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一】条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已经授牌的!实验室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估考?核考核采取》量化方式(评估办法!另定)评估》结果将作《为衡:量实验室工作业绩】和安:排实:验室:运行补助经费额【度,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 》达不到考《核指标者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小组将?对实验室发出整【改通知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市级重点《实验:室资:格予以摘牌并酌情】收回由市财政—拨款购置的有关仪器!和设备
》第二十三条 —考核:达不到以下基本条】 件之一者按不合格!处理
《 《(一)?学术委员《会1年内不召开全】体会:。议起不到学术—委员会作用》的,
(二)!依托单位对实—验室:不,支持配套及运行经费!不到位造成无法【正常开展科研—工作的?
》 (三)实》验室骨?干成员?流失一?。半以上且未及时增添!新人的
》 《(四)1年》内承:担,市级以上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到经费低—于20万元的
! ?(五)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取得专《利数量1年》内低于3篇(—项)的
》。 , (《六)内部运》。行机制不畅管—理制度不健全—发生:剽窃、造假等学术欺!诈行:为的
— :(七)实验》室,每,年年底?应向市科《技局递?交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连《续两年未《按要求及时》递交:年度工作《总结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