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昆明《市关于基坑》工程中限制使用锚杆!(索)?的通知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昆建通〔【2,。011?〕363号 各】县(市)《区住房局国家—、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住!建居各有关》单位   】  随着新昆明【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目前昆明市!超大型、深》基坑不断涌现基坑】工程中锚杆》(索)使用超出建设!用地范?围或道?路红线的情况十【分普通为更好地保护!和有效地《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实现地下空间可持!续开发?。利,用和对既有建—(构)筑《物和地下设施的有效!保护促进城市的良】性发展现结核我市实!际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坑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昆】建,通〔201》0〕20《号)对锚《杆(索)的》使用: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 一、凡】在昆明地区建—成区范?围内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基坑支护一【。般情:况下使用锚》。杆(:索)不得《超出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垂直投】影范围 】 二《、若使用锚杆(索】。)超出建设用—地范围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由建?设单位在场地周边进!行公示; 】 ,   (二)—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有关基坑支护方!面的:专,家就基坑支护—方案进行论证—并会同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  (三)锚杆【(索)进《入,相邻场地内》时应:经,协调征得相邻—各方的意《见; 《     (四)!锚杆(索)宜采用】可回收式;》     】(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单位必?须承担因锚杆—(索)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而》产生:风险的?相应责任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对本《地区:使用锚杆(索—)要认?真进行审查对使用锚!杆(索)施工的项目!。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擅自在基!坑支:。护,中使:用锚杆(索》)施工或使用锚杆】(索)超出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垂直投影—范围的责《任单位依法进行查】处;造成经济损失并!产,生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