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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围墙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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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厂区应设置围!墙
》
4?.9.2 当装】置区、?储罐区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与厂外社会》公共设施《相邻时厂区围—墙应:为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实体部分的】高度不?。宜低于2.2m
】
4.9.!3,。。 围墙与其他设施!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围?墙与工艺生产—装,置、储罐或设施【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
【。
2— :围墙与道路》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 3 围墙与铁!路线路的《距离:不应小?于5.0m》在条件?困难时?铁路至围墙的—间距有调车作业者可!为3.5m》;无调车《作业者可为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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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厂区出!入口:的位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厂》区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
? 2 人】流、货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
》 3 主【要人流?出入口应设在工厂】。主干:道通往居住区—和城镇?的,一侧:;主要货流出—入口应靠《近运输繁《忙的仓?。库和堆场其方位应与!主要货流《。方向一致并应—与厂外运输》线路:连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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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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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液化烃、可燃液体!汽车装卸站的—出入口?宜,单独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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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铁路出入—口应具备《良好的嘹望条件且】不得兼作其他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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