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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 各县(—市、区、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规?划管理部、》市规划局、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庐山!西海规划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居住生【。活环境条件规—范,并,。完善日照《分析工作我局于【2011年7月2】0日印发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九建规字〔【201?1〕:138号)》根据执行《以来反馈的因部【分内容?。条,款较难操《作或考虑不尽—全面等实际情况【我局于?2012年5月【3日召开《局长办公会》决,定对原暂《行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暂行《规定自201—2,年5:。月1:0日起?。施行:原,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九:建规字〔20—11〕138号)同!时废止望严格—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依据 ?     【为进一步提》高居住生活环—。境,条件:规,范并完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定义  !   本规定所称】日照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就规划或【建设项目中的—多、:高层建?。。。筑对周边日》照分:析对象(含》现状、拟建》)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或拟建、规】划日照?分析对象可能受【到周边多《、高层建筑(含现状!、拟建)的》日,照,影响采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以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规划审批依】据,之一的过程 【 第三条! 适?用范围 【    本规定【适用于九《江市城?市规:划区:瑞昌市、共青城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在规《划管理中《可参照?执行 ! ,第四:条 日《。照分析对象 —  《   日照分析对】象包括?   —  (一)居—住类包括住宅、【公寓、老年居—住建筑、集体—宿舍:和大、?中、小学《校学生宿《舍等(二)文教【卫生类包括》中、小学校教学楼的!。普通教室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楼的病房养】老院、休(疗)【养院的寝室等—。 ,。 《 第五条— 日照标准 !   ?。 , 满足以下》日照要求《的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应低于—2小时各县(市、共!青城)不《应低于3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   ?  2、《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 》  :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南向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 !    — 4、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冬至日日照不小】于2小?时,   —  5、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    《 6、居《住区(含小区和【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 》。     7、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每套至少有一个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1小时《 , : ,  :  8、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   》  非居住用—地上的公寓、宿舍】等不:作日照要求 【 ? , 第?六条 ? ,日照分析主、—客体建筑《和范围的《确定  【。  : 参与日照分析的】。建筑分?为客体建《筑和主体建筑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教育、医疗》类建筑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1—.日照分析客体【。建筑和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  ?   ?1.:1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拟建建》。筑其客?。体建筑范《围按实际阴影范【围确定 》    1.2高】度大于24米的【拟建:建筑在老城区其【客体建筑范》围按以?下,。方式确定《其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1《。.0倍确定最大不】超过200米;【其东、?西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0.5!倍确定最小不小于】。50米最大不超过】100米《;其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确—定,所形成的围合范围为!该拟建建筑的客体建!筑范围(如图1【。)在:新城区其客》。体建筑?范围按以下方式【确定其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1.》2倍:确定最大不超—过240米;其【。东,、,西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0:.6倍确定最小不小!。于60米最大不超】过120米;—。其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确定;所形成】的围合范围为该拟建!建筑的?客,体建筑范围(如图2!) ?  》。   ?。1.3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1.】4上述范围内的空地!应根据规《划要求按常规形式模!拟布局纳入客体建筑!考虑范围《 《。   ? 1.5《如拟建?建筑自身《有日照要《求也应确认其—为客体建《筑    】 1:.6如客体建筑【仅有局?部在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内时只须】对范围内的成套住】宅或有日照要—求的空间进行日照分!析 》  :。。   》   ?  2.日照分析主!体建筑和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2.1以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按图示—基准线?向东、向南、向【西的50米平行线与!大寒日8时》及16时的太—阳方:位角:控制线围合范围【内,对客体建筑产生遮】挡的建筑均为主体】建筑按图示基准线向!东,、向南、向西的10!。0米:平行线与大》寒日8时《及16时的太—阳方位角《控制线?围合范围内》有高于100米且对!客体建筑《有日照影《响的建?筑也应确《认为主体建》。筑, : : , ,  2.2》。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有关部门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建筑》如,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影响也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     2.【3上述范围内的【空地应?根据规划要求按常】规形式模拟布局纳】入主体建筑》考,虑范:围    】 2.4拟建—建筑均应作为主【。体建筑 》    》 2.5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 , 《   ?  3.《日照分析主》、客体建《筑和范围按》以上规定确定后应当!。采用综合叠加的【方式进行《日照分析《 】第七条 周—边规:划,地,块的日照分析— ,。    — 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应结!合建筑退让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进行模拟日照—分析 ? , 第【八条 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 (一)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明确】遮挡影?响  —   (二)日照】分析时应《对拟建?建,筑项目周围原有【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的、】或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产生的日】照遮挡进行叠加【分析叠加分析的先后!次序以设计方案的】批准日期《为准: 《    (三)【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   ?  新建《住,宅至少有一》个方向获得日照【此方向即《为主要朝向 【。     现【。状住宅一般》以南向(或偏南【向)为主要朝向;】当无南向《居室时以主》要,卧室朝向或卧室【较多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   ?