森,林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破坏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 第》十,。五,条, ,旅游景区(点—。)经:营管理?部,门要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旅游区(点)】质量的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完善景—区设施并按国—家,标准制作、设立标准!图形符号、指—。示牌、路《标、景点介绍牌、警!示牌及?监督:牌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伊:春市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伊政】。办发[2001]8!0号:)和关?于认真实施》<伊春市《。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办?发[2005]60!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