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场地、地基与基础
4.1 一般规定
4.1.1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场地与地基应考虑下列宏观震害或地震反应:
1 强烈地震动造成场地、地基的失稳或失效,包括土层液化、震陷、地裂缝、滑坡等;
2 地表断裂错动,包括地表基岩断裂及构造性地裂造成的破坏;
3 局部地形、地貌、地层结构的变异引起地震动异常造成的特殊破坏。
4.1.2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场地与地基的勘察和评价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场地土的类型和场地类别;
2 对可能产生滑坡、塌陷、崩塌和采空区等的岩土体,进行地震作用下的地基稳定性评价;
3 对判别为液化的土层,根据液化等级提出处理方案;当不进行抗液化处理时,应计入液化效应的影响对土层的设计参数进行修正;
4 划分场地抗震地段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