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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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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地行【办〔2012〕19!2号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2〕—192号 》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
吐鲁番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生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吐鲁番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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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民生工《程项目是指地区行署!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基础上整体【推进和实施教育、】就,业和:再就: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八大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两大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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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是指涉!及,教育、就《业等八个方面的以】。。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等为主要内》容的民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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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性补助项【目(以下简称补【助项目?)是指财政转移拨】付支出?。用于直接补助政策】性的如?计划生育、民政、】就业再就业》、公共?卫生、公《。益性:文化体育等方—面群众受益的民生】项目
】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吐鲁番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是】地区实施民生工【程项目的领导—机构专设《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和地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公室:分别:设在地区发》改委和地区》财政局各县(—市)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
】。 第四条《 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地》区民生工程》建设工作《; ?
(】二)审定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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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
(四)》。。协,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
第五条 【。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
(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地区】。民生工程《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议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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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析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组织地直有】关部门统《筹做好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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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项目管理检查项【目质量督促项—目进度抓好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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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
第六条 地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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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编制《全地区民生工程中期!预算和年度》预算; 》
【(二)负《责根:据国家投《资计划衔接》国家投资尽快—拨付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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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进度【按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
(四】)负:责国家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与管理!;
】
(五)负责【国家投?资项目资金》的专户储存》并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国《家投资项目》资金的?。运转:和使:用; ?
《。 :
:(六)负责国家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查 ?
》 第?七条 各项目建设】主体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规划《、论证和设计;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督;根据地区行【署的安排负》责具体组织》项,。目,的,实施
【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的责任!部门指地区行署领】导下的?涉及民?生工程的相关部门责!任部门对本行业项目!具体负?责
《 :第三章 项目规【划
第九条 【民生工?。程规划包括》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子:规划(?以下简称“》子规划”)总体规】划是引导全地区【社会资源配》置、统筹工程—项目建设、评估工】程实:。。施,。效,果的总纲《;子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统领下指导实!施具体专业》领域、行业》领域项目建》。设的分规《划
】 :第十条 总体规划】。和子规划的编—。制遵循?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阶》段目标、《全面覆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健全制度、—持续发展《的原:则地区发改》委,负责:优化、筛选项—目编制全地区—总体:规划;地直相关专】。业部门?。负,责编制?子规划即本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议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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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总体规划和【子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衔接好》自治区、《地,区之间、部门—上下之间项目保证项!。目规划的科》学性、连续性—、有效性
】
《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规:划指导期限》为五:年
—第四章 项目—编制:和审批
第十【三条 民生工程【遵循“四优先”原则!确定建设项目即优先!。安,排行署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已决—定实施的民生项目】优先安排基层—要求最迫切、实【。。际最急需、》群众最企盼的—民生项目优》先安排建设条件【成熟:、,前期工作充分、投资!合理、效果明显【的民: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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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基建项目的申【报由地区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依据项目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上报《。自治区发改》委,;由自治区》发,。改委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纳入自治区【。民生工程建》设规划
》
《
: ,第十五条 基建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要求和审批权限】。逐级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发改部门依【。据基本?建设程?序审批
】
第十六条】 民生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
(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报批(对!跨年:度实施项目允许【以编制规划代替可】行,性研究?报告) 》
【。(二)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完成》报批
【
《(三)组织招—标投标实行》项目法人公开—招标制具体》由发改部《门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服《。务指导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组织招标发改、!住建、?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监察部?门负责廉《政监督 》
《
(四)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由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
(五)开工报告!。的报批?对,在地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住,建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发放施工许可【证
》
? :第十七?条 政?策性补助《项目和非《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设备采】购类:项目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年度!计划 ?
第五章 】项,目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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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民生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确保?有,关领导、《部门:、人:员责任到位确—。保各个渠道的—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效益? ,
》
(一)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资,金筹措、工程实施】、资金使用、生【产经营、《运行管理和资产【保值增值《负完全责任 —
【
(:。。二)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制合:同,必须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单位与》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明确按《。投资额的15-【20%预留》竣,工结算审《计准备金待竣工决】。算审计后支付 【 ,
《。
(《三)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基建项目的【设计、勘《查,、施工、设备采【购以及工《程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以及招标的范!围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或不予核准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必须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
》(四)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从,工程开工之日起建设!项目单位法》人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理同时自觉接—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
【
《第十九条 建立【。验,收备案?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并经过试】运营应当《依据国家规定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由建《设项目法人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由》项目审批《部门组织财政、主管!部门、施工》单位以及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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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政策性补【助,项目的管理》参,照有关规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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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项目的监督【检查:由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地区行署督【查室、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定】期开展对每项—工程的?责任单位和协—同单位进行督查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并在全—地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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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建》立民生工程》项目检查通报—制,度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自查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由行!署办公室实》行每月通报》。一次制?度
《
第【二十:三条 实《。施项目进度报告【制度民生工》程,所有项?目一律实行月报、】季报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由,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填报民—生工程?月进度?表报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月》汇总、季度、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 第六?章 相关费用—的收取
第二十】四条 相关费用的】收取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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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内—的不许收取任何费用!
!(二:)属于有关》专业方面收费—或属于市《场的酌情收取—。。 ?
(三)!属,于地区本级行政【收费的一律免收 ! ,。
—(四)属地区本级】技术收费的按照【自治区有关》民生工程的减免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建设资金】是指用?于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包括《财政资?金(中央《。资金、自治区预算资!金、地区配套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和社会资金(【社会、企业、个人资!金以及资《本的投入)
!
第二十】六条 ?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按照【自治:区为主地区、县(】市)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投入地【区财政局按照—地区行署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比】例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的原则》确保配套资金落实】
】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子规》划编制民生工程【中期预算并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建设资》。。金在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按照项《目建设计划依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法人!单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由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地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按实际】情况及时拨》付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建设资《金必须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由各县(市)从【配套资金内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审批部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再拨付质量!保证金政策性补【助资:金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建设资金财—务决算由地区财政部!门负责
第!。八章 监督与—奖惩
《。第三十?。一条: ,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地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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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负责?对民生工程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十三条 住建部!门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并对民】生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理—等,进行监?。督管理?
】 第三十四》条 审计部门依法对!民生工程《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情况?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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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监察—部门负责《监察民生工程项目】。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职?责履:行情况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行政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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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民生工程实【行项目稽察》制,度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审批手续、招!标投标?、工程进度、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以及资产移交【等全过程实施稽察并!且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稽】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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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对民【生工程的实施实行公!示制度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完成时限等要!定期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
— 第三《十八条 地直—相关:部,门实:施,民生工程的情况及】效果纳入《地委、?。行署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予以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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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项!目建设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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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行,为造成?项目超?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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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经批准而擅自!为项目追加》超支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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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资金—未及时到位》而造成工期延—误或造成直接损失】的; ?
】(四)骗《取、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的 《
— 第四十条 对【严格执行民》。生工程年度计划项目!的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四十一条 !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以【全地区民生工程大局!。为重严格按此文件】执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严禁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章 附则
》。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中如上级有—新规定依《照新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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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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