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建工(设)局、在!宁建安?企业、驻宁办事处】
《 现将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行?为防:止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建,造及其范围内的【管道敷设、设—备安装?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在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 : (五)脚手【架工:程
? 》。。。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 : 《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 3、悬】挑式脚手架;
!。 ? 4、门【型脚:手架:;
》 , 5、【挂脚手架《;
【 : , 6、吊篮脚手架;!
! 7、卸料平台
! (六)【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
】 ?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 》。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 ?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 ? 3、隧道工【程施工; 》
】 4、特种设—备施工?;
— , ? 5、?网架、索《膜和索拱等特殊【结构的施工;—
】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专项!施工方案由建—筑施:工企业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上述编制、审!核和批准人》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上签字;
】 《(二:)施:工企业应将》审核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 :(三)施工企业【应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查审核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必要时应重新—报审
《。第五条? 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 (一)深基【坑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流《。沙、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
》(三)高大模板工程!
: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第七条 参加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心服务;
! ? (二)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 (三?)从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十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八】条 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查及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计算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邀请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专家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列席论《证,会
《 (三《)施工单位应明确】一名专家担任组长专!家组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在论证审查意见书上!签,字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 (》五)当专家组认【为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做重大修改!。时施工企业》应当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 ,。 : ,(六)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论证】。意,见书:按附件填写》
第九条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在图纸会《。审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好识别?;,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加强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包括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施工!完成:后的验收;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质量员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
—第十条 施工现场存!在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当在《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部位、施!工期限、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控责【任人、质量》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作为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对不《按经过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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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各级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实施的行为应!依法查处《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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