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09-2014 建标库

4  场地、地基与基础

4.1  一般规定

4.1.1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场地与地基应考虑下列宏观震害或地震反应:

    1  强烈地震动造成场地、地基的失稳或失效,包括土层液化、震陷、地裂缝、滑坡等;

    2  地表断裂错动,包括地表基岩断裂及构造性地裂造成的破坏;

    3  局部地形、地貌、地层结构的变异引起地震动异常造成的特殊破坏。

4.1.2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场地与地基的勘察和评价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场地土的类型和场地类别;

    2  对可能产生滑坡、塌陷、崩塌和采空区等的岩土体,进行地震作用下的地基稳定性评价;

    3  对判别为液化的土层,根据液化等级提出处理方案;当不进行抗液化处理时,应计入液化效应的影响对土层的设计参数进行修正;

    4  划分场地抗震地段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