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安全:和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确保邻!近建(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在】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住宅或—需严加保护》的管线时 —    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本】规定深?度,以外的基坑》工程,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温州市【建设:局负责全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   ?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各自职能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建设单位应邀!集,设,计、:施工、?监理、?市政、?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就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并对现状!。进行:周,密的调查、测绘或】拍摄:。图像作出详细的原状!记录报告经》各方认可 》 ,    深基坑开挖!或支:护施工完成后因各】种原因可《能造成其长期—暴露:或超过支护设计安全!。期而危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建设单位》应主动回填凡未能及!时回填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第六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经论证切实!可行后方可施行 !  :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将深:基坑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地!。质勘察、桩》基施工资料及—。专家:论证意见等经工程】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七条 鼓励建【设单位投保深基坑】工程一切险种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以减—少工程的风险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