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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影响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关于《日照要求《的相:关条款规范并完善日!照影响分析工作【结合莆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 《 ,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日照影响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或咨询机构就!规划或建设项目中】的建筑对《周边现状《、拟建、规》划日照影响》分析对?象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或拟建、《规划日?照影响分《析对象可能受到周边!现状、拟建建筑的日!照影响采《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日照影》响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并编制日照影响分!析报:告以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规【划审批依《据之一的过程— —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莆田市城市(【含,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报批的建设项!目对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可能造成《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项《。目,均需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具》体日照遮挡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     1、拟建!建筑对附近》已建、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产生的遮挡影!。响; —    2》、拟建建筑对—同,。一方案中拟建—的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3、周》围已建?、,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建筑对》拟建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第四条 《因调整建筑设—计方案导致建筑高】度、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影响分析报告! 第!五条:。 日照影响》分析对?象   【  :住宅建筑《、养老设《。施建:筑、集体宿舍、【大学和中小学—生宿:舍、中?小学教室楼的—普通教?室、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生,活活动用房及室【外,活动场地、》医院:病,房,楼的病房、休(【疗)养院寝室等【其它建设项》目可能对上述所【列项目产生日照【影响必须编制日【照影响分析 —。 》。 第?六条 满足以下日】照要求的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每套至少有一个居】室(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的满窗日照时间应】满足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3小【时   【  2、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低于2小时!    【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低于3小时》室外:活,动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的活《动,。场地面积冬至—日日照不少》于连续2小时—     】4、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低于2小时【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建筑相《同的日照《标准    ! 5、休(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医院病房楼!半数以上的》病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低,于2小时 》 ?  :  6、旧区改建】中住宅项目日—照时间原则上按【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3小时要》求执:行,设市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县:城建设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危旧房改造、】历,史遗留等住宅项【。目内部的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 】     7】、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保护区内!住宅建筑的日照【控制要求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   ?。 , 8、已由市行政执!法部:门作出拆除》决定的?违章建筑不》考虑其日照要求 】     【9、日照受》影响的住《宅其产权人》同意放弃该住宅的】日照权益应出具【书面意见且经公证】。机关公?证可不考虑该住宅的!日照要?求, 10、【市,政府已明确列入拆迁!范围的建筑可不【考虑其日照要求【 第!七条 日《照影响分析参数要求!     1【、 莆田市》经纬度 ! 地块 ! 范围 !。 : 分》析参数 】 — 莆田—市区地?块 《 东经118!°52′《30″~119【°22′30—″ ? 北纬!25°02′30″!~,25°32′3【0″ ? ? 东经》119°07—′30″ — 北】纬,25:°17′《30″ 》 ! 仙游—。地块: — 东经11》8°30′0—0″~118°【52′30》″ : : 北【纬25?。°07′30—″~25°37【′30″ 【 :。 东?经118°41′1!5″ 《 北】。纬,25°22′—30″? : 《 ? 《 秋芦、大—洋,。、庄边?、新县镇地块 】 东经1】1,8,°,45′00″~【11:9°15《′00″ 】 《 北纬25°—32′30″~25!°47′3》0″ !东经119°00】′,00″ 】 , , 北纬25—°40′《00″ 】。。。 :  ?   ?2,、有效时间真太阳】时大寒日80—0-160》0冬至?日900-1—500  】   3、时间计】算精度不超》过,5分钟   !  4、时》间统计方式采用【。累计日照最小连续时!间不小于1》0分钟 》     —5、计算受影面【距离: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     6、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1米 】。 , 第八条 !日照影?响分析客体建筑是】指在拟?建建筑的客体范围内!应做日照影响分析】。的居住或文教—卫生类建筑 】 ,。    日》照影响分析客体【建,筑对象和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日】照影响分《析前以认定》拟建建?筑的高度《H,以01、02为【圆心R(R=1.】5H)?为,半径作出扇形—日照影响范围即为客!体范围R最大不【超过150米(如】。图1)(《。。注图:中α为阴影线与建】筑墙线的夹角)【。    【 在上述《客体范围内确定应进!行日照影响分析的客!体,建筑具体对》象(指日照标准【所规定的居住建【筑和文?教卫生?类建筑)《并进行编《号,拟建建?筑为住宅或》文教卫生类建筑【的其自身《也应:。作为日照《影响分析的客—体建筑 —   ?  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居住、文【。教卫生?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客《体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处在客体范》围交界处的建筑以】户型:为单位在客》体范围?外的户型不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图!1-1?     》。       【  :    《。。 ,        】         !     》图1-2 —。图1:。 客体?