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三同时《”监督检查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开工!。建设:。进度计划表(见附表!1): 》 第:六条 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或】委托:相关单位对》重点建设项目每月】检查1次其它—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跟踪》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时申请试生】产、竣工环》保,验收 【 第七条 “三【同,时,”监督检《查以环评审》批文件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  (一)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   (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试运行是】否同步进行》; :  —  (三《)施工期污染保护】和生:态,保护情况《。; ? ,。  《  (四)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实施】情,况(环评文件有要求!的); 《    (!五)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决定的落【实,情况; — : ,  : (六)环保—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等建立情况(项!目建:。成后) 】  :   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等书面记录 】 第《八条 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或委托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三同时”执—行不到位《、但:尚未构成环境—违法的行为》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并在下》一次的监督》。检查中予以核实 】 : , 第九条 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或,委,托,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案,卷,及时报市《环保局法规科— —   (一》)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而未重【新报批?; : 》   (二)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期限方开工建—设而环评《文件未重新审核;】 》    《(三)建设》工程中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    (四)!配套的?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  《  (五)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正:。式,生产:或使用; 》 ?    (六【)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    (七)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条 各级环境管!理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对违法【。。建设项?目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 ?第十一条 环保设施!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建立项》目运行环保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合理配置环保管理】人员及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建—立并实?施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等 》 第十二》条 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环,境监理单位应编制】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作,为该项目《。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 需?要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成】试生产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管《理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并根据项目情—。况报送以下相关【材料(市管项—目1份县区管项目】2份) 【    (一)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表(—见附表2); !   》 (二)废水—处理设?施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处:理能力、处理工【艺,流程)、《。施工图、《厂区平?面布置及雨、—污水管网布设—图(包括车》间内污水管网—、,水循环?管网:标明观察井位置【)、规范化排污【口施工图、排污口计!量设备使用说明书、!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及运行【记,录表格、在线监控】仪器使用说明—书等; 《    (!三)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处【理能力、处理工【。艺流程?。)、施工图、废气管!网布设?图、: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及运行记录表格、!在线监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四)声《源点:。位示意图及降噪【措施; 《   【 (五)固废处【置地点示意图及防渗!漏、防扬尘等措施;! — ,  (六)环—保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等:。运行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 ,   (七》),环评审批文件要求的!其他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 ,。 第十《四,条报送材料齐全【后,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试生:产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