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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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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安全、齐全、准!。确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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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市!行政区域内形成、收!集、移交、整理、】保管、?管理和利《用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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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和【乡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以及【相关:的文件?材料
》。
第—四条: 城建档《案,工作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确保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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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市、镇【、乡)?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列入【城,市(乡)建设发展规!划,保障城建《档案:工作与城《。乡建设事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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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城建档案馆(科】)(以下简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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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规划、房】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人防?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城建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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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撰?写专业?论文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第二章 【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第九【条 城建档案—实行无偿移交制度】下,列城建档案的形【成单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无偿—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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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1.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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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 4. 交【通,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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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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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建设》工程;
】 7. 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 8. 《地下管线设》施工程;
】 : :9. 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在下管线走向】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二)城建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质检、市—政市容、园》林、给排水、—燃气、热力》)等:部门和单位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四)其它具【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由形成单位【在本单位保管1至】5年后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应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做,。好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并配备?专人负责
第【三章 《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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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整理报》送,城建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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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复建《。的建:设,工程均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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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城?建档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城【建,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并进行杀】。菌、杀虫、除尘及技!术处理;
】 (》二)移交《的城建档案资—料应为?原件因特殊》情况:无法报送原件的可】以,报送:副本或复《制件:但须注明原件存【放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技术负责人签章;】
》 , (三)》档,案材料的《整理应按照建—设,程序分别组卷并【。按不同专业》及工序排列使用【统一档?案装具案卷质—量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或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规范:;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按照前款—规定建设单位除应报!送涉及?建设:工程的文字材料【、,。图,纸(竣工图)—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照片、《声,像及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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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和【报送实行责任书制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应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工程档《案交验责任》书,。明确:编制报送《城建档案的内容、】范围、时间及责任】
— :第十四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及时?编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档案建设】、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城建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工程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将工:程,。档案:呈送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完:整,、准确、符合—。。规范的建设工程档案!否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与其不再签—订新的工《程档案交验责任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新的建》设工程?项目
》
?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接收建设工程—档案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工程档案合格证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应当限期补充(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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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规划验收时应—查验工程档》案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规—划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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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规划验】收后应及《时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加盖城《建档案资《料专用章的城建【档案移交书此移交书!作为办理房产—证,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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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恢复建设的房【屋建筑房管部门在审!核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应当核验城建】档案移交书》并列入房产产权【产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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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资料由建设单【位保管被《撤销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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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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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建(《构)筑物产权发生变!。化时原?建(构)筑物产【权人保存《的城建档案应随【同产权一并移交给】。新的产权人》保存也仍继续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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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城!市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以及开发区】形成的城建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应在本单位保存【1至5年后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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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移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以更好的【配合做好地下管线】档案的动态管理工】作
第《四章: , 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接收的城《建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保《密,工作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抢救特别《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
》
第二十六条】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地下【工程和在城》。市,的道路、管》线及其?附近地?段进:行开挖、爆破—等工程在《施,工活动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清该地段!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第二【十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立城建档案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
《 第二十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可以开放的档案目录!并根据专业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检查资料》和参:考资料?有偿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和咨询服务【其,收费按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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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盖有》城建档案公章—和与原物《相符的印《章的档案复印件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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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给予奖励
【 (一)在!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管理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 , (二)【在城:。建档案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的;【
? : ?。(三)?。将重要或者珍—贵,的城建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 (四)】在非常?条件下为《抢,救、:保护城建《档案表现《突出的;《。
? :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着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来办】理工程?。档案交验责任书【的;
【。。 (二》。)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造成】损失的;
— (三】) 无故《延期或者不按规【定归:档、报送城》建档:。案的;
《
(四!) 损毁、》丢失、涂改》或,伪造城?建,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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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细则参照【执,行并进行处罚—
》
第:三十三条 》对本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吐鲁番!地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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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实施之【日起执行1》992?。年7:月27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吐鲁番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吐政发〔1—。992〕6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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