范围图 第九【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是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日照:。影响分析主体建筑】对,象和: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的0《1、0?2为圆心R=1【50米为半径做出扇!形范围?即为该客体建—。筑的主体范围—(如图2)》在此范围内》调查了解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注图中?。α为阴影线》与,建筑墙线的》夹角) 【    在上述范】。围内排除《对,客体建筑不形成遮挡!的建筑明确主体建筑!的,具体对?象,并进行编号》     —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建筑也!应纳:入主体建筑考虑 !    图】2-1 《         !   ? , ,       【    《  : 】。。 , ? 》 : 】 》 《 ?图2-2 图!2 主体范》。围图 ? 第十条 》日照影响分析建【模及要求《     1!、建模底标高设定】时须考虑建筑实际】高差所有建筑—应采:用统一?的基准?面,。一,般采:用绝对高程 —     【2、遮?挡建筑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     3!。、,遮挡建筑的阳台、】。檐口、女《儿墙、屋顶等造成】。遮挡的部《分都应建模;被遮】挡建筑的上述部分如!果不造?成自身遮《挡可不建模》;当建筑既是遮【挡建筑物《又是被遮挡建筑【物时所建模型应【反映实际情况— ?  :   4、桥梁【、山体的遮挡影【响可以不纳入计算】(需:要在日照《。影响分析报告—中注明没有考虑)但!是挖山体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算内《容 《     》5、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及窗应!有唯一的《。命名或编号》 第十一条 【分析方式《 《    基本以【沿线分析为主—结合单点分析—、窗户分《析,。等 》  :  1、窗分—析的计算基准面 】 ,  ?   ?    (1—)一般窗户》以外墙?皮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弧形窗、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3) 】。 【图3:-1 ? — ! : 《  《        】    《 ,       【图3-2 【 《 】 !。  : , ,         !    《 ,   图3-3【    《。      —    》。。 图3 》各,类窗:日照的计算点  !       (】。2):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窗户》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影响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端点》为,计算基准点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0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0米的按2.!0米计算 》     2】、阳台的计算—基准面  】      — (1)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第《1,种方式所示》)   【。     》 (2)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第2至4种方式所!示) 】 , 图4 【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    (3—。)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第】5、6种方式所示)!;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原窗:户的:窗台:面 !第十二条 主要日照!。。影响分析资料包括 !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由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数字地形】图 ?    》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光盘(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等) !     3、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视—具体情况是否—提供:必要时附有需分析】的,窗户的详细位—置和尺?寸) ?     【4、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  :  5、根据本规】则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分析范围》已,经批准、待建、【在建的主客体建筑的!有关资料  !   6、本—条第3、4》、5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或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或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 :    — 7、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影响分析【报告中注《明,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 第十三条 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   1、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2、受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3:。、日照?。影,响,分析项目《情况 《  ?   ?   ?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周边情况、委托【分,析要求 《   》。      (2)!本基地内《拟建建筑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计算高度!等 》。        (!3):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计算高《度等:  — ,   ? ,  (4)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 4、日照影响分析!标准及依据 【     5、日!照影响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   】  6、进行日照】。影响分析所使用【的分析?软,件    】 7、日照影响分析!技术参数设置 【   》 ,。 8、日《照影响分析》成果 —  :      (1】)日照影响分—析模型总平》面,图(:150012000!)包括?。所有主?体与客体建筑注明建!筑编号、《位置、高度 】       【  (2)日照影】响分析模型轴—测图(15001】2000) 】   ?      (【3)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1【000~1》2,000); ! ,     》  (4)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      】   (《5)线上日照影响分!析图(1《500)《    【     (6)客!体,建筑窗位图(15】0011000)】 注:明每:个,客体建筑的窗位【、窗编?号     !    《(,7):。窗,日,照影响分析表第3】项中线上分析不满足!的立面?上的窗建设前、后】的日照时间对照表 !。 ?       【 (8)日》照影响分《析结论?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客体建】筑是否符合日照要】求所能?达到的日照时数;】。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客体建!筑的窗数或户—数    】     (9【。)如线上日照分【析结果均《满足日照《标准则无需提—。供,第(6?)、(7)》项内容 —      —。。   (1》0)委托方盖章【、日照分析单位盖章!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有关》情况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 第十五条! 本规则《由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