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罚 则?
,。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未能保证《临时消?防车:通道和?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或者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按照要求设》置临时的消》防车通道、室外【消防水源《和,室,内消防供《水设施的;
】 》(二)未保障临【时的室外消防—水,源和室内消》防供水设施完—整有效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 《 (三)施工【现场设置的施—工升降机不符合消防!相关标准的;
】。 》 (四)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使用易燃【材料的;
【 , : (?五)未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要求存【放、:保管易燃可燃施工】材料的
《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下、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设计单位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中涉及【到消防安全未提出】预防包括消》防安全内容的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的;?
,
《 (二)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未履》行消防安全监理【职责的;
》
: : (三)—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未—按照:规定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说明!消防安全要求的;】
》 (《四)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以及临时建》筑物:的搭建、管理和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四条 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