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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城市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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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政发《〔2008〕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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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城市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8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
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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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性,发展保证城》市绿化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规定、管理【及园林绿地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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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指“绿色图章】”即“绿化审批专用!。章”:和“:城市绿化合格专用】章”是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化项目规划》和竣工进行审核的】签,章
?第三条 市园林【局是市政府园—林,绿化的?主管部门负》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线及—园林绿地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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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林业?、房管?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及:园,林绿地管理的相关】工作凡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条: 城:市绿化工作必须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各】负其责、分期实施实!现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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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市规划《区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划定的城市绿—线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城市》绿线、单位(庭【院、居住区)等【规划方案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城《市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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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含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游园、街旁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单位(庭—院、居住区)—附属绿地、风景林地!。以及其他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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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渠、!湿地、山地等区域 !
(】三):风景名?胜区:、古迹遗址、—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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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八【条 城市绿线范围】的各类绿地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道路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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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绿地要求!园林景观道路的【绿地:率,。不低于4《。0%城市主》干道不?低于30%次干道不!低于20%》
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5%旧居【住区改建《不低于30%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宾馆服】务、部?队等:绿,地率不低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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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交通枢!纽、新建商业—、仓储?、加油(气)站等不!低于2?5%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建《设,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和绿】色图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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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因?特殊需?要改变绿地规—划、绿地性质的【必,须,。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指标和绿化建设!设计方案必须经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会】审经审核合格加盖】“长治绿化审批专用!章”领取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并】按照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交纳绿化【保,。证金建设项目竣【工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验收绿化《用地和绿化工程【质量达到标准的方】可交付?使用退还保证金绿】化不达标《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易—地绿化?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实施 《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项目!竣工验收及异地【绿化等办事程序 】
(】。三,)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指【标,。和绿化建设》设计方案经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取》得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后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立项—、规划、用地—等,前期手续 【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条 ?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责任!落实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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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城市主(次!)干道等绿地—由市园?林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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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道两侧绿《地由市园林主管【部门与沿街单位和】居,民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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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苗圃、草】圃、花圃《、果园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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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居住区?绿地由?单位:或,。。小区物业部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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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单:位管辖?区内的自建》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由该【单位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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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城市!规划区内的》。铁路两侧、》。公路两侧和》郊区林?带分别?由,其主管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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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地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凡规划确定的城!市“绿线”均—受,法律:保护在?规划:尚未:实施:时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和其【它设施如确需规划调!整的应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相应补足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因客观原因和【环境: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又确需进行建【设的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同?意并按所缺》绿化用地面积交【纳相应的补偿—费,用(即绿化保证金)!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它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应委托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和建设单位承【担并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在城市绿】地内(含《。规划用地)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方可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在】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严格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化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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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损坏绿地草坪!、花坛、损》坏,盗窃绿化设》施和绿地亮》化设:施
(】二)在树木》栓挂绳索、》架设电线、绿—地内晾晒物品停【放车辆、《放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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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绿地》或绿化带内挖—坑,取土堆放《物料 ?
【(,四)在?绿地内搭灶生火燃】烧废物倾倒》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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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擅自:砍伐:树,木就树?盖房设?置广告牌刻划钉【钉,攀折花木《等损害树《木生长 》
—(六)?其它有损害绿地【、有碍树木》。。生长的行为》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修,剪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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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需砍:伐,修,剪移植必须经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若遇危及!安全和特殊情况【有关单?位可先行处置但应】。在,。4小时内及》时,报告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第十七条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市民要增强法制意】识认真履行保护【城市:绿地的?法律义务对破坏绿】地设:施、侵占城市绿地的!不法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未同步组《织绿化工《。程设计的各项建【设工程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未】同,步实施配套附—属绿化工《程的建设项目房管部!门不予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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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或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绿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未按照》已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建设的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第二【。十条: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出,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程:度负赔偿责》任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对】个体经营《者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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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批》准文件并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直接责任!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诉讼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政府法制【机构依法对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并办理【。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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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200?8年:9月15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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