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受压元件焊接!
【
6.4.1 【 锅炉受压元件的焊!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和?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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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首次使用的新钢【种焊接施《工前应?按相关焊《接工艺评《定规程进行工艺评】定并:编制焊接工艺技术】措施施焊人员还应进!行现场?。模拟练习确认现场】环境、焊接工艺能】满足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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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焊件组对应》内壁齐?平焊口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对接单面《焊焊口的《。局部错口值不应大】于1m?m对接双《面,。焊焊口?的局部错口值—不应大于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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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受!热面管?对口偏折度管径D】小于:100mm的管子】在距焊?缝中心100mm处!不应大于1mm管】径D不小于》100mm的管子】在距焊缝中心2【0,0mm处不应大【于,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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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起点不《应小于100mm】且不小于《管子外径;焊—缝距支吊《架边缘不应小于【50:mm需?要,热处理的焊》缝与支吊《架的距离《不应小于焊缝宽度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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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同一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应大于》管道直径且不小于】15:0,mm:;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500mm!时同一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应小于《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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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 《 受压?元件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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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焊《缝高度?不应: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焊缝《厚度与?余高允许值》应符合表6》.4.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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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示》取6m?m或1/《8焊缝宽度两者【中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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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焊缝【及其: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夹渣、弧》坑和:气孔:;
】 3 焊【缝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mm两侧咬】边总长度不应大于】管子周长的》10%且不应大于】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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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锅炉受热面】管、本?。体管道及其他—管件的?安装焊缝除设备技术!文件和焊接工艺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在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均应按相关标准对】。焊缝进行《无损检测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 ,3323和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 1《1345-2013!的规定
!6.4.9 管子!上所有的《附属焊接件应在水压!试,验前焊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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