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