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卧【室、活动室以—及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 ?     日—照的:有效时间是指有【效日照时间带—内,。的累计日《照时间 》  ?   (四)分析】方式基本以沿线分】析为主结合单点分析!、窗户?分析等? 【 第九条 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  :   (《一)地理位置—。九江市区《东经:115o58'北纬!29o?43'   !  (二《)有效时间段大寒日!8:00-16【:00;冬》至日9:《00-15》:00 《 ,     (【三)时间统计方式采!用累计日照最—小连续时间不得小于!10分钟 【。     (—四)采样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     (五)】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1:米 !第,十条 日照计【算基:准面 《     日【照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一)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1); 】 《图1异形《窗日照的计算点 !  :  (三《)两侧?均,无隔板主体》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主体影响可忽略不!计;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与!阳台相接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第:1至4种《方式所示)》 :。 图?2 《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 (五)设计封【窗的阳台以》与封窗阳台相—接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第5、6—种方式所示) 【  《   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距】室,内地坪起0.9【米,的高:度计算   !  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女儿墙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 ,    》 2、?各计算建筑间的【地坪高差须纳入计算!。 《    3、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建筑自身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但对相邻】建筑的影响须纳入计!算 : ?    4》、桥梁、《山体和透空的栏杆】、构架的遮》挡影响可以》不纳:入计:。算但:是挖山体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算内容】  》   5、满窗计算!宽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以窗户(阳】台)中?心点两侧各延1.】2米:为计算范围》 : :  :。 , 6、分析》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 , 第十】一条 ? ,日照分析基础资【。料     !主要日照分析—资料包括《  》   (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由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数字地形图— ?  :   (二)—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盘片【(附有建筑》坐标、屋顶标—高和±0.00处绝!对标高等) 】   ?  (三《)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含室—内基底标高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   ?(四)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在建!或已批未建建—筑的资料以》规,。划方案或《施,工图为准 】    《(六)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     (一)】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二)!受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  :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 数、高度、位!置,等):;     !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 !    — 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窗位编号》。、窗台高《度等:);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的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 :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四)?。日照分析《结,论,     】1、沿线分析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客!体建筑是否符合【日,照,。。要求所?能达到的日照—时数;  】   2《、,窗户:分析计算出客体【建筑每一《分析窗?。位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间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客体建筑的窗户】数,及位置 《 ? , ,  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1》00:0~12000【);:     2!),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 ,   ? 3)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 】第十三条 日照分!析使用?软件要?求    】 日:照分析应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 , 》第十四条 日照分!析与复核报告—的编制 【  :  日?照分析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及专业咨询机【构进行编制在完成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后项目建设单位】即应按要求进行日】照分析报告的复核 !。 ?    《为规范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防止错、漏杜!绝弄虚作假》行为避免建设项目】由同一家单位进行】分析和复核,—由规划部门委托有资!质,的非: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编制单位对—九江市域内的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核【 《    《日,照分析复核》机构需编制日照分】析复:核报告作《为规划?审批的依据之一对日!照分析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两【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实际日照》的,。最,终结果 】 ?第十五条 —相关责任  !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按照规划部【门的要求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有关情况》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及《复核: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 : 第》十六条 规划【报建要求《 , , :    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建设》项目在方案报建时应!将,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的报!建窗口不予受理规】划管理?部,门不予审批 】 : 第十七条 】 方案调整要求【 ?     规划方案!、建筑?设计调整导致建筑】的总图位置、单体】平面:、建筑高度等—改变:的应:根据规划管理—部门意见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报—。。送,调整后的日照分【。析报告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 【 ? : 第十八条 — 日照?分析的救济 !。   ?。 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少量住—户或使不《规则住宅主》要朝向?达不到日照标准【时建设?单,位经征得该部—分受影响住户—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予以规划许》可 【。 第十九条— 解释权属与【执行   】  本规定由九【江市:建设规?划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