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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影响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关于日照要求的相关!条款规范并完善【日照影响分析工【作结合莆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 ,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日,照影:响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或咨询机构》就,规划:或建设项目中的【建筑对周边现状、】拟建、规划日照影响!分析对象《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或拟建、规》划日照?影响分析对》。象可能受到》周边现状、》拟建建筑的日—照影响?。采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日照影响!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并编:制日照影响分析报告!以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规?划审批依《。据之一的过程 】 《 ,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莆田市城市!(含: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报批!的建设项目对—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可能造!成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项目均需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具体日《照遮挡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  : ,1、拟?建建筑对附近已建】、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产生!的遮挡影响; 】     2【、拟建建筑对同一】方案中拟《建,的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3、周】围已建?。、,。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建筑对拟建【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第四条 —因调整建筑设计方】案导致建筑高度、】。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影响《分析报告 》 第】五条 日照影—。响分析对象 【     住【。宅建筑、养老—设施建筑、》集体宿舍、大—学,和中小学生宿舍、中!小学教?室楼的普通教室、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生活活动用【房及室外活动—场地、?医院病房楼的病房】、休(疗《。)养院寝室等其它】建设:项目可能对》上述所列项目产【生日照影《响必须编制日—照影响?分,析 ? ? 第六》。条 满足以》下日照?要求的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每套:至少有?。一个居室《(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的满窗日照时】间应满足《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3小》时    】 2、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低《于2小时 【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低于》3小时室外活动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的活动场地》面积冬至日日—照不少于连续2小】时     !4、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低于【2小时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建筑相《同的日照标准—  》   5《、休(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医院?病,房楼半数以上—的病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低于《2小时? ,    — 6、旧《区,改,。建中住宅项目日照】时间原则上按—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3小时要求执行设市!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县城建?设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危旧房改造、—。历史遗留等住宅项目!内部的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 》    》 7、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保】护区:内住:宅建筑的《日照控?制要求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  8?、已由市行政执法部!门作出拆除》决定的违章建筑不】考虑其日照》要求 —    9、日照受!影响的住宅其产权】人同意放弃该住【宅的日?照权益应出》具书面意《见,且,经公证机《关公证可不考—虑该住宅的》日照要?求 《 10、《市政:府已明确列入拆迁范!围的建筑可不—考虑其日照要求 】 《 第《七条 日照影—响分析参数》要,求     【1、: 莆:田市:经纬:度 】 地块【 》。 范?围 分!析参数 》 【 莆田市!区地块 》 东经【118°52′【30:″,。~119°22【。′30″ 】 , 《北纬25°02′】30″~《25:°32′30—″ 《。。 《东经119°0【。。7′:3,0″ ! 北?纬25°17—。′30″《。 《 】 仙游》地块 !。。东经118°—3,0′00《″~11《8°5?2′30″ — 《 , 北纬25【°07′《30″~《25°3《7′30″ 】 东经—11:8°41′15″ ! ,。 北纬!25°22》′30″《 — ? 秋芦】、大洋?、庄边、新县镇【地块 — 东经11【8°45′0—0″~119—°1:5′00《″, — 北纬25【°32′30″~】25°47′—。30″? ? 东经—1,19°?00′00》″ 】 , 北:纬25°40′0】0″ 【  》   2、有效【时间真太《。阳时大寒日》800-16—。00冬至日900】-1500》。   —。  3、时间—计算精度不》超,过,5分钟   !  4?、时:间统计方式采用累】计日照最《小连续?时,间不小于10—分钟 》     5、计】算受影?面距:离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 :    《6、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1米 】 《第八条 日》照影响分析客体建筑!是指在拟建建筑【。。的客体范围内应做日!照影响分析的居【住或文?。教卫生类建》筑 : ?    日照影响分!析客体建筑对象和】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日照:影响分析前以—认定拟建建筑的高】度H以0《1、02为圆心【R(:R=1.5H)【。为半径作出扇—形日照影响范围即】为,客体:范围R最大》不超过1《50:米(如?图1)(注》图中α为阴影线【与建:。筑墙线?的夹:角,)     !在上:述客体范围内确定】应进行日照影响【分析的客体建筑具体!对象(指《。日照标?准所规定的》居住建筑和文教卫】生类建筑)并—进行编号拟建建筑】为住:。宅或文教卫生类建筑!的其自身也应作为】日照影响分析的【客体建筑  !   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居《住,、文教卫生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客体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处在客《体范围交界处的建】筑,以户型为单位在客体!范围外的《户型不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   图》1-1  》      —    《         !     》。  :     》        】图1-2 》 ,图1 客《体范围图 第九】。