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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 (【20:11年9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现代宜居!生态:城市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加强城市》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玉溪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玉溪《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 , ,本条例所《称的玉溪市》城市规划《。区是指玉《溪市红?塔区的?。城市:建成区和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 城市管理】应当:树立服务人民的理念!提倡和鼓《励公众?。参与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综合》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为人【民群众营造工作【、生:活方便居住安全舒】适的环境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批准:的权:限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城市管理—中涉及?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 第七《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文《明、高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执法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改变确需修改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控制性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时应》当征求?。城乡规划《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 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要求建设《城市道路、绿地、】停,车场、公《。交站点、《出租汽车停》靠点:、公厕?等市政公用设—施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 】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停车场》所和停车泊位— 第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宅基地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扩大建筑】面,积或者在屋》顶,、地下进行加层等行!为 第十—一,条, 在建筑工程中具】备安装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设施设备的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将其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做,到安全、整》洁、规范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挡实行【封闭式施工;— :   (《二,)对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 【   (三)对】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散料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或者】拦挡:等措施防尘、降尘;! :   (四)出【入,的运:输车辆保持清—洁; 》  (五)竣工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对因施工】。。损坏的周边环—境,及时进行修复 【 第十《三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但下?列情形除外 】  (一)》。运送预拌混凝土的】车辆不能到达施工】现场的;  】 (二)因建—设工程的特殊需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能生产的】;   (【三)建设《工程使用混凝土的总!量在10《立,方,米以下?。的 ?   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采!取防尘?、降噪?和清洁地面等—措施 》第三章 市容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不得违反》规定设置遮阳雨【篷,门窗需要设》置安:全设:施的应当采取内【置方:式设置?。   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选用高度不超过1.!8米的透景、半【透景围墙、栅栏【或者采?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 【。 第十五条 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期届满—的应当及时》拆除或者《办理:延期手续《。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等设施】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位置、形【式和规?格对残缺、》破损:的户外广《告、:招牌:及其设施应当及时修!复 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单位—和经营者应当按【照城市管理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履行!下列义?。。务 《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及!搭建、粘贴、—涂写、?刻画、?吊挂、堆《放等行为; 】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和蚊蝇孳生—地等;  【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第十七条— 运送垃圾》、渣:土、砂石和粉状(矿!产)物等散体物料】。应,当使用密闭车辆【或者采取《标准篷布包》裹、袋装等其他密】闭措施不得沿—途抛:洒、泄漏   !。在城市?建成区内《道,路上:。实施上述《行为的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车辆:承担:运输并向《。。城市管理部门—办理核准手续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 第十八条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生》产、经营《或者堆放物品—;   —(二)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纸屑、塑料袋—、果皮、食物残渣等!。废弃物;   !(三)损坏草坪、】树木采摘《公共场所的花卉、】。果实等; 【  (四)》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洗车辆】违反规定倾倒废【水、废弃物;—  《 (五)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容器内焚】烧垃圾和其他物【品;: ,   (六)【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堆放废弃物、渣!土; 《。 ,  (七)在人行道!、车行道搭设—移动或?者永久性设施;【。   (八【)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刻乱画或者任】意摆放物品粘贴、悬!挂有碍市容市貌的广!告、标语、标识和】其他宣传品; 】   (九)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堂)、沿】街游丧等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封闭、拆除【、移动和改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封闭、拆除、移【。动和改?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应,。当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 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市场?内的服?务区域划分、环境卫!生、车辆《停放、消防安全等管!理服务工作》   新—建、:改建、扩建的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应当按照市场!。规范化管理要求设置!。摆放:或者悬挂经营—者证照、招牌广【告、制度公示等【设施提供公平交易】监督场所 —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成—区内养犬的应当【符合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未经登记、!免疫的犬只 — 第四章 节能】环保 ? 第二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推行节水措施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建设》节水型城市 【 ,  城市规划区【内实行二次供水卫生!许,可,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对水箱和水池进【行卫生防护、—定期消毒、》水质检验 — 第二十三》条 城市《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景区应《当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设置照明【设施鼓励采用—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和节能灯具—   公共照】。明设施?应当保持完好并按】照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建成区的【玉溪大河等》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   (二)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三,)从事污染水—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措施支持和推【广、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墙】体材料;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 》   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置废气(】油烟)净化装—置和油烟排放管道】对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第二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噪声【污染活动《   (—一):在医院、《学校:、科研机构、机关、!