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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 测绘成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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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测绘: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测制《的,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 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测】制的:测绘成果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评定精度出》具验:收意见加盖测绘成】。果合格专用章—后方能?提供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验收的测《绘成果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查验测绘成果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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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测绘项目完成!后测绘项目的—出资人?或者测?绘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单位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国家投资的非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单位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其他》非,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项目的出—资人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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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在—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测:制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和相当!于三:级导线级别以上的】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和四等!。。精度:及以上?。水准点应当向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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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 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汇交的测绘】成果后应《当出具测绘》成果汇?交凭证及时》将测绘成果》移,送保管单《位并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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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基】。础测绘成果》由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提供:其它任?何单:位不得对外提供;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由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向社会提—供
!未经:。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确需复制保密测】绘成果的应当—按照原密级管理【
第!四十四条 》 基础?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党:政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 : , ,前,款规定之外》的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测绘成果使用【的具体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按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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