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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市—政办字[200【5]4?。号
二OO【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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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承德市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设局】工程:建设出入市队伍管理!。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及分包合同、劳务!用工:合同备案等工作县、!区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劳务作业发包人!。统称分包工程—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统称分包工程承包】人
第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第八条 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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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分包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第十条 】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 ,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配备:不少于施工总人数】8%的质量、安全】、技:术等管?理人:员劳务用工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及务工人员花名册】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工—程,建设施工活动
】第十二条 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第十【三条 《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
? (?。一)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 ?。(,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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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前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第十《五条: , 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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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并!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将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分包工程发包】人备案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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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承包人《就施工现场安全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并应当服从分】包工程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接分包工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承德【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二【O,。O五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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