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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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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为加?强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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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指标: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建筑物建设时应配套!建设的提供本建【筑业主使用的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筑】为目的地《的外来车辆停放的】设施与场《所;所指的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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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适用本】指标;市《区的工业园区、【吴,江区和?下辖各?县级市可参照执【行
1.4】 市区范围内根】据用地?发展和交通》条件划分《为三类停车分—。区(见下图)一【类区指古城护城河围!合区:域二类区指古城护城!河至中环线(—太阳路?-星华街-》苏同:黎公路-南绕城【。高速-东山大—道-金?枫路-大同》路,-苏虞?。张公路新线》-太阳?路)之间的》区域:三,类区:指,中环线以外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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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类、医疗设施类、】教育设施《。。类和交通枢纽类建筑!物停车位《需求:量,属于刚性需求原则】上保障供给、满足需!求,一类区同时》控制配?建停车?位上限和下》限执行二类区、【三类区控制配—建停车位《。下限执行
【 》办公类、《商业类、宾馆类【、文化体育类、工】业仓:储类和公园类建筑】物停车位《需求量属于弹性需求!为体现区《域差别化一类区【采用较低指》标并控制配建停车位!上,限执行二类区—、三类区采用—较高指标并控制配】建停车位下限执【。行
【 1.5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设置必须!保障交通安》全,、配置合《理、方便使用并【应,结合城市规划和道】路交通组织》需要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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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指标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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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指标应定!期修订优化修—订问隔期宜为—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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