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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
(20!11年9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现,代宜居生态城—市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加强城市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玉溪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玉溪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的玉溪市城市规划】区是:指玉溪市红》塔区的城市》建成区和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 】城市:管,理应:当树:立服务人民的理念提!。倡,和鼓励公众参与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综合《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为人《民群:众营造工作、生活】方便居住安》全舒适的环境—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批准的权限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城市管理中涉】及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七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文明、高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执法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改变确!需修改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控制性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时【应当征求城乡—规划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要求】建设:城市道路、绿—地、停?车场、公交》站点、出租》汽车停靠点、—公厕等市政公—用设施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
】。 ,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停车【场所和停《车泊位
第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宅基?地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扩大?建筑:面积:。或者:在屋:。。顶、地下进行—加层等?行为
《
第十一条 在【建,筑工程中具备—安装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设施:设备的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将其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做到安!全、整洁、规—范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挡实行封闭式!施工;
— :(二)对《。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
》 (三《)对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散料:。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或者拦?挡等措施防尘、降尘!; :
,
(四)出入】的运输车辆保持清洁!。;
—(五)竣工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对因施工损》坏,的周边?环境及时进行修复】
第十三—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但【下列情形除外
! (?。一)运送预拌混【凝土的车辆》不能到?达施工?现,场的;
(!二)因建设》工程的特殊需—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能生产【的;
《。
(三)—建设工程使》用混凝土《的总量在1》0立方米以下的
!。。
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采取防?尘、降噪《和清洁地面等—措施: ,。
第?三章 市容环境【卫生:
,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不得》违反规定设置遮【阳,。雨,篷门窗需《要设置安《全设施的应当采【取内置方式》设置
《
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选用《高,度不超过1.8米的!透景:、半透景围墙、栅栏!或,者采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 》
第十五条 【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期届】满的应当及时拆除】或者办理延期手续】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等设施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位置:、形式和规格对残】缺、破损的户外广】。告、招牌及其设施】应当及时修复—
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单《位和:。经,营者应当按照城【。市管理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履》行,下列义务
【 ,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及《搭建、?粘贴、涂写、刻【画、吊挂、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和蚊蝇孳生!地等;
—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运送垃圾、】渣土、砂石和粉状】(矿:产)物等散体物料应!当,使,用密闭车辆或者采】取标准篷布包裹【、袋装等其他密闭】措施不得《。沿途抛洒《、泄漏?。
》在城市?建,成区:内,道路上实施上述行】为的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车:辆承担?运输并向《城市管?理部门?办理核准手续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
第!十八条?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生】产、经营或者堆【放物品?;
—(二)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纸屑、塑料—袋、果皮、》食,物残渣?等废弃物;》
(—三)损坏草坪、树木!采摘公共场所的花】卉,、果实等;
【
?(四)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洗车辆违反规—定倾倒废水》、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容:器内焚烧垃》圾和其他物品;
!
: (六)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堆放废弃物、渣土】;
?
(《七)在人《行道、车行道—搭设移?动或者永久性—设施:;
(八】)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刻乱画或者【任意:摆放物品《粘贴、悬挂有碍市容!市,。貌的广告、》标语、标识和—其他宣传品; 【
《(九)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堂)、《沿街游丧等》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封闭、拆除》、移动和改》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封闭、拆除【、移动和改》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应当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二十《条 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市场内的】。服务区域划分、环境!卫生、车辆停放、消!防,安全等?管,理服务工作 —
新建、改建!、扩建的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应当按照!市场规范化》管理要?求设置摆放或者悬】挂经营者证》照、招?牌广告、制度公示等!设施提供《公,平,交,。易监督场所》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成【区内养犬的应当符】合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未经登记、免】疫的犬只
第】四章 节能环保【
第二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推行《节水措施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建设节水型城市【
城—市规划区内实—行二:次供水卫生许可【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对水箱和水池进行】卫生防护、》定期消毒、》水质检验
—
第二?十三条 城》市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景区应当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设置照明设施鼓励采!用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和节能《灯具
《
: 公共照《明设施应当保—。持完好并按照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 ,
,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建成区的玉》溪,大河等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
(二)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 (三)从事污】染水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
第二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措施支持和【推广、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墙体材料;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 《
《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置废气(油》。烟)净化装置和【油烟排放《管道对?。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第二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噪声污染》活动
(一!)在医?。院、:学校、科研机构、】机关:、居民住宅等区域】内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加工、维修等活!动;
(二!)酒吧、歌舞厅、棋!。牌室等?娱乐场?所产生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扩:。音喇叭、高噪—声设备干扰居民【工作生活;》
(四【)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健身、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超《标干扰周边居民工作!和生活;
【 (五)》当日2?2时至次日7时期间!。。未经批?准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装修和加工活动
!
