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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温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的?通知 《 温建技〔【2006〕337号! 发表时间【2006-11【-27 各有】关单位 《。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明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要求》提高初步设计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     》1、:建筑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建设—部2:003年6月1【日施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要求;》 ,   ?  2、建筑—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内容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规定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采用联审制度!参加联审《的,单位和人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各专业审查】。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联审会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发改委、规!划、消防、交警、环!保、人防、水利【、市政公用》(燃气、供》。水)、供电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专业规范《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提》出,专业审查意见—发,改、规划部》门,还应:。对初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可研和!规划方?案要求提出意见 】 , 三、参》加联审的部门必须】指派业务负》责人或专业》人,员参加?并对初步设计文件】中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要求审查的专【业内:容负责?。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其他规定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有关审查部门必须!在联审会议上提出具!体明确的《意见并填写审查【意见表不《参,加,会议或没有填写审查!意见表的视》作同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专业审查部》门联审时提出的书面!审查意见和》专家审查意见进行】汇总协调《。解,决,各专业之间的矛【盾 《 四、业主和设【计单位在联》审会:。议上应提《供介绍?初步设计重点内【容的演示文》件(:约30?分,。。钟)介?绍的重?点内容?。为    — 1、?总平面布置及—基地管线、》景观设计区位—与周:边主:。要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关系及【距离 《    2、—技术经济指标、概】算(主要指标是【否与可研、建筑【方案审批指标一【致)不同《功,能建筑面积、不同套!型面积、套》数及比率《     3【、建筑单体平立剖】设计:地下车辆布置与交通!组织 《  :。  4、《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与主要材料》。。选用  》   5、无障碍】设,计     6】、,消防、?。人防设计    ! 7、基础设—计、桩基布置—及桩:长与持力层、单桩承!载力 《    8》、上部?结构:体系(剪力墙—布,置与柱网《设计)平面、竖向】、抗扭的规》则性楼面开洞面积占!该层面积的》比例结?构计算结果》并判:断是否属于超限高层! ,     》9、水、电、暖、弱!电等主要内容—     10、!其他应提交》联审会上解决的问】题, 五、联审会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作出—。联审会议纪》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严,。。。格按会议纪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调整     !。若初:步设计内《容存在综合管—线、:景观环境设计深度】不符:要求等问题的可采用!审批告?知承诺制由业主作】出在约定《时间内保证补—。充完:成的承诺《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初《步设计批复 —。 ,    凡初步设】计文件?。中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或》初,步设:计编制深度》严重:不足;或设计—审核人员签字—、注册人员印章不】齐有:关设计?人员与备案》登记人员不对应【的;或联审会议【上提出?必,须,先予修改而未—修,改的等问《题,必须待材料补齐【或修改完成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初步设计批—复 :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联审会议不予举行!   《  1、项目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参加会议《;     【2、由多家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其中一家未参!加会议?; ? ,  : 3、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各主要专—业负责人未参加会议! 七、—对技术难度较—低或工程面积较小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不组织联审会议】在征询相关单位【的意见后直接批复】 : 八、建设—单位应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审批机关有权不予批!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 九》、设计单《。位应对?提交的设计文件负责!并做好对《审查会议纪要的落】实工作?设计文本《修改:调整后应重》新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在封面【上注明联审》会议时间和修改完】成时间并应经—建设单?位认可、盖》章;扉页《上说明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的内容】。 :。 十、《对联审会议》通过的初《步设计文本各相【关部门原则上不得在!后续各?环节中提出与文本不!一致的修改意见联审!会议后相《关,部门不得再》办理与初步设—计内:容类同的审批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十一、《设计文件《批复后? 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消防、人防等部!门应检查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在施工图阶段!的落实?情况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不得任—意修改?初步设计批复后【的设计?文件遇有特》殊情况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事先上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   温州》市建设局 》 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