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 《 测绘成果管理【
《第三十九条 — 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测绘—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测制的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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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测制的【测绘成果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评定精】度出具验收意见【加盖测绘成果合格专!用章后方能提供【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验收的【测绘:成果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查—验测绘成果验收【情况
! 第四?十条: , 测绘项目完成后】测,绘项目的出资人或】者测绘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单位!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国家投资的】非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单位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其他!非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项目的出《资人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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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 在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测制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和相当【于三级导线级别以上!的,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和四:等精度及《以上:水准:点应当向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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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汇交的测绘成果!后应当出具测绘成】。果汇:交,凭证及?时将测绘成果移送】。保管单位并》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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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基础测绘—成果由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提《。供其它任何》单位不得对外提供】;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由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向社会《提供
— , 未《经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确需?复制:保密:测绘成果的应当按照!原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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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 基础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党政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 前》款规定之外的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测绘:。成果使用的具—体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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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按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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