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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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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决算的审计监—督促进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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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市、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通过融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 【 ,市、县(区)—审计机关是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管机关凡》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含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都要进行审计—监督
】与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相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投—资额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市审计局!实施审计《200万元》以下的由《。社会中介组织实【施审计;对县(区】)属单位、》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省、市级投入资金】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由市审计局实—施审计2《00:万元以下的以—。及由县(区)级【自行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县(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第!四条 审计机【关在安?排建设项目审计时应!当确定?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下:同)为被《审计单位《
第五条 市级!。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支持审计!机关做好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计划、经—贸、交?通,、,。建设、环保、—水利、教育等部门每!年应将?工程项目安排和预】计完工项目情况提交!审计机关以便—审计机关安排审计】计划
第六—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总预算或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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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建设程《序、资金来源、【。。和其他前期工作以】及,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
【 二、—根据需?要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方面的】招标投标和》工程发包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招【标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以及工》程承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根!据需要对有关合【同进行?审计检查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四、对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计
五】、对债务、税费计】缴、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
《 六、对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进行审!计检查工程》价款与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
【 七、对基本】建设收?入、节余《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其形】成和分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根!据,需要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收费、财!务收支、《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工程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第七》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实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对《审计机关已纳入当年!审计计?划的工程项目未【经,竣工决算审计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并在决算—报告编制完成—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申—请接受审计》。机关的?竣工决算《审计
第八条 !审计机关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开》展审计工作》由,于力量和时间因素不!能直接对列》入审计计划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的—。由审计机关委托具】有建设项目投资审计!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依照本》办法进行审计接【受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在审计—结束后向审》计机关书面报告【。审,计,结果并对《审,计机关负责
【第九条 审计机】。关接到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后《。必须于15》个工:作日内安排》审计小?组进行审计》审计机?关对:国有建设《项,目,审计后或在》审查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的审计结—果后根?据审计事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出具审计【建议书审计决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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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限?内向本级政府的【法,制,部门:或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条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涉嫌犯罪【的重:要线索应当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有案件!。管辖权的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第【十,一条 ? 如果建设》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申请自行与施!工单位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审计机关发》现后依?法进行审计审计中发!现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要责成被审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按期】追回并收缴财政【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罚
第十二【条 审计》过程中如发现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单》位违反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审查【的由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处罚:
第十三条 】对审计机《关,。审计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核减《投资金额《的20%返给审【计机关用于弥补审】计经费属于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由财政【返给:审计机关其他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返给审【计机关
第十四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严格执行】审计廉政《责任规定如果发【现,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审计!人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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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各?县(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玉溪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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