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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 各县(市、【区、: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规划管理【部、市规划局、【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庐《山西海规划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居住生活环境条件!。规范并完善日照分】析,工作我局于2011!。年7月20日—印发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九建规字〔—2011〕1—38号)根》据执行?以来反馈的》因部分内容条款较】难,操作或考虑》不,尽全面等实际—情况我?局于20《12年5月3日【召开局长办公会【决定:。对原暂行《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暂行?规定:自,20:12年5月1—。0日起施行原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九建规字!〔,201?1〕138》号,)同时废止望严【格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依据 》    —。 为进一《步提高居住生—活环境条件规范并完!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定义 —     —本,。规定所称日照—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就规划》或建设项《目中的多、高层建筑!对周边日照分析对象!(含现状、》拟建)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或拟建、—规划日照分》析对象可《能受到周边多、【高层建?筑(:含现状?、拟:建)的日照影响采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以【。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规划审批依据】之一的过程 — 《 第三条 】适用范围 【     本规定适!用于九?江市城市规划区瑞】昌市、?共青城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在规【划,管理中可参照执行 ! ? ? 第四条《 :日照:分析对象《    【 日照分析对象包】括   【  (一)居住类】包括住宅、公寓、】老年居住建筑、【集体宿舍和大、中】、小:学校学生宿舍等(二!)文教卫生类—包括中、小学校教】学楼的?普通教?室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楼的病—房养老院、休(【疗)养院的寝室【。等 ? 第五条! 日照标》准 :   》  满足以》下日照要求的—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 :   ?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应低于!2小时各县(市、】共,青城)不《应低于3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   2、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 【  《 ,。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南向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 《     4—、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冬》至日日照不小于2】小时 》     5—、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  6、居》住区(含《小,区和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 !    7、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每套】至少有一个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1?小时 —    8、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     非居住】用地上的公寓、宿舍!等不作日照》要,求 ? 第六条! 日?照分析主、客—体建筑和范》围的确定 】    参与日【照,分析的建《筑,分为客体建》筑和主体建筑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教育、医—疗类建筑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1.日照分【析客体建筑和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  1.1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拟,建建筑?。其客体建《筑,。范围按?实际阴影《范围确定《     —1.:2高度大于2—4米的拟建建筑在老!城区:其客体?建筑范?。围按以下方式确定其!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1.—。0倍确定《最大不超过2—0,。0米;?其东:、西: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0.5倍确定最】小不小?于50米最大—不超:过100米》;其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确定所—形成的?围合范?围为该拟建建筑【的客体?建筑范围(如—图1:)在:。。新城区?其客体建《筑范围按以下—方式确?定其: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1.2倍确定最】大不超过240米;!其东、?西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0.6倍确定】最小不小《于60米最大—不超过?1,20米?;其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确定;所形成】的围合范围为—该拟建建筑的—客体建筑范围(如】图2) —   》  1.3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1!.4上述范围—内的空地应根据规】。划要求按常规形式模!拟布:局纳入?客体建?筑考虑范围 —     1.!5如拟建建筑自身有!日照要求也应确认其!为客体建筑 】 ,    1.—6,如客体建筑仅—有,局部在?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内时只须对范】围内的成《套住宅或有》日照要?求的空?间进:行日照分析》   —   《。    》 2.日照》分析主体建》筑,和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2.1—以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按图示基准线向东、!向南、向西的—50米平行线—与大寒日8》时,及,16时的太阳—方位角控制》线围合范围》内对客体建筑产【生遮挡的《建,筑,均为主?体建筑按图示基【准线向东、》向南、向西的100!米平行线与大寒【日8时及16—时,的太阳方位角控制】线围合范《围内有高《于10?0米且对客体建筑有!日照影响的建筑也应!。。确认为主体建筑 】 ?    2.2【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有关部门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建筑—如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影响也—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2.3上《述范围内的空地应根!据规划要求按常【。。规形式模拟布—局纳入主体建筑【考虑范围 】    2.4【。拟建建筑均应作为主!体建筑 【    2.5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   3.》日照:分析主?、客体建筑和范【围,按以上规定确定后】应当采?用综:合,叠加:的方式?进行日照《分析 【 ?第七条 周边规划!地块:的日:照,。分析:     】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应结合建筑退【让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进行模拟【日照分析《 【 第:。八条 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     (—一)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明,确遮挡?影响 ?  《   (二)日【照分析时应对拟【建建筑项《目周:。围原有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的、或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产生的日《照,遮挡进行叠》加分:析叠加分析》的先后?次序以设《计方案的批准日期】为准   】  (三)》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     新建】住宅至少有》一个方向获得日照】此方向即《为主要朝向 —。  