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建工(设)局、!在宁建安企业、驻】。宁办事处《
现—将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行为防—止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建:造,及其范围内的—管道:敷设、设备安装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在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 ,(二)土方开—挖工程
【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 (三)模板工程】
》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 (》四)起重吊》装工:程,
: (五)脚手!架工程
【。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 《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 ? 3、悬—挑式脚手架;
】 【 4:、门型脚手》架;
! : 5、挂脚手—架;
! ?6、:吊篮脚手架;
! 7】、卸料平台 —
, , (六)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
》 ?。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
?。 ?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 ? 3、隧道【。工,程施工; 》
【 4、特》种设备施工; 【
《 : 5、》。网架、索膜和索拱等!特殊结构的施工; !
》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
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专项》施工方案由》建筑施工企》业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上述编制—、,审核和批准人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上签字;》
,。 (二)【施工企业应将—审核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三!),施工企业应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查审》核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必要时应—重新:报审
第》五条 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 ?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流沙、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 (四)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第》七条 参加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心服务;
— , (?二)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从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十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
第八条《 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查及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计算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邀—请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专家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列:席论:证,会
? (三)施工单!位应:。明确一名专家担任组!长专家组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在论证?审,查意见书上签字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五)当《专家组认为》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做重大修!改时施工企业—应当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 (六)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论证意见书】按附件?填,写
第九条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在】图纸会审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好识别;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加:强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包括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施工《完成后的《验收;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质量员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
—第十条 施》工现场?存,在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当在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部位、施》。工期限、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控,责任人、质量—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作为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对不按经—过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各级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实,施的行为应依法【查,处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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