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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各县【(市:、,区、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规划》管理部、市》规划局?、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庐山西海规》划分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居住:生活环?境,条件规范并完善日照!分析工作我局于【2011年7月【20日印发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九建规】字〔2011—〕13?8号)根据执—行以来反馈的因部分!内容条款较难操【作或考虑不尽全面等!实际情况我》局于2012年【5月3日召开局长办!公会决定对原暂行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暂行规》。定自2012年【5,月10日起》施行原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九建【规字〔2011〕】138号)同时废】止望严格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 :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依据 】     为进【。一步提高居》住生活环境条件【规范并完《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定义 【     本【规定所称《日照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就规划或建!设项目?中的多、高》层,建筑对周边日照分】析对:。。象,(含现状、》拟建)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或拟建、】规划日照分析对【象可能?受到周边多、—。高,层建筑(含》现状、拟建)的【日照影响采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以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规,划审批依据》之,一,的过:程 —。。 第三条 适!用范围 【    本》规定适用于九—江市城市规划—区瑞昌市、共青城】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在规?划,管理:中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日照分】析,对,象     !日照:分析对象包括 !     (一)居!住类包括住宅、公】。寓、老年居住—建筑、?集体宿舍和大—、中:、小学?校学生?。宿舍等(《二)文教卫生类包】括中、小学校教学楼!。的普通?教室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楼的病房【养老院、休(疗)养!院的寝室等 ! ? 第五条 日照标!准 :     满足!以,下日照要求的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应,低于:2小时各《县(市、共青城)】不应低于3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  《 ,  2、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 —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南向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   !  4、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冬【至日日照不小于【2小时 》 :    5、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    6、居住区!(含小区和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  》 ,  7?、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每套至少有一个!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1,小时  【   8、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    — 非居住用地—上的:公寓、宿舍等不作日!。照要求 》 : 第》六条 《日照分析主》、客:体建:筑和范围《的,确定 《  ?   参与日照分】析的建筑分为客【体,建筑和?主体建筑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教育【、医疗?类建筑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  1.日照分析客!体建筑和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  :   1《.1: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拟建:建筑其客体建筑【范围按实际阴影范围!确定     1!.2高度大于24米!的拟建建筑在老【。城区其客《体建筑范围按以下方!。式确:定其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1.0?倍确定最大不超【过200米;其东】、西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0.5倍【确定最小《不小:于50米最大不超过!100米;其—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确定所形成的围合】范围为该拟建建筑】的客:体建筑范围(如【。图1)?在新城区《其客体建筑范围【按以:下方式确定其—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1:.2倍确《定,最大不超《过240米;其东、!西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0.6—倍确:定最小不《小于60米》最,大不超过120【米;其?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确定;所形成—的围合范《围为该拟建》建筑的客体建筑【范围(如图》2):   】  1.3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  :1.4上述》范围:内,的空地应根据规划要!求按:常规形式《模拟:布局纳入客体—建筑考虑《范围 ? :   ?。  1?.5:如拟建建筑自—。身有日照要求—也应确认其为客【体建筑? :     —1.6如客体—建,筑仅有局部在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内时只须对】范围内的成套—住宅或?有,日照要求的空间【。进行:日照分?析  —      !  2.《日照分析《主体:建筑:和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2.:1以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按图示基准线【向,东、向南《、向西的50—米,。平行线与大寒日8时!及16时的太—。阳方:位角控制线》围合范围内对—客体建筑产生—遮挡:的建筑?均为主体建筑—按,。图示基准线向东【、向南、向西—的10?0,米平行线与》大寒日?8时及1《。6时的太阳》方位:。角控制线围合范围】内有高于《100米且对客体建!筑有日照影》响的建?筑也应确认为—。主体建?筑 《。  :   2.2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有关部门—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建筑如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影响》也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   2.》3,上,述,范围内的《空地应根据规—划要求按常规—形,式模拟布局纳入【主体建筑考虑—。范围:   —  2?.4:拟建建筑均应作【为主体建筑 !    《2.5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 ?     3.!日照分析主、客体建!筑和范围《。按以上规《定确:定后应?当采用综合叠加的方!式进行日照分析 】。 》 第?七条 《。周边规划地》块的日照《分析  【   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应结合建筑退让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进行模拟日照分【析 : 《 第八》条 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     (一)】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明确遮《挡影响? :  ?   ?(二)日照分—。析时:应对拟建建筑项【。目周:围原有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的、或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产!生的日照遮挡—进行叠加分析叠加分!析,的先后次序以设计】方案的批准日期【为准:  》  : (三)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    》 新建住宅》至少有一个方向获得!日照此?方向即为主要朝【向 : :     》现状住宅一般以南】向(或?。偏南向)为》主要朝向;》当无南向《居室时以主》要卧室朝向或卧室较!