《   现状住宅一】般以南向(或—偏南向)为主要朝向!;当无南向》居室时?以主要卧室朝向或】卧室较多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卧室》、活动室以及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   】  日照《的有效时间是—指,有效日照时间带【内的累计日照—时间  【   (四》)分析方《式基:本以沿线分》析为主结合单点分析!、窗户分《析等 【 第九条 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     (一】)地:理位置九江》市区东经11—5o58'》北,纬29o43—'  —   (二)有效】时间段大寒日—8:00《-1:6:00;》冬至日?9::00-15:0【0 《     (三)】时间统计《方式采用累计日照】最,小,连续:时,间不得小《于10?分钟 —  :  (四)采样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   《  (五)》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1米》 】第十条 日照计算!基准面? ?     日照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     (一)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  : (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1);— , ? :。图1异形窗日照的计!算点   —  (三)》两侧均无隔板主【体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主,体影响可《忽略不计; 【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与阳台相接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第】1至4种方》式,所示) 图】2 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五)设计封窗的阳台!以,与封窗阳台相接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第5、6—种方式所示)— :   《  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距室内地!坪起0.9米的【高度计算 —   《  :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女儿墙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 2:、各计算建筑间的】。。地坪高?差须纳入计》算  —  : 3、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建筑《自身: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但对》相邻建筑的影响须纳!入计算   ! ,。 4、桥梁、—山体和透空》的栏杆、《构架:的遮挡影响可—以不纳入计算但是挖!山体: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算内》容 : ?  :  5、满窗计算宽!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以窗户(阳台】。)中心点两侧各延1!.2米?为计算范围 !。    6、分析】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基础》资,料     !主要日照分析资料】包括  【  : (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由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数字地形图 !。 ,     (【二)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盘片(附有!建筑坐标《、,屋,顶标高和±0—.00处绝对—。标高等) 》    — (三)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含室内基底标【高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 (四)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在建或已【批未建建筑的—资料以规划方—案或:施工图为准 !  :  (六)》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二)受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 数、高度】、位置?等);   ! , 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     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窗位编—号、窗台高度—等); 《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的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  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四【)日照分析结论 】   》  1、沿线分析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客【体建筑是《。否符合日照要求所能!达到的?日照时数; —。 ?    2、—窗户分析计算出客】体建筑每一》分析:窗位:。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间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客体建筑的—窗户数及位》置 》    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1000~1200!0);   !  2)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  3)《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 】 第十三条! 日照分析使用软!件要求? ,     日】照分析应《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 ? 第》十,四条 日照—分,析与复?核报告的编制— ,   》  :日照分?析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及专业咨询机【构,进行编制在》完成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后项目建】设单位即应》按要求进行日—照分析报告》的复核  】   为规范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防止错【、漏杜绝弄虚作假行!为避免?建设项?目由同?一家单?位进行分析和复核】,由规划部门委托有!资质的非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编制单位对九江市】域,内的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核  — ,  日照分析复核】机构:需编制日《照分析复核报告【作为规划审批的依】。据之一对日照分析】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两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实际》日照的最《终结果 ! 第十五条 相!关责任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按照—规划部门的》要求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有关情况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及复核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 : ? 第十六条 规!划报:建要求? :。     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建《设项目在《方案报建时应—将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的报】建窗口不予》受理:规划管理《部门不予审批— : 第十】七条 方案调【整要求  】 ,  规划方》案、建筑设计—调整导致建筑的总】图位:置、单体《平面、建筑》高度等改变》的应根据规划—管理:部门意见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报送调【整后的?日,照,分析:报告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 , , , 《 第十八条》 日照分析的【。救,济     !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少量住户或使!不规则?。住宅主要朝》向达不到日》照标:准时建设单》位经征得该部分受影!响住户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予《以规:划,许可 ! 第十九条 【解释:权属与执行》  》   本《规定由?。九,。江市建设规划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