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总则
1.!1, 为加强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标
1】.,2 本指《标,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建筑—物,建,设时应配套建设的】提供本建《筑业主使用的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筑—。为目的地的外—来车辆停《放,的设:施与场所;》所指的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1,.3 ? 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适用本【指标;市区的工业园!区、吴江区和下【辖各县?级市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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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市区范》围内根据《用地发展和》交通条件划分为三类!停车分区(见下【图)一类区》。指古城护《城河围合区域二类】区指古城护》城河至中环》线(太阳路-星华街!-苏同黎公路-南】绕,城高速-《东山大道《-金枫路-大同【路-苏?虞,张,公路新线-》太,阳路)之间的区【域三类区指中环线以!。外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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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类、医—疗设施类、教育【设施类和交通—。枢纽类?建,筑物停车位需求量属!于刚性需《求原则上保障—供给、?。满足:需求:一类区同时控制【。配建停车位上限和】下限执行《二,类区、三《类区控制配建—停车位下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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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类?。、商业类、宾—馆类、文《化体育类、工—业仓储类和》公园类建筑物停车位!需求量?属于:弹性需?求为体现区域差【。别化一类区采用较】低指标并《控制配建停》车位上限执行—二类:区、三类区采用较高!指标并控制配建停】车位下限《执行:
】1.5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设置【必,须保障交通安全、配!置合理、方》便使用并应结合城】市规划和道路交通组!织需要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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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指【标,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7 指标—应定期修订优化【修订问?隔期宜为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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