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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玉溪:。市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决算】的审计监督促进【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市、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通过融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 第三条《 :市、县?(区)审计》机关是?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管机关【凡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含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都要进行审—计监督    】。。 与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相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    《 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投?资额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市审计【局实施?审计200万—元以下的由社会中介!组织实?施审计;对》县(区)属》单位、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省、市级投入【资金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由市!审,计局实施审计2【00万元《以下的以及由县(区!)级自行《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县(—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第四条 ! 审计机关在—安排建设项》目审:计时应当确》定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下同)?为被审计《单位: 第?五条 市级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支持《审计机关做》好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计划、经贸》、交通、建设、【环保、水利、—教育等部门》。每年应将工》程项目安排和预计】完工项目情》况提交审计机关以】便审计机关安排审】计计划 第—六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总预算或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一、】对建设?程,序、资金来源、【和其他前期工作以】及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     】二、根据需要—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方面的招标投标【和工程发包》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招标》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以及工—程承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三、根据需》要对有关《合同进?行审计检《查,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对!。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计 》  :  五?、对债务《、税费计缴》、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     !六,、对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进行?审计:检查:工程价?款与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  】  : 七、对基本建设收!入、节?余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其形成和《分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八、根据需要!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收费、财务收支、】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工程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第!七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实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对审计机关已】纳入当年审计—计划的工程项目【未经竣工决算审计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并【在决算报告编制完成!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申请接受审计机关】。的,竣工决算审》。计 ?第八条 《 审计机关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开展审计—工作由于力量—和,时间因素不能直【接对列入《审计计划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的由审计—机关委托具有建设项!目投资审计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依照本办!法进行?审计:接受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在审【计结束后向审计机】关,书面报告审计结果并!对审:计机关负责 【第九条 审—计机关?接到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后必《须于15个》工作:日内安排审计小组】进行审计审计机【关对国有建设—项目审计后或在审】查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的审计结果后【。根据审计事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出具:审计建议书审计【决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   《 , 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限内向?本级政府《的法制部《门或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条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涉嫌【犯罪的重要》线索应当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有案件管辖权的】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第十一条【 如果建设—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申请:自,行与施工单位—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审,计机关发现后依法】进行审计审》计中发现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要责成被审—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按期追回并】收缴财?政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罚【 第十二条 】审计过程中》如发现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单位违反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审,查的由?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处罚 第十三条 !。 对:。审计机关审计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核?。。减投资金额的—20%返给》审计机?关,用于弥补审计—经费:。属于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由财】。政返:。给审计机关》其他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返给审计机关 ! 第:十四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严!。格执行审计廉政【责任规定如果发【现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审计:人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第—十五:条 各县(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玉溪—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 第十七条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