居民住宅等区域内】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加工、维《修等:活动;   】(,二)酒吧、歌—舞厅、棋牌》室等娱乐场所产生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扩音喇叭、!高噪声?设备干扰居民工【作生活;《   》(四)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健《身、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超》标干扰周边居民【工作:和生活; 》   (五)【当日2?2时至次日7时【期间未经批准—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装修和加工活—。动 :。 第二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在中考、—高考:或者其他《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可:。以对特定区》域内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商业经营、【交通运输等》活动采取临时限【。制措施并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 城市绿化 ! 第:二十八条 园—林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地的《建设和养护管理保】。持公园?、园:林景观和风貌完【整设施?完好   支持!创建园林单位、小区!。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城市树木《。 第二十九条 !城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实行平面】绿化与墙《面、屋顶等立体【绿化相结合》。推广应用节水、节】。地、节材新技术 】。 第三《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当—办理绿化审批手续其!绿化用地指标、【费用应当《达到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因,。建,设场地等限制达【。不到绿化用地指【标的项目《应当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同城异地绿化【确实不能实施的【。。应当缴纳异地补绿】代建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实施异》地补绿代建 【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或者个人《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人行:。道,、公共绿地旁施工其!堆放:的,建,筑材料、设备不【得妨碍行人通行【与行道?树主干或者》绿地边缘的距离【。。不少于1米》。  《 城市供电、供【排水、电信、—网,。络、有线电视—等,单位铺设、维修管】线时应?当避让城市绿地确实!不能:避让的经《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绿:地施工并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 《 第六?章 道路交通— 第三十二—条 轮式《专用机械、》建筑施工车》辆和载?质量:750千《克以上的《载货汽?车需要临时在划定】的限制通《行区:。、禁止通行区内行驶!。的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入【城通行证 —   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和市场内部—所需物?品的载质量750】千克以上的载货【汽车需?。。要长期在划定的【限制通行《区、禁止通行区【内行驶的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入【城通行?。证  》 临时入城通行【证、入?城通行证应当—随车携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第三十三【条 :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卡丁车不得【在划定的禁行区道】。路和:禁行时?间内行驶 —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第三十—五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逆:向行驶或者以危险方!式载人; —  :。 (二)《。时速:不高于15公里;】   (三)】转弯时提《前示:意或者开启转向灯】;   (【四,)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五)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或,。者减速避让; !  :(六)电动自—行车只能载1—名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 第三十六条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符合相关规定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 第三十!七条 ?城市道路上》的停车泊《位由城?市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设《置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   禁止—擅自占用《、撤除停《车泊位;禁止在【停车泊?位上设置《障碍;禁止》未经许?可收取停车泊位【费,用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同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会同【公,安交通?管理:、消:防,部门、辖区派出所在!居民小区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 【 , 第三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时调!整公交线路、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的【投放量 《   禁止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禁止从事摩托车【载,人的经?营,活动:   》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七章 服】务与监?督 第四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公共资?源建设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创新和改进城市】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服务质量 第!四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城市公园》、全:民健身设施等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第四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经济】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凭有效证件减免车!费 :。。。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予以?劝阻、投诉、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城市管?理违法行为》曝光台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和:罚,没收:入,。有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收到投诉【和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五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   (》。二,。)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   (《三)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   (》四):截留、?侵占、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没收?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查封、扣押的!财物的; —。   (五)年末】。不向社会公布罚【没收入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下列规定的】行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绿化费用达不】到规定费用比例【的处应投入绿化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下列规定的】行为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可!。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可!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至九项、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对养犬!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养犬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拆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违反】第三款规定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三】、四项规定》。。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五项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摩托车驾驶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没《收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城市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玉溪市各县的城】。市,。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