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1:5,.,2,  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要】求 : 》 15.2—.1  各级质检】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范?规定并应《按相关现行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结果负责 】 15—.2.2  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项目》施,工完毕后进行 】 《15.2《.3  施工—质量:应逐级验收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单?位白检合格、自检】记录齐全《后进:行质量验收 ! 1?5.2.4》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及有关单位进—行见证验收》并应完?成验收?记录及签证 】 : 15.2.—5  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目【测、体验或》辅,以必要的量测并根据!检查项目的总体情】况,。进行验收签证— , , 1》5.2?.,6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按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的规?定对其检验项—目进行?全部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质量标准检验—批或分项工程—资料应齐全该检验】批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合格:。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式宜符合—本规范表《A.:0.1?。及表A.0.2的有!关,要求; 】     》。2  各分项工【程所属的检验—批项目验收应全部合!格分项工程资料【应齐全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    】。 3  分部工【程所:属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分部工程资料应齐!全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式宜符合】。本规范?表,。A.0.3》的有关要求》; :   【  4  单位工程!所属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单位》。工程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式宜符—合本规范表A.0】.,4的有?关要求 — 15.—2,.7:  :当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应进行登记备案【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  — ,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部件、设备】的检:验项目应重新进行验!收; ?。 , 《    2  经】返修处?理的检验《项目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     3 【 当非主控项目的施!工质量检验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但经工程质量—鉴定不影响内—在质量、使用寿【命、:。使用功能、安全运】行的可做让步处理】予以验收《。 15】.2.8《  因?设计或设备制—造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或:设备制造单位负责当!委托施工单》位现场处《理也无法使个别【非主控?项目完全满足标准要!求时经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制造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书面确认签字后可】做,让步处?理经让步《处理的项目不应【再,进行二次验》收,但,应在“质量检验结果!”栏:内注明书面》报告应附《在该分?部工程验收》表后 》 15》.2.9《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项目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   《 , 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   3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 15—.2.10  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验收 】     1 【 ,主控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没有达到质量】标准; 】 ,    2》  设计《及制造?厂对现场施工质量】标,准,有数据要求而检验】结果栏中《没填实测数据; ! ,     3】  质量《验收资料签字不【齐全、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 15.2!.11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并应在?质量检?查,验收后予以保留 】 ,   —  1?  :设备缺陷记录—和签:证; —   《  2?  设计变更资【料;  !   3《。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和,。签证; 】    《 4  安装技术】。记录和签证》。; : 《。  :   5  质量】验收表; ! ,。    6 —。。 各类?。检验:、试验签证》单; ? 《    《 7 ? 工程重大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相关资料》; ? :  ?。   8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 : 15.2.12】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做到检测数据准!确、检验结论准【确、资料齐》全,、签字规范、—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1!。5.2.13  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无验收标《。准的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依据设计要求】和专项技术标准共】同制订验收方案【。但不应违反》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