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建工(设【),局,。、在宁建安》企业、?驻宁办事处
】 现将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行为【防止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建造及【其范围内的管道敷】设、设备安装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在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 , (二)土方开挖工!程
》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 (三)模板工程】
《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 (《四)起重《吊装:工程
》 (《五)脚手《架工程
!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 《。 3》、悬挑式脚》手架;
】 , 4》、门型脚手架; 】
【 5?、挂脚手《架;
》 6】、,吊篮脚手架;—
】 7、卸料平台 !
(六)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
—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 : 》。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
》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 】3、隧道工程施工;!
? ? 4、特种设!备施工; 》
: 》 5、网架—、索膜?和索拱等《特殊结构的施工; !
》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专项施工方!。案由建?筑施工企业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上述编制、审核和!批准人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上签字;
— (《二)施?工企业应将审核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 : (三)施工—企业应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查审核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必要时应【重新:。。报审
第五—条 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
》(,二)地下暗挖工【。程
? , :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流》沙、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 ,(三)高大》模板工程
】 ,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 (四)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第七条 —参,加,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 ,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心服【务;
(】二)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从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十—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八:条 :。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查及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计算?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邀请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专家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列席论证会
】 ?(三)施工单位应】明确一名专》家担任组长专家【组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在论证审查意【见书上签字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 :(五)当专家—组,认为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做重大》修改时施工企业应】当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 (六)【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论证意见》书,按附件填《写
?。第,。九条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在图纸会审—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好识别;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加强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包【。括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施工完成后的验!收;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质量员】。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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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施工【。现场存在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当在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部位、施工【。期限:、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控责任人、】质,量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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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作为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对?不,按经过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各:级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实施:的行为应依法查【处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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