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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吐鲁番《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安全:、齐全、准》确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市行政区域内形成!、收集、移》交,、整理、保管、【管理和利用》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和乡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以及相关的文件】材料 》 ? 第四《条, 城建档《案工作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确保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市、镇、乡)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列入城市(乡!)建:设发展规划保障【城建档?案工作与城乡建设】。事,业协调发《展 】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城建档案—馆(科)(》以,下,简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第七条 建设!、规:划、房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人?防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城建档案工!作 《 :。 第八条 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撰写专—业论:文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第二章 !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第九条 】城建档案实》行无:偿移交制度下列城】建档案的形成—单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无偿移交 【。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  :1.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3. 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  4. 交—通基础设施; 【 ?    5. 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 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建设工程; !。  :   7.》 ,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   8.》 地下管线设施工】程; 《     9【. :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在下管》线走:向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 (二)《城建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质检、市政!市容、园林、给排水!、,燃气、热力)—等部门和《。单位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四,)其:它具: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由?形,成单位在本单位保管!1至5年后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应?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做好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并配备专!人负责 》第三章 《。 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和报送 》。 第十条》 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整理报送《城建档案 】 , 第《十,一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复建?的建设工程均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 第十!二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城建档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城建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并进行【杀菌、杀虫、—除尘及技术》处理;   !  (二)移—交的:城建档?案资料应为原件因】特殊:情,况无法报送原件的可!以报送副本或—复制件但须注明原】件存放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技术负责—人签章;《    【 ,(三)档案材料【的整理?应按照建设》程序分别组》卷并:按,。不同专业及工—序排列使《用统:一,档案装具案》卷质量?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或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规范】; :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按照前款规定!建设单位除应—报送涉及建设工程】的文字材料、图纸】(竣工图)》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照】片、声像及电子【档案 《 ? , ,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和报送实行》责任书制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应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工程档案交》验责任书《明确:编制报送城》建档案的《内容:、范围、时间及责】任 — 第《十四: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及时编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档案建设—、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城建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工程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将工程档案呈送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完整:、准确、符合规范的!建设工程档案否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与其不再【签订新的工程档案交!验责:任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新的!建设工程项目 【。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接收建设工程档】案,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工程档案合格】证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应当:限期补充(》建设单位) — 《 : 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规划!验收时应《查验工程档案—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规划:验收手续 》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规划验收后应及时】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加》盖城建档案资—料专用章的城建【档案移?交书此移交书作【为办:理房产?证的依据《之一: ? 第—十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恢复建?设,的房屋建《筑房管部《门在审?核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应,当核验城建档—案,移交书并列入—房产产权产籍档案 ! : 第二十】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资料》由建设单《位保:管被撤销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 第二》十一条?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 第二十二条 !。建(构)筑物产权发!。生变化?时原建?(构)筑物》产权人保存的城建档!案应随同产权—一并移交给新的产权!人保存也仍继续【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存 【 : 第二十三【条 城市《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以:及开:发区形成的城建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应在本!单,位,保存1?至5年后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 , ?第二:十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移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以更】好的配合做好地【下管线档案的动态】管理工?作 :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接收的城建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保密工作】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抢救】特别: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 — 第二十—六条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地下工程【和在城?市,的道路、《管线及其附近地段】进,行,。开挖、爆破等工【程在施工活动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清该地段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 第二?十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立《城建档案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 《 , 第:二十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可以开放的档案目录!并根据专《业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检查资料【和参考?资料有偿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和咨【询服务其收》费按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 : 第二十《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盖有城建档—案公章和与》。原物相符《的印章的档案复【印件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效力 》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给予奖励 】     —(一)在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管理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  :   (二)在【。城建档案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的; 《     (三!),将重要或者珍贵的城!建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    (四)在】非常条?件下为抢救、—保护:城建档案表》。现突出的; 【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 ,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着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来办理工程档案交】验责任书的;— 《 ,  : (二)《。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造成损失的—; 《     (三) !无故延期《或者不按规》定归档、报》送城建档案》的; 》    《 (四) 损毁、丢!失、:涂改或伪造城建【档案的 》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细则参照【执行并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 对本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吐鲁!番地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实施之日起执—行199《2年7月27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吐鲁番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吐:政发〔1992【〕62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