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