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建工(设)》。局、在宁建安企【业、驻宁办》。事处
》 :现将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行为!防止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建造及其—范,。围内的管道敷设、设!。备安:装,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在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 ,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 (:二)土方开挖工程 !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
? (三《),模板工程
】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 (四)起》重吊装工程
】 ?(五)脚手架工【程
— ?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
【 3?、悬挑?式脚手架;》
? 4】、门型脚手架; 】
, 《 5、—挂脚手架;
】 【。6、:吊篮脚手架;
! — ,7、卸料平》。台
— (六?)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 《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 《 ,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 3、隧道工】程,。施工; 《。
】 4、特种设备施工!;
— 》5、网?架、:索膜和索拱等特殊结!构的施工《;
《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
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专项施工方】案由建筑施工企业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上述编制、审核和!批准人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上签字;
! , (二)《施工企?业应将审核》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 (三)《施工企业应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查审核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必要》时应重新报审 【
第五条 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一【)深基坑工》程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流沙:、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
(三【)高大?。模板工程
【。 ,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第七条 参加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心服务;
! (二)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 (》三)从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十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八【条 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查及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计算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邀请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专家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列席论证会
】 (三)施工【单位应明《确一名专家担任组】长专家组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在论》证,审查意见书上签【字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 (五)当专家!组认为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做重大修改时【施,工企业应当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 《(六:)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论?证意见?书按附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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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在图纸会审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好?识别;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加强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包括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施工《完成后的验收;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质量员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
第—十条 施工现场存在!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当在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部位、施《工期限、《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控责:任人、?质量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作为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对不《按经过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各级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实施的行为应—依法查处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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