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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吐!鲁番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 , 吐地行办〔2!012〕192【号,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吐地行办〔2—01:2〕19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  吐鲁番—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生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吐鲁《番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民:生工:程项目是指地—区行署?。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基础上整体—推进:和实:施教:育、就业和》再就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八大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两大》类,项目    】 (一)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是指涉及教》育、就业等八个方】面的以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等为主要内容的】民生项目 !   (二)政策!性,补助项目(以下简称!补助项?目):是指:财政转移拨付—支出用于直接补助】政,策性的如计》划生育、《民政、就《。业再就业、公共【卫生、公益性文化】。。体育等方面群—众受益的民生项【目, 《 :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吐鲁番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是!地区实施民生—工程项目的领导【机构:专,设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和地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公室分别设在—地区发改委》和地区财政局各【。县(:市):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 【 第四《。条 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 :(一)负责指导全地!区民生工程建设【工作; — :   (二—)审:定总体?规划:; ?    【(三)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 , :。(四)协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 【第五条? 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 (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地区民生工程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议计》划;   !。 , (二)分析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    【 (三)组织地直有!关部门统筹做好项目!实施方案《; —   (四)加强!。项目管理检查项【目质量?督促项目进度抓好】验收工?。作;   ! (五)》协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 —第六条 《地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全地区【民生工程中期预算和!年度预算; !    《 (二)负责—根据国家投资—。计划衔?接国家投资尽快【拨付到位; 】    (三)!按照: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进度按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 (四)负—责国家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与管理; 】    】。(五)负责国家投】资项目资《金的:专户储存并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国家投资项目【资金的?运转和使用; !  ?  (六)负责】国家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查 【 《 第七条 】各项:目建设主体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规划《、论证和设计;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督;根据】地区行署的安—。排负责?。。具体组?织项目的实施 【 :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的责任部门指地区!行署领导下》的涉:及民生工程的相关】部门责任部门对【本行业项目具体负】责 : 第三—章 项目规划 】第九条 民生工【程规划包《括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子规划》(以下简称“—子规划”)总体规】。划是引导全地区社】会资源配置、统【。筹工:程项目建设、评估】工程实施效果的【总纲;子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统领下指导!实施具体专业领【域、行?。业领域项目建设的分!规,。划 》 第十条】 总体规划和子【规,划的编制遵》循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阶段目标、全面】覆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健全制】度、持?续发展的原》则地区发《改委负责优》化、筛选项目编【制全地区总体规划】;,地直相关专业部门负!责编制子规划即本】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议?计划 ?。 第!十一条 总体规划】和子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衔接好自】治区、地区之间【、部门?上下之间项目保【证,项目规划的科学性、!连续性、有效性 】 ?。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规】划指导?期,限为五年 】 第四章《 项目编制和审批 ! 第十三《条 民?生工程?遵循“四优先”【原则:。确定建设项目即优先!。安排行署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已【决定实施的》民生:项目优先安排—基层要求最迫—。。切、实际最》。。急需:、群众最企盼—的民生项目》优先:安排建设条件成【熟、:前期工作充》分,、投资合理》、效果明显的—民生项目《 !第,十四条 《基建项目《的,申报由地区》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依【据项目?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上《报自治区发改委;由!自治区发《改委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纳?入自治区民生工程建!设,规划: , : ? 第十五条 基!建,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要求和审批》权限逐级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发改部】门依:据基本?建设程序审批 ! 第十】六条 ?民生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    (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报批(对】跨年度实施项目【允,许以编制规》划代:替可行性研究报告】) —   (二)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完:成报批 》 :   ? (三)组织【招标投?。。标实行项目法人公】开招标制具体由发改!部门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服务》指导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组织【招,标发改、住》建、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监【察部门?负责廉政监督—  —  ?(四)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由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    (五)开!工报告的报批对在地!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住建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发放施工许可证 ! 【 第十七《条 政策性补—助,项目和非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设,备采购?类项目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年度计划 【 第五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八条 民—生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确保有关领!导、:部门、人员责任到】位确:保各个渠道的—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效益    !