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建筑红线管》理的决定
【(2014年6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 为加强建筑红】线管理严格规划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作如》下决:定
一、建筑红线!是控:制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或构筑物退让道路】距离的重要控制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在规》划条件中明确设定建!筑红线
二、【国有建设用》地一经出让、划【拨,。除法定情《形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已:设定的建筑红线;确!需调整的必》须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经批—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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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时应严格按照建筑】红线要求进行控【制建设工程动工时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放验线有关制【度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位置建设【。
四、《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并作为对《外公示的内容—之,一对未?按照规划《放验线有关制度进行!放验线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建:。设
五、》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核实时要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建筑红—线的控制要》求对:不符:合建筑红线要求【的,项目:规划主管部门不得进!行规:划核实?。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予以竣工备案
六!、市人民政府—应严格执行本决定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城乡建设各【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建筑红线的控制杜绝!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擅自改变建筑—红线等违法》行为违?反本决定的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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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在》国有建设用地建筑】红线规划《管,理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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