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是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日照影响分析】主体建筑对象和【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的01!、0:2,为圆心?R=150米为半】径做出扇形范—。围即为该客体—建筑的主体》范围(如图》2)在此范围内调】查了解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注!图中:α,为阴影线与建筑墙】线的夹角)》。 《    在》上述范围内排除对客!体建筑不形》成遮挡的建筑明确】主体建筑的具体【对象:并进行编号   !  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建筑—也应纳?入,主体建筑考虑—     !图2-?1        !。。   ?   ?     》        】。 , 》 【 ! —。 , 】 : 图2-2》 图2 主】体范围?图 ?第十条 《日,照影响分析建模及】要求 ? : ,   ? 1、建模底标高】设定时须考》虑建筑实际高—差所:有建筑?应采用统一的基准】面一般采用绝对高】程 《     2、遮挡!。建筑: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 【    — 3、遮挡建—筑的:阳台、檐《口,、女儿墙《。、屋顶等造成遮挡】。的部分都应》建模;被遮挡建【筑的上述部》分如果不造成自身遮!挡可不建模》;当建筑既是遮挡建!筑物:。。又是被?遮挡建筑物》时所:建模型应反》映实际情况 !    《4、桥梁、》山体的遮挡影响【可,以不纳入计算(【需要在日照影响分】析,报告中?注明没有《考虑)但是挖—山体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算内》容    】。 5、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及窗应有《唯一的命名或编【号 第十一条 分!析方式? 《    基本以【。沿,。线,分析为主结》。合单点分析、窗【户分析等 】    1、窗分】析的计?算基:准面:。      !  : (1?)一般窗户以外墙皮!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弧形窗、【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3) 】 图3-】1 】 : , , , 《 《 ,    【       【       【。    图3—-2 《。 ! 》 【 ,        】      —      — 图3-3    !         ! 图3 各】类,窗日:照的计算点   !   ?   (2)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窗!户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影响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端点为计算!基准点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0》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0米的按2.0】米计算  】   2、阳台的计!算基准面  ! , ,     (1)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第1种方—式,所示)   !      (【2)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第2至?4种:方式所示) 【 【 图4 《。 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  :。     (3)】。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第《5、6种方式—所示);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原窗户的》窗台:面, — 第十二条 【主要日照《影响:分,析,资料包括 【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由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数字地?形图   】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光盘(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等—)   【  3、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视具体情《况是:否提供必要》时附有需分析—的窗户的详》细位置和尺寸) !     4、】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5、根据本规则【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分析范】围已经批准、待【建、在建的》主客体建筑的有关资!料    】 6、本条第3、】4,。、5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或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或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    】 7、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影:响分析报告中注明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第十三条 【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  1?、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   2、受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3、日照影响!分析项目情》况    】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周边情况】。、委托分析要—求 》   ?     》(2)本基》地内拟建《建筑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计,算高度?。等     !    (3—)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计算?高度等 》。       !  :(4)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4、日】照影响分析标准及依!据  —   5、日照影】响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  !。   6、进行日】。照影响分析所使用的!分,析软件  】。  : 7、日照影响【分析技术参数设【置  —   8、日照影】响分析?成果 《    》     (1)】。日照影响分析模型总!平面图(1500】12:000)包括—所有主体与客体建】筑注明建《筑编:号,、位置、高度 !      — ,  (?2,)日照影响分析【模型:轴测:图(:150?012000)【      !。。   (3)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10】0,。0~:。12000)—;    】     (4)】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 ,       】  (5)线上日照!影响分析图》(1500) !   ?      —。。(6)客体建筑窗】位图(150011!000) 注明每个!客体建筑的窗位、】窗,编号 》     》    (7)窗】日,照影响分析表第3项!中线上?分析不满足的立面】上的窗建设》前、后的日照时间对!照表:  》       (】8)日照《。影响分析结论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客体建筑是否符合】日照要求所》能达到的日照时数】。;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客体建筑的窗!数或户数《 ,    —。     (—9)如线上日—照分析结果均满【足日:照标:准则无需提供第(】6)、?(7)?项内容 》        ! (10)委托【。。方盖章、日照分析】单位盖章 —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有关情况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 《 第十!。。五条 本规则由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