多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卧【室、活动《室以及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 《     【。日照的?有效时间是》指有:效日照时间带—内的累计日》照时间 》  ?   (四)分【析,方式基本以沿线分】析,为主结合单点分【。析、窗户分》析等 》 ? 第九《条 ?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   (一)地【理,位置九江《。市区东经115【o58'北纬—2,9o43'》    【 (二)有效时间】段大寒日8:0【。0-16:0—0;冬至《日9:00-—15:?00  【   (三)时【间,。统计方式采》。用累计日照最—。小连续时间》不得小于10分【钟 》    (四)采】样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   ?(五)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1米】 】第十条? 日照计算基【准面    ! 日照?。。。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     》(一)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    《 (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1?); ? 图—1异形窗日照的计】算点:     —(三)两侧均无【隔,板主体?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主》体影响可忽略—。不,。。计;   —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与阳【。台相接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第1至4种方【式所示) 【 图2 《 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   (五)设计封!窗的阳台以与封窗】阳台相接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第!5、6?种方式所示》),  》。   ?。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距室内地》坪起0.9米—的高度计算 】。。    《 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女:。儿墙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   2《、各计算建筑间【的地坪高差》须纳入计算 —  《   ?3、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建筑自身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但《对相:邻建筑的《影响须纳入计算 】 ,  ?   4《、,桥梁、?山体:和透空的栏杆—、构:架的遮挡影响可【。以不:纳入计算但是挖山】体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算内容 —     5【、,满窗:计算:宽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以,窗户(阳《台)中心点两—侧,各延1?.2米为《计算:。范围:  》   6、》分析:。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基础《资料 — ,   主要日照分】析资料包《括    】 (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由: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数字地形》图 :  《   ?(二)?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盘片(附【有建筑?坐标、屋《顶标高和《±0.?00处绝对标高等)!   —。  (三)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含室内基!底标高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     (四)】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在:建或已批未》建建筑的资料—以规划方案》或施工图为》准    】 (六)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   《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  (一)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 (二)《受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 数、【高度、位置等—); 《     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 》   》。  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窗位编》号、窗台高度等);!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的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    》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四)日照分—析,结论 《   《  1、《沿线分析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客体建筑是否符!合日照要求所能达】到,的日照时数; 【     2】、窗户分析计算出】客体建筑每一分【析窗位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间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客体建筑》的窗户数及位置 】     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10—00~1200【0,);:     】2)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    》 ,3)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 《 第十—三条 《日照:分,析,使用软件《要求   】  日?照分析?应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 第十四条】 :日照分?析与复?核报:告的编制 【     日照分】析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及专业咨【。询机构进行》编制在完成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后?项目建设《单位即?。。应,按要求进行日照分】析报告的复核 】     为规】范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防【止错、?漏,杜绝弄虚作假行【为避免建《设项目由同》一家单位进行分【析和复?核,由规划部—门委托有资质的【非,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编!制单位对九江—市域内的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核 【    — 日照分《析复核机构需编制】日照分析复》核报告?作为规划审批—的依据?之一:对日:照分析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两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实际《日照的最终》结果 》 :。 第十五条 !相关责任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按照规划】部门的要《求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有,。关情况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及复核【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 第】十六条 规划报建!要求  【 ,  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建设项》目在方案报建时应将!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的报《建窗口?不予受理规划管【理部门不予审—批 《 第—。十七条 方案调整!要求  【   规划方案、建!筑设计调整导致建筑!的,总图位置、单—体平面?、建筑?高度等改变的应【。根据规划管理—部门意见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报送调整后的【日照:分析报告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 ? : 第十八条】 日照分析的救济! : ,。   ? , 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少量住》户或:使不规?则住宅?主要朝向达不—到日:照,标准时建设单—。位,。经征得该部分受影响!。住户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予以规划】许可 ? , ? , 第?十九条? :解释:权属与执行 【 ,     本规【定由九江市建—设规划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