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以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并根据全州年度!累计扣分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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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时应【当,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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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对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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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并?加强对分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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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查验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证—情况发现其持证情】。。。况不符合规定—。的或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工程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 ,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三类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它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以及因施!工资质升级、—增项而?使得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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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督检】查制度并将安全生产!。管理:。。薄,弱、:。隐患:较多、事故频发【的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 ,根据监管情》况,、群众举报投—。。诉,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变化报告对】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视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建议颁发管理机关!对,其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第九条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应当查】验承建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企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或存》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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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州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十,。。一条 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年度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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