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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市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决《算的审计监督促进】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市、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通过融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 市、《县(区)审》计机关是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管机—关凡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含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都要—进行审计监督
! 与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相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 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投资【额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市【审计局实施审计【200万元以下的由!社会:中介组织实施审计;!对县(区)属单位】、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省》、市:级投:入,资,。金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由市审!计局实施审计200!万元以下的以及由县!(区)级《自行: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县(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第四条— 审计机关在安】排建设项目审计【时,。应当确定《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下同)为《被审计单位
第五!条 : 市级?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支持审《计机关?做好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计划、经贸、交】。通、建设、》环保、水利》、教育等部门每年】应将工?程项目安排和—预计:完工项?目情:况提交审《计机关以便》审计机关安排审计】计划
第六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总,。预算或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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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建设程序、资!。金来源、《和其他前期工作以及!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
【 二、根据需!。。要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方】面的招标投标和工程!发包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招标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以及工》程,。。承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根据《需,。要对有?关,合同进行审计—。检查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四《、对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计
】 五、对债》务、税费计缴、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
六】、对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进!行审计检《查工程价款与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
【 七、对基】本建设收入、—节,余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其形成【和分: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八、根【据,需要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收》费,、财务收支、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工程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第七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实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对审计机关—已纳入当年审计计】划的工程项目未【经竣工决算审—计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并在决算报告编【制完成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申请】接受:审计机关的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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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审【计机关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开展审计!工作由于力》量和时间因素不【能直接对《。列入审计计划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的由审?计机关委《托具有建设》项目投资审计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依照!本办法进《行审计接《受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在审计【结束后?向审计机关书—面报告?审计结果并对审【计机关负《责
第九条 】审计机关接》到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后必须于1!5个工作日内安排审!计小组进行审计审】计机关对《国有建设项目审计后!或在审查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的审计结—果后根据审计事【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出具审计建议【书审计决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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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限内向本级政【府的法?制部:门或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条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涉—嫌犯罪的重要线索】应当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有案【件管辖权的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第十一!条 ?如果建设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申请自行与!。施,工单位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审计机关发】。。现后依法进行审计】审计:中发现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要责成被审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按期《追回并收缴财政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罚
第十【二条 审》计,过,程,中,如,发现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单位《违反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审查的?由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处罚?。
第十三条— ,。 对审计机关审【计,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核减投资金额!的20%返给—。审计机关用》于弥补?审计经费《属于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由财政返给—审计机关其他—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返:给审计?机关
《。第十四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严格执!行审计?。廉政责任规定如【。果发现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审计!人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第十五条 ! 各县(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第十六—条 : 本办法由玉溪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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