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