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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 测绘资质—管理 —第二十条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 》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甲级】测绘:资质:申请材料的核实【、转报以《及乙级以下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和—推荐上报《工作 ? 《 第二十一条】 测绘资质—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 — ,。 第—二十二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和河北】省丙:、丁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和河北【省丙、丁《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 ? 第二十三【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  : (一)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 (二)书面申请】书; —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四—)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或者选举、》。聘任:文件、简历》及身份证《件; 《    (五【)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  (六)当—年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 】 ,  (七)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及应用》软件的检定证书和其!它证明性《材料;  】  (八《)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考核证明文件】;   【 (九)单》位住所证《明材料包括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屋产权证明等;!。 :    (十)申!请,资质:升,。级的测绘单位应【当提供完成的主【要测绘项目、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近期重—大测绘成果》。证明材料及其—它有关?材料; —    (》十一)公司制企业应!当提供公司章程【;    】(十: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第二十四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申》办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交的申办《材料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合格的上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 : , 第二十五条 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实行—年度注册《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 【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甲】级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材料的核—实、转报以及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材—料的初审《工作   】  测绘资质—年度注册的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 》 ? 第?二十:六,。条 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核?查的主要内容 【 ,    》(一)单位》性,质,、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变更情?况,; 《    (二—)相应测绘资质标准!符合情况; — ,   《。 (三)《完成的主要》测,绘,项目及?测绘成果质量情况】; ?    (四)】测绘单位《信用情况; 【    》(五)测绘项目备】案登记情况;—   — (六)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处—罚情:况 《 第二十】七条 《。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检【。查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 】    (—一):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的符合情况】; 》。   (二)是否有!超越:。资质许?可的:范围:及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 【   (三)—是否有?涂改、转让、—转借测绘资质—证书的行《为; 》。    (四)【是,否有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    】(五:)是:否有将承《接的:测绘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  —  (?六)进行测绘—项目备案登记情【况;  【  (七)测—绘单位信用情况; !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   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并正式通知》。被,检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的处理意见作【为测绘单位参加年度!。注册的依据 】 : : 第二十《八条 《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单位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业务范】围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资【。质申请手续;测【绘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 第【二十九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三十日前—测绘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延期手《续 : 第】三十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第三十一条 【 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一般一年—后方可申请增加【业务范围二年—后方可申请》升级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一般不能申》请甲、乙级 【 第三十!二条 测绘单位申!请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    申请—升,级的测绘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二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升级和《增加测绘业务范围】 《   ?(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项目的?;  —  (二)将—承接的测绘》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三—)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且情节严重的】; ?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 《第三十?三条: , 对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不得—重复进行测绘资【质审查发证 【 :    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在》当地或?者异地重复申请测】绘资质证书 】 《 第三十四条— 测绘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 【 : 第三十五》条 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扰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