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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吐鲁番】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 吐地行办—〔20?12:〕192号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吐地行》办〔2012〕1】9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 吐鲁番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生】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吐鲁【番,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民生工程》项目是指地区—行署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基础上整体》推进和实施教—育,、就业和再》就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八大—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两大类项目  !  : (一)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是】指涉及?教育、就业等八个】方面的?以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等为:主要内容的民生项目!    !(二)政策性补助】项目(以《下,简称补?助项目?)是指财政转移拨付!支出用?于直:接补助政策性的如计!划生育、《民政、就业再就业、!公共卫生、公—益性文化《体育:等方面群《众受益的《民生项目 】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吐鲁番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是地区实施民生】工程项目的领导机】构专设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和地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公室—分别设在地区—发改:委和地?区财政局各县(【市)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 : 》 第四条 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  ? ,。 , (一)负责指导全!地区民生工程—建设工作; 】    (【。二)审?定总体规划》。; :。   — (三)》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    —。 (四)协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 第!五条: 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    (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地区民生工程—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议计【划;  】。  (二)分【析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 , :   (》三):组织地直有关部【门统筹做好项目实施!方案; — :   ? (四)加强项【目管理检《查项目质量督促项目!进度抓好《验收工作; 】    —(五)协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 , 第六条 地】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  (一)—组织编?制全地区民生工程中!期预算和年》度预算?; ?    (】二)负责根据—国家投资计划衔接】国家投资尽快拨【付到位; 【 :   (三)按】照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进度按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 ? ,  : (四)负责国【家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与】管理;?   【 (五)》负责:。国家投?资项:目资:金的专户储存并【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国家投资项目!资金的运转和使用】;    ! (六)负责—国家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查》 ? 第【七条 各项目—建设主体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规划、《论证和设计;—。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督;根据地区行【署的安排《。负责:。具体组织项目的【实施 !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的《责任部?门指地区《行,署领导下的》涉及民生工》程的相关部门责任部!门对本?行业:项目:。具体负?责 第三章! 项目规划》 第九条 —。民生工程规划包【括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子规划(以下【。简称“子规划—”)总体规划是引导!全地区社会》资源配置、统筹工程!项目建设、评—估工程实施效果的总!纲;子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统领下指导实!施具体专业领—域、行业领域项目建!设的分规《划, — 第十条 总体!规划和子规划的编制!遵循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阶—段目标、全》。面覆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健全制度《、持:续发展的原则地区】发改委负责优化、筛!选项目编《制全地?区总:体,规划;地直相—关专业部门负责编制!子规划即本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议,计划 】 第十》一条 总《体规划?和子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衔接好自《治区:、地区之间》、部:门上下之间项目保】证,项目规划的科学【性、连续性、—有,效性 》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规划指导期限【为五年 【。 ,第四章 项》目编制和审批— 第十三条 【。民生工程遵循“四优!先”原则确》定建设项《目即优先安》排,行署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已:决定:实,施的民生项目—优先安排基》。层要求?最迫切、实》际最急需、群—。。众最企盼的民生项目!优先安排建》设条件成熟》、前期工作充分、】投资合理、》效果明显的民生【项目 — ? 第十四》条 基建项目的【申报由地区》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依据—项目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上报自治区—发改委;由自—治,区发改委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纳入自—治区民生工程建设规!。划,。 , 第!十五条 基建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要求和审批权!限逐级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发改部门依!据基本建设程序审批! — 第十》六条 民生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报批(对跨!。年度实施项目允许】以编制规划代—替可行性研究报【告)   ! (二《),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完成报批 】    (三!)组织招标》投标实行项目法【人公开招《标制具体由发改【部门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服务指【导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组织招》标发改、住建、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监察部!门,负责廉政监》督 《  ?  (四)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由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  : ,。 (?五)开工报告的报】。批对在地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住建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发放【施工许可《证, : 第】十七条 政策性补】助项目和非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设备【采购类?。项目: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年【度计:划 : 第五—章 项目实施管【。理 : 第十八条 民生】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确》保,有关领导、部门【、人员责《任到位确保》。。各个:渠道:的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效益 】 ,   (一—)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资金筹措、工程!实施、资金使用、生!