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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市政办字![2005》。。]4号?。 二OO五【年一:月十七日《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承德市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设局工【。程建设?出入:。。市队伍管《理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及分包合同、劳【务用工合同备案等】工作县、区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五条 【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劳务《作,业发包人统称分包】工程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统称分包【工程承?包人 第六条 】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第八条 】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第九《条 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分包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第十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配备【不少:。于施工总人数8%的!。。质量、?安全、技术等管理】。人员劳务用工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及:务工人员花名册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工程建设施工】活动 第》十二条 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 第十?三条: 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   !。 (一)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   (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第十四】条 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     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前?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第十五!条 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第十六《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并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将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分包!工程发包人备案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  分包《工程承包人就施工】现场安全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并应当》服从:分包工程《。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接分包工《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承德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二OO五】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