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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计算暂行【规定 《 贾规字〔2【009〕1》7号 各乡—镇规划办、徐—州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营性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下】简称计算《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和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下,。简称技术规定)【、徐州市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计》。算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 : : 二?、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暂!行规定 】 三、经—营性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为建:设用地内《各类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总建筑面!积按:照计算规范的规定】执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按照技《术,规定:执行技术规定未作规!定的按?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 四、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低于【2.8米《且不应高于3.0】米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8!米时:其建筑面积按2倍】计入容积率 !。 : 五、住宅—建筑的每《套住宅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或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当其水平!投影:总,面积小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当其水《平投影总面积大【于10平方米—时其超出《10平方米部分【按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 : 六、—建筑物坡屋顶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计算规范!计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   ?1,、前后檐《口高在2.0米【以下(不含2.0米!)且在遮阳方向上退!让建筑外主墙—在3.6米以上并设!套内楼梯的坡屋顶的!。建筑面积 —     2、】。建筑坡屋顶下设【计净高超出2.2米!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房屋标准【层,建筑:面积的30》%且坡屋顶》前檐口高出顶层屋面!不超过?1.5?米、后?檐口高不超过0.】3,米 !七、:地,面车库层高在—2.2米以上的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入容积率地面—车库层高低》。于2.2米(不【含2.2米》)的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 ! 》 :八、居住建筑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且层《高不低于3》.0 米;》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架空层!应计入建筑层次【其建筑面《积,按,计算规范《计算但不计入容【积率架?空层内如有》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其围合《部分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 】 九、全地下】室不计入容积率半地!下室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2米以上时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半地下室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小于1《.2米(不含—1,。.2米)时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半地下室顶】板面不高于建—筑,室外地?坪标较高一侧的不】计入容积《率 【 ?十、高度在2.2】。米以下的设备层【按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 》 , 十一】、设计单位应在总平!面,图上分别注》明总建?。。筑面积?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 :十二、本暂行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