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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 淮【园发[?20:14]?76号 关于印】发淮安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洪!泽县园林《。局、:各相关单《位局属各单》位 ?  : , 为了进一步规【。范淮安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DGJ32!/T:J :169-2014)!制定:淮安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原淮安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同时废【止本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 淮》安市园林管理局 ! 2014年9】月30日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DG】J,32/TJ 16】9-2?014)(下—简称标准《)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居住?区和单位(包括【商业、?。金融、仓储、工业】、交通枢纽、市政公!用、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科!研、部队、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高等院】校、医?院、疗养所、—休养所、养老—。。托老院以及厂矿【企业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 ! 第三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均?应执行本规定 【 ? 第四条 城!市建设项目》应按标准的规定【建设足额配套绿【。地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 第【五条 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的计算 !     》(,一):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00《%, : ?    (二)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计算按【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 ,。 第六!。条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指标计算!规定   !  (一)》居住区宅旁(宅【间)绿地、组—。团绿地和其他—块状带状《绿,地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算,至红线;房屋外【墙边有散水的—房屋边的绿地自散】水,外边起计《算;房屋外墙—边无散水的且绿化】已至外墙的房—屋边的?绿地自房屋外墙边】起计算对其他—。围墙、院墙算至【墙角  【     》。  2?、组团绿地中作为景!观组成部分的—小品:、亭台、曲廊、小】水池、溪流、步道】等可以一并计入绿】地面积?计算但是绿化面【。积不得小《。于组:团绿地总面积的【75% 《 ?     》   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的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路边1.0【米起计算;当小【区有人行便道时算】至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算:至道路?红线;在房屋边的自!房屋:外墙散水《外边起计《算 :       !  4、其他块【状带状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园绿地算》至红线?  》   (二)道【路绿:地、林荫广场绿地】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的绿地面【积为准  】 ,      2、】硬质铺装上孤植乔木!的绿地面积以1【.5:米×1.5米计算】。 :  ?   (三)满足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停?车场非绿地》面积的10%可计入!绿,地面积 《      】   ?1、停车《场硬质地面用植草】铺装等方式进行【生态绿化《。 ,       !  2、停》。车车位周边种植乔】。木或通?过其他永久式绿【化方式进行》绿化遮荫绿》化,覆盖面积不小于停车!场面积的《70%  】  : (四)《满足下列《。要求:的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顶面绿地可】计入绿地率 【       】  1?、地下建《筑覆:土后顶面《高相对室外地—坪不大?于1:米     !   ? 2、绿《地使用方便且满足绿!地功能要求 — :   ?。  (?五):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顶面绿—地面积应根》据覆土深度进行【计算 《        ! 1、种植土—层深度大于》等于1.2米—的按实际种植面积的!100%计入绿地面!积    】    《 2、种植》土,层深度为《1,~1:.2米(含》1米)的按实—际种植面积的—80%计入绿地【面积 ? :      —   3、种植【土层深度为》0.6~1》米(:含0.6米)的按实!。际种植面《积的50%计入【。绿地:面,积,。      !   4《、种植土层》深度为0.3~0】.6米(含0.3米!)的按实《际种:植,面积的30%计入绿!地面积  】   (六)景【观,水,体,宜采用生《态方式进行建设【水体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绿地围《合,的景:观水体可计入—绿地面积 】     》 ,  2、《计入绿?。地率:。计算:的,。水体面积不得超【过居住区或单位【绿地总面积的20%!。 《        】3、因地制宜利【用自然水体的水资】。源、以水景为特色】的居住区或单位计入!绿地率计算的水体面!积不得超过居住区或!单位绿地《总面积?的50% 】        】4、绿地围合的游泳!池、:。消防水池《、大型喷泉》等水:体不计入绿》地面积 【。    《(七)屋顶》绿化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在多层、高层—建筑屋顶进行的绿】化,绿化种?植土:层厚度0.3~【0.6米、面积大】于200平方—米、养?护良:好的屋顶绿地可按】15%折算计入绿】地率总折算》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绿地!率,指标值?的,。1,0% —  :     》 2、?绿化:种植土层《厚度大?于0:。.,6米具有游园功【能,可提供游憩使—用、养?护良好的花园—式屋:顶绿化可《按30%折算—计入:绿地率?总折算?。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绿地率指标—值,的15%  !    《   3、》其余的屋顶》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可根据情况!折算为绿化覆盖【面积:     (!八)垂直绿》化、嵌草地坪—。。等不:计入绿地面》积可根据《情况:。。折算为绿化覆盖【面积    ! (九)居住区【中以任何《形式围合、非公【共所有及使用的【绿地及为业主个【人所有或使用的庭园!绿地均不得计入【居住区绿地率计【算  —   (十)单位】。用地范围内在—。作为单位发》展备用地或后期开发!建设用地上进行【绿化的其绿》地面积不得计—入单位绿地率计【算 ? ? 《。第七条 》绿化建设《要求 》     (一)应!按照生态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原则进行!并杜绝下列建设行】为 ?  ?       1、!擅自:移,。植或砍伐古树名【木    】     2、【。。栽植非地《带性非?适生植物 【     》   ? 3、大规模移植大!树或栽植重度—修剪的截干树—    【     4、【建设大型《人工:水景、?喷泉、假山》、大规?模硬质铺《装,广场:等,设施    !     5、大面!积模纹色块、单一】草坪种植 【    《     6—、大规模使用包【装材料或灯具缠【绕、照?射植物对植物进行过!度包装或亮化 !     (—二)居住区的公园】绿地应充分发挥【健身休?憩功能因地制宜地设!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应结:合居:住,区,道路系统及绿地规划!。建设通畅便》捷的健身步道方【便居民就近健身及】运动 》     》(三)居住》区植物品种》的,选,择应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乔、灌、花、草、】地被合理配》置,以乔、?灌木为主控制观【赏性草坪及一、二】。年生草花的》比例植物品》。种应多样植物—配置:应,合,理,季相变化应》丰富满足居住—区良好生态环—境及居民休憩—、观赏、健身—等功能单位》绿化植物品》种,。的选择应符》合单位?工作、?生,产性:质的要求 》 , :    (》四)居住区绿化植物!的,选择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居,住区的?主干道两侧》、活动场地》。边的高大乔木—宜选用乡《土适生落《叶乔木 《。  《    《   2、住宅周边!植物栽植应充分考】虑居民日照、采【光、:通风、安《全,的需要住宅南面【一定范?围内不宜《栽植高大常绿乔木】 :。       】  3?、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场地等周围不!得选用有毒、—有,针刺、有臭味—等影:响人体?健康的植物》 ,。    —     4、不宜!大量选用多飞絮的植!物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 原淮安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同时废止!,,各县区?的居:住,区和单位绿化参照本!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