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建工》。(设)局、在—宁建安企业》、,。驻,宁办事处《
现将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行为防止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建造及其范围内的!管道敷设、设备安】装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在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 :。 (二)土方开】挖工程? ,
,。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
(四【)起重吊装工程 】
: (《五)脚手《架工程
》 【。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 3、悬挑!式脚手架;
】 : 4、门型!脚手架; 》
《。 5、挂】脚手架;
! ? 6、吊篮脚手】架; ?
》 《7、:卸料平台
! (六)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
!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 《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
【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 3、隧道工】程施:。工;
— —4、特种设备施工;!。
《 ? : 5、网架、索膜】和,索拱等特殊》结构的施工》。。;
— : ,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专项施工》方案:由建筑施工》企业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上述编制、审核!和批准人《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上签》字;
》 :(二)施工企业应】将审:核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三)施工企业应【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查】审核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必要:。时应重新报审
第!五条 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 (一)深》基坑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 , (二)地【下暗挖工程
!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流:沙、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 (三)《高大模板工程
】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 (四)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第七条 参加!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心》。服务;
(!二,)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 , (三)《从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十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八条 】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查—及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计算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邀请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专家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列席论证会
】 , (三)施工单位】应明确一名专家担】任组长专家组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在论证审查意】见,书上签字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五)?当,专家组认为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做重大修改!时施工企业》应当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 ,(六)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论证意【见书按附件填写
】
第九?条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在图纸《会审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好识别;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加【强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包括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施工》完成后?的验收;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质》量,员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
第】十条 ?。施工现场存在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当在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部位、施】工期限、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控责任人!、质:量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作为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对不按经过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各:级,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实施的行为应!依,法,。查处: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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