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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建工(设】)局、在宁》建安企?业、驻宁办事处【  :   现将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行》为防:止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建造及其范围【内的管道敷设、设备!安装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在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   ?(二)?土方开挖工程—。 :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    (三)【模板工程   】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     》(四)起重吊装工】程 ?    (五)脚】手架工程《     —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  :    《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      —3、悬挑式》脚手架;    !  :   4、门型脚】手,架;   —。  :  :  5、挂脚手架】;     【。    6、吊篮】脚手架;   】      7【、卸料?平,台 :     (六)】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 】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      —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       【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   3、隧道工】程施工?;    —     4、【特种设备施工;【     —    5、网【架、索膜和索拱等】特,殊结构的《施工;  —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 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专?。。项施工方《。案由建筑施工—企业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上述编制》、审核和批准人【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上—签字;  》   (二)施工】企业应将审核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  :  : (三)《施工企业《应,。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查审核?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必要?时应重新报审 】。第五:条 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    (二)地】。下暗挖工程   !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流沙、—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 ,   (三)高大】模板工程  【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  (四)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第七条 参加】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心服务—;     —。(二)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    (三)从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十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八:条 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查及《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计算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邀请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专家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列席》论证会   —  (三)施—工单位应明》确一名专家担任组长!专家组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在论证!审查意见书上签【字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五)】当专家组《认为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做重大【修改时施工》企业应当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六)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论证】意见书按附件填写 ! 第九?条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在】。图纸会审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好识别【;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加强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包括—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施工完成】后的验收;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质量员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 第【十,条 施工现》。场存在?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当在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部位、施工》期限、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控《责任人、质》量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作?为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对不按经—过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 第十?。二条 各《级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实施的《行为:应依法查处 —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