第二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在中?考、高?考或者其他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可以?对特:定区域内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商业》经营、交通运输【等活:动采取?。临时:限制措施并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 】
第五章 城市绿!化
第《二,十八条 园林—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地的建》。设和养护管理保【持,公园、园林景—观和风貌完整设施】完好 ?
: 支持《创建园?林单位、小》区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城市树木—
第二十九条 !城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实行【平面绿化《与墙面、屋顶等立】体绿化相结合推【广,应用节水、节地【、节材新技术
】
第三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当办理《绿化审批《手续其绿化》用地指标、费用【。应当达到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
因建设场地!等限制?达不到绿化用—地,指标的项目》应当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同城异【地绿化确实不能实】施的应当缴纳异【地补绿代建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实施异地补绿代建】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或者—个人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人行道、公共绿!地旁施?。工其堆放的建筑材】料、设备不得妨碍行!人通行与行道树主】。干或者?绿地边缘《。的距离不少于1米 !
城市供电、!供排水、电》信、网络、有—线电视等单位铺设、!。维修管线时应当【避让城市绿地—。确,实不能避让的经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绿,地施工并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六章 道路交通
!
第三十《二条 轮式专—用机械、建》筑施:工,车辆和载质量7【50:千克以上的》载货汽车需要临时】在划定的限制通【行区、禁《止通:行区内行驶的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入城通行证
! 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和市场内部所需物品!的载质量《750千克以—上的:载,货汽车?需要长期在划定【的限制通行区、【禁止通行区内行驶的!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入城:。。通行证
》
?。临时入?城通行证、入城【通行证?应当随车《携,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
第三十三条【 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卡丁车不得在划定】的禁行区道路和禁行!时间内行《驶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第三十五【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不得逆】向行:驶或:者以危险方式载【人;
【(,二)时速不高于【15公里;
!。 (三?)转弯时《提前示意或者—开启:。转向灯;《
《 (四)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
? (五)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或者减速避!让;
《
, :(六)电动》自行:车只能载1名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
,第三十六条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符合—相,关规定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
第!三十七条 城—市道:路上的停车》泊位由?城市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设置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
《。。禁止擅自占用、撤】除停:车泊位?;禁止在停车—泊位上设置障碍;禁!止未经许可收取【停车泊位费用— ,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同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会同:公安交通管理—、,消防部门、辖区派出!所在居民《小区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
】
第三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时调整公交线【路、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的投放!量,
》禁止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禁:止从事摩托车载人】的经营活《动
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七:章 服务与监—督,
第四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公共!资源建设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创新和《改进城市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服务质量
】第四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城市《公园:、全民健身设施【等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第!四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经济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凭】有效证件减》免车费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予《。以劝:阻、投?诉、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城市管理违法行为!曝光台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和罚没收《。入有: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收到—投诉和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
: :(二)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
(三)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
? (四)截留、侵】占、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没》收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查封、扣《押的财物的; 【
(五)【年末不向社会公布】罚没收入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七条 违反下】列,规定的行《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绿—化费用达不到规【定费用比例的处应投!入绿化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
第四十八条【 违反下列规—定的行为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可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可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至九项!、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对养犬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养犬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拆》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违反【第三款规定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三、四项规!定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五项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摩托—。车驾驶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没收—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城!市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玉溪市各县】的,城市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