产经营、《运,行管理和资产保值】增值负完全责任【 ? :   《(二)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制合同必须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单位与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明确—按,投,资,额的:15-2《0%预留竣工—结算审计准备—金待竣工决算审计】后支付 《 《  : (三)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基建项目的设计!、勘查、施工、设备!。采购以及工程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以!及招标的范》围,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或不予核准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必须?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 (四)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从工程开工之日!起建设?项目单?位法人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理同时!自觉:接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 ! 第十九【。条 建立验》收,备案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并经过试—运营应当依据—国,家规定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由建设项目法】人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由项目审批》部门组织财政—、主管?部门、施工单位以及!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 : 第二十《条 政?策性补助项目的【管理参照有关规【定,管理 【 《第,二十:一,。条 项目《的监督?检,查由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地》区行署督查室—、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定期【开展对每《项工程的责任单位和!协同:单位:。。进行督查《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并?在全地区进行—通报: : : 》第二十?二条 建《立民:生工程项目检查通报!制度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自查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由行署《。办公室?实行每月《通报一次《。制度 【 第二十三条! 实施项目进度报告!制度民生工程所有】项目:。一律:实行月报、季报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由:。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填报民—生工程月《进度表报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月汇总、季—度、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第】六章 ?相关费?用的收取 第二十!四条 相关费—用的收取如下 】    (一【)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内的《不许收取任何—费用 》  ? , , (二)属于—有关专业方面收费】或属于市场的—酌情收取 】   ? :(,三)属于地区本级行!政,收费:的一律免收 !    《 (四)属地区【本级技术收费的按】照自治?区有关民生工—程,的减免?收费:标准执行 】 ?第七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建设资金是指—用于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包括—财政资金(中央资金!。、,自治区预《算资金、《。地区配?套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和社【会资:金(社会《、企业、个人资金】以及资本的投入)】 ,。 第!二,十,六条 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按照自治区为主】地区、县《(,。市):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投入地区财政局!按照地区行署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比例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的》原则确保配套—资金落?实, ,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子规划!编制民生工程中【期预算?并,纳入财政预算 】。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建设资金在【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按《照项目建设计划依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法人《单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由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地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按实际情【。况及时拨付》。。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建设资金必须—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由各》县(市)从配—套资:金内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审批!部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再—拨付质量保证—金政策性补助资金参!照本规定执行 】 第三!十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建设资金财务决算】由地区财政部门【负责 》 第八章 监【督与奖惩《 第三十一条 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告 — ,。。 ?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负责对民生—工程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 !。 : 第三十》三条: 住建部门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并:。。对民:。生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理等进?行监督管理 ! 第—三十四条 审计【部门依法《对民生工程》。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情况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 , 第】三十:五条 监察部门【负责监察民生工程项!目,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职责履行情况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行【政违:纪行:为, 《。 : 第三十六【条 民生工程实【行项目?稽察制度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审【批手续?、招标投标》、工程进《度、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以—及资:。产移交等《全过程实施稽察并且!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稽察意】见 【 第三》十七条 对民生工程!的,实施实行公示制度】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完成时《。限等要?定期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 】第三十八条 地【直相关部《门实施民生工程【的情况及效果纳入】地委、行署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予以重点—。督,查 ! ,第三十九《条 项目建》设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  ?(一:),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行《。为,造,成项:目,。超,支的; —  ?。  : (二)《未经批准《而擅自为项目追【加超支资金的; !    —。 (三)建》。设资金未《及,时到位而造成工【期延:误或:造成直接损》失的; 】   《(四)骗《取、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的 ! ,第,四十条 对严格执】行民生?工程:年度计?划,项目的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一条 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以全—地区民生工程—大局为重严格—按此:文件执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严禁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中如上》级有新规定依—照新规定执行 】 》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