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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测,绘成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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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测绘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测—制的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 《 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测?制的测绘成果—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评定精度—出具验?收意见加盖测绘【成果合格《专用章后方能提供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验收?的,测绘成果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查【验测:绘成果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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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测!绘项目完成》后测绘项目的出【资人:或者:。测绘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单—位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国家投—资的:。非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单《。位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其他【非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项目的出资》人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 第四十一条 !在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测】制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和相当于三级!导线级别《以,上的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和四】等,精度及以上水准【点应当向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
! 第四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汇—交的测绘成果—后应:。当出具测绘成果汇交!凭证及时将》测绘成果《移送保管单位并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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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基?础测绘成果由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提供其!它任:。何单:位不得对《外提供;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由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向社会》。提供
》 , ? 未:经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确》需复制保密测绘成果!。的应当按照》原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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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基—础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党政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 前款规!定,之外的?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测绘成》果,使用的?具体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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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按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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