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三】同,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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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开工建设进度计划】表(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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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或委托相!关单位对重点建【设项目每月检查1次!其它: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跟踪?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时申!请试生产、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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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三同时”监【督检查?以环评审批文—件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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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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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试运】行是否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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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施工期污染保护和】生态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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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实施情】况(环评文件有【。要求的)《;
】。 (五)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决定: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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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环保》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等建立—情况:(项目建《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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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等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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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或委托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三同时”执】行不到?位、但尚《未构成环《境,违法的?行为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并在—下一次的监督检查中!予以核?。实
第】九条 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或?委托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案《卷及时报市环—保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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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而未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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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期限方》开工建设而环评文件!未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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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设【工程中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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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套的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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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正式生产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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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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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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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各级环【境管:理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对,。。违,法建设?项目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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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环保设施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建立项目【运行环保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合《理配置环《。保管:。理人员及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建立并实施】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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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环境监理单位应!编制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作为该!项目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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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需要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成试生?产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管《理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并根》据项目情况报—送以下?相,关材料(市管—项目1份县》区管项目《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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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表(见附表2】);
! (二)废水处】理设施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处理能力、处】理工艺流程)、施工!图、厂区《平面布置及雨、【污水:。管网布设图(包【括车:间内污水管》网,、水循环管网标明】观,察井位置)、—规范化排污口施工图!。、排污口计量设备使!用说:明书、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及:运行记录表格、在】线监控仪器使用说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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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处理能力、—处理:工艺流程)、—施工图、废气管【网布设图、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及运行记录!表,。格、在线监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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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声源点位示意—图及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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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固废处置地点示意】图及防渗漏、防扬尘!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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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环保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等运!行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 (七?)环评审批文件【要求的其他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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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报送材料齐—。全,后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试生产—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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