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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溪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是指市级《(含:红塔区)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县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 利用国家、省】、市、县区政—府财政性资金—、国:。债,资金及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等投【资建:设的工程《(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教育《文化卫生设施—等)以及市、—县,区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限额以下工】程(以下统称为“】建设工?程”:。),适用本办法 — 第二章《 预选承《包商制度 第【四条 为了便于【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从预选承包商中选】择投标?人,或承包人 —第五条?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成立市和县区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建设、发改、水【利,、交:通、监?察、审?计等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市、县区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副,县区长担《任委员会主任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 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级工程建设—实际制定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条件《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 【 ,  资格审查条件一!般,包括企?。。业的资质、财务【状况、质量保证体系!、年产值、年纳税金!。。额、信用《记录等?内,容 ?第,七条 ?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每:年一次定期》受理承包《商申请集《中组织?资格:审查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预?。选承包商名录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公报和玉溪—网,上发布 》。  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均应纳!。入预选承包商名【。录 第八》条 实行预选—。承包商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对中标后》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拖延工期《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选承包商委【员,会应当给予》警告或暂停其承接建!设工程?。情节严重的》。清除出?预选承包商名—录;对有行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预选承包商委员会】应当将其清除—出,预选承包商》名录被清《除的承包商委员会三!年内不得受理其重】新加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申请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每项工》程竣工后向》委员会提《交该工程《所有承包商》。的履:约表现?评价报告《作,为对预?选承包商动态考核的!依据 第三章 招!标投标 》第九条 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的招【标人不得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 《 第:十条 特殊工程(】。保密、抢险救灾【、特种专业工程【)经市、县区政【府批准可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但须到市、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 第十一《条 招标人一般【应,首先:向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符合】投标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发出《招标:。邀,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7名?的招标人应当—放宽条件 第十二!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或只要【。求投标人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写—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第十三条 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支付投资估】。。算价1%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并入》履约保证金;—对未:中标的招标人—必须在开标结—束后5日内向投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 ,   在满足投【标人:投标的前提下招【投标截?止日期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十四:条 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机构编制预!算或拦标《价随招标文》件公:布,作为确定《中标人?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工程开?标一般在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公开进》行经:市、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也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开标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相关主管—单,位、专家和监—督人员?。参加 第十六条】 由以专《家为主、招标—人参加的《。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在?监察人员监督下【通过最低报价、抽】。签,和竞拍三种》方式确定中标人【 ,。   (《一)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盖修缮、农》田水利、园林绿化、!土石方等工程项目开!。标后:经评审?。小组审定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一律实行】最,低价中标;同—一项目出现两个以】上相同低价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合同估算—价市级30万—元以下、县级—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经!市或: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在有效监督下可!以由招标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  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提》出的工程合同造价应!当参照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的中标价相》对标:底平均?。下浮率?结合:工程的施工环境和市!场情:况由市、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确:定   》(三)经市》、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可以采取】竞拍方式确定中标人!竞拍范围和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四)为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影响工程质!量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其投标报价与标底】价之:间的差?额于签订工程合同前!支付交?项目法人监管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除非中标人出【现违:反工程合同》的行为任何人不得】动用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履行完合同所有条款!后项目法人》在10日内连本【带息向中标人返退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按规定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由】招,标人确定次低价投标!。人为中标者依—此类推?。   《(五)中标人确定】后承包?人要按照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廉政?合同:   (六)严】格限制评审小组的】废标行?为除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废》标情形外《评审小组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市、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切:实加强对《市,、县区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管?;市、县区》监察机关《要对招标投标—和工程?廉政合同进行监察】。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市、【县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政务?公开、企《务公开?的原则定期公布工程!发包承包情况—受,理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的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一)规避招标—的; ? ,  (二)未按【规定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规定在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确定承包人或!投标人的; 【  (?四,)索贿?受贿的;《。   (五)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另行订立背】离原合同实》质性内容、擅自提高!工程造价《协议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条 【承,包,商在工程承包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予以清除三年内不】。得申请入《选承包?商名录?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弄:虚作假参与》投标或者《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的; 《。   (《二)串标《、卖标、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 《  (三)》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管理监督机关】和个人贿的; 【   (四)中标】后不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领导干部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发包活》动,。。。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中标:人全面履行投标【承,诺和:承包合同防止—因低价中标可能产】生的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以!及挪用施工安全【技术设?施费用、降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等现象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标工程造价的后续监!督管理?从严监?管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工》程合同价格及其结算!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违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玉溪市建】设局商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溪》市监察局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