(,一)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资金筹措、工程实】施、资金使用—、生产经《营,、运行管理和资产】保值增值《负完全责任》 》   (二—)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制合—同必:须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单!位与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明【确按:投资额?的1:5-20%预留【竣工结算审》。。计准备?金待竣工决》算审计后支付 【 :    (【三)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基建?项目的设计》、勘查?、施:工、设?备采购以及工程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以及招标的范围】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或不?予核准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必须【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  :  ?(四)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从工!程开工之日起建【设项:目单位法人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理《同时自觉《接,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 ! 】第十九条 建立【验收备?案,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并经过试运营应】当依据国家规定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由建:设,。项目法人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由》项,目审批部门组—织财政、主》管部门、施工—单位以及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 , 》 第二十条 政】策性补?助项目的《。。管理参?照有:。关规:。定管理 — 》 第二十一》条 项目的监督【检查由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地区—行署督查室》、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定期开展【对每项工程》的责任单位和—协,同单位?进行督查《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并在全地区【。进行通报 — : , 第二十二】条 建立民生工程项!目检查通《报制度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自查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由行署办【公室实行每》月通报一次制度 】 》 ?第二十三《条 实施项》目进度报《告制度民生工—程所有项目一律实】行月报、《季报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由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填报民生工程】月进度表报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月汇总、季度【、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第六章 相关费用】的收:取 ?第二:十四条 相关费【。。用的收取如》下    【 (:一)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内的不】许收取?任何费用 —。    【(二)属于》。有关专业方》面收费或属于—市场的酌情收取 】 ,  《  : (三)属于地区】本级行政收费的一】律,。免收 ?。 ,  《  (《四)属地区本—级技术收费的—按照:。自治区?。有关民?生工程的减免收费】标准执行《。。 ? 第七章【 资金管理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建设!资金是指用于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包括财政资》金(中央资金、自】治区预算资金—、地区配套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和社】会资金(社会、企】业、个人资金以及资!本,的投入) —。 , 《 第二十六条【 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按照自治区为】主地区、县(—市,)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投入地区财政局【按照地区《行,署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比,例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的原则确保配】套资金落实 】 》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子《规划编制民生工程中!期预算并纳入财政预!算 :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建设资金在!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按照项目!建设计?划依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法人【单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由?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地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按实际情】况,及时拨付 —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建设!资金必须《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由各县(市)从【配套资金内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审批部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再?拨付质量《保,证金政策性》补助资金参照本规】定执行 》 【第,三十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建设资金【财务决算由地区【财政部门负责— 第八章 !监,督与奖惩 第【三十一条 》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告 】 : 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负责】对民生工程》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 ! — 第三十三条 住】建部门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并《对,民生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理等?进行监督管理 【 , : 《 第三十四条— 审计部门》依法:。对民生工程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情况: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 】第三十五条》 监察部门负责【监察民生工》程,项目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职责履》行情:况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行政?。违纪行为 】 :。 ?第三十六条 民生工!程实行项目稽察【制度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审,批,手续、招标》投标、?。工程进度、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以及资产移交等全!过程:实施稽察并且—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稽察意《。见, , : 第三十!七条 对民生—工程的?实施实?行公:示,制度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完成时限等》要定期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 ? 第三十—八,条 地直相关部【门,实施:民生工程《的情况及效》果纳入地委、行【署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予以重点督查 】 第三!十九条 项目—建设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  ?  (一)—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行为造》成项目超支的;【   【 , (:二)未经批准而擅】自为项目追加超支】资金的?;    ! (三)建设资金未!及时到位《而,造成工期延》误或造成直接损失的!; ?    (四!)骗:取、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的》 !第四十条 对严格执!行民生工程年—。度计划项《目的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 《 第四十一》条 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以全地区】。民生工程《大局为?重严:。。格按此?文件执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严禁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中如上【级有:新规定依照新—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