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各【县,(,市、区?、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规《划管理部、市规划】局、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庐山西海规划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居住生活环境条件!规范并?完善日照分析工作】我,局于201》1年7月20日【印发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九建规】字〔2011〕1】38号)根据执行】以来反馈的》因部分?内容条款较难操作】或考虑不尽》全面等实际情况我】局于201》。2年5月3》日召开局长办公会】决定:对原:暂行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暂,行规定自《20:12年5月10日】起施行原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九建!规字:〔,。2011〕》。。138号《)同时废止望—。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
九江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 ,依,据
— 为进一步【。提高居住生活环境条!件,规范并完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定义
】
: , 本规—定所:称日照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就规划或建设项】目中的多、高层建筑!。对周边?。日照分析对象(含现!状,、拟建)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或拟建、规—划日:照分析对《象可能受到》周边多、高层—建筑(含现》状、拟建)的—日照影响采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以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规划审批《依据之一的过—程
【 第?三条 适》。用,范围
?
: ? , 本规定适用于九】江市城?市规:划区瑞昌市、共青】城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在规《划管理中《可参:照执:行
:
— 第四条 》 日照分析对象
! —日照分析对》象包括
【 《(一)居住类包括】住宅、公寓、老年】。居住建筑、》集体宿舍和大、中、!小学校?学生:宿舍等(二)文教】卫生类包《括中:、小学校教》学楼的普通教室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楼:的病房养《老院、?休(疗)《。养院的?寝室等
《
》 :第五:条 ?。日照标准
【 》满足以下《日照要求的》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应—低于2小时各县【(市:、共青城)不应低于!3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 —2,、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
【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南向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
《 : 4、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冬至日—日照:不小于2小》时
!5、: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 ? ?6、:。居住区(含小区和】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
7!。、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每】套,至少有一个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1小时
】 : 8、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
— 非居住用地上的公!寓、宿舍等不作【日照:要求
》
第六条】 日照分析主、】客体建筑和范围的】确定
》 参与日照!分析的建筑分为客体!建筑和主体建筑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教育、医疗—类建筑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1【.日照分《。析客体建筑和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 : 1:.1: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拟建建?筑其客?体建筑?范围按实《际阴影范围确—定
? 1.2高】度大:于2:4米的拟建建—筑在老城区其客体】建筑:范围按以《下方式确定其—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1?.0倍?确定最大不超过20!。0,米;其东、西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0.5倍确定!最小不小《。于50米最大不【超过:100米;其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确定【所形成的围》合范围为该拟—建建筑的客》体建筑范围(如图】1):在新城区其客体【建筑:。。范围按以下》方式确定其》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1.2倍!。确定:最,大不超过《240米;》其东、西《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拟!建建筑高度的0.】6,倍确定最小不小于】60米最大》不超过?120?米;其?。南侧客体建筑范围】边,界以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确定;【所形成?的围合范围》为该拟?建建筑的客体—建筑:。。范围(如图2)
!
】1.3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1】.4上述范》围内的空地应—根据规划要求按【常规形式《模拟布局纳入客体建!筑考虑范围
—
《 1.5如拟建!建筑自身有日照【要求也应确认其为客!体建筑
【 《1.6如客体建筑仅!有局部在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内【时只须对范围内【的成套住宅或有【日照要求的空间【进行:日照分析《
,
! 2.日!照分析主体建—筑和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2:.1:。以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按图示?。基准线向东、向南】。、向西?的50米平行线与大!寒,。日8时及16时的】太,阳方位角控制线围】合范围?内对客?体,建筑产生遮挡—的建筑均为主体【建筑按图《示基准?线向东、向南—、向西的100米】平行线与大寒日【8时及16时的太阳!方位角控制线围合范!。围内有高于10【0米且对《客体建筑有日照影】响的:建筑也应《确认为主体建筑
】
—。 ,2.2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有关【部门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建筑【如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影》响也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 2.3!上述范围内的空地】应根据规划要求【按常规?形式模拟布局—纳入主体建筑考虑】范围
《 —2.4?拟建建?。筑均应作为主体建】筑
? 2.】。5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
】 3.日照分析主】、客:。体建筑和《范围按以上规—定,确,定后应当采用综合叠!加的方?式进行日《照分析
】
第《七条 周边规划地!块的日照分》。析
:
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应结—合建筑退让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进行【模拟日照分析
!。 ,
第八条 】 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 (一)》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明确遮挡影响】
,
》。 (二《)日照分析》时应对?拟,建建筑项目周围原】有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的!、或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产生的—日照遮挡《进行叠加分析叠加】分析的先后次序以设!。计方案的《。批准:日期为准
》
— (三)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 新建住!宅至:少,有一个方向获得日照!此方向即为主—要朝向?
】现状:住宅:一,般以南向(或偏【南向)为主》。要,朝向;?当无南向居室时以】主要卧?室朝向?。或卧:室较多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卧室、活动—室以及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
【。 日照的有】效时间是指有—效日照时《间带:内的累计《日照时间
】 (四—)分析方式基本以】沿线:分析:为主结?。合单点分《析、窗户分析等
!
—第九:条 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 : (:一,)地理位置九—江市区东经115】o58'北纬29】o43'
】 《(二)有效时间段】大,寒日8:00-16!:00;冬至—日9:00-1【。5::00
《 《 (三)时间统】计方式?采用累计《日照最小连续时【间不得?小于10分钟
! : (《四)采样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 (【五):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1米
》
第十】条 日照计算【。基准面
》 ? 日照》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一)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 (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1,);:
—图1异形窗日照的计!算点
— (三)两—侧均无隔板主体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主体影响【可忽略?不计:;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与阳台相接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第1至4种方式【所示)
》
图2 —。 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五)设计封窗的阳台!以与封?窗阳台相接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第【5,、6种方式所示【)
— : 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距室:内地坪起0.9【米的高度计算
】 》 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女儿墙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 , ?2、各计算》建筑间的《地坪高差《须纳:入计算
— : 3、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建【筑,自身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但对相邻建筑的影】响须纳入计算
【
, 《 , 4、桥《梁、山体和》透空的栏杆》、构架的遮》挡影响可以不—纳,入计算但是挖—山体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算内?容
》 5》。、满窗计算宽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以窗户【(,阳台)中《心点两侧各》延,1.2米为计算【范围
【 6、分—析,。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基,。础资料
】。 主要日照【分,析资:料包括?
《 (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由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数】字,地形图
! :(二)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盘》片(附有建筑坐【标、屋顶标》高和±0.00处】绝对标?高等)
! (三)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含室内基底标!高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四)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在建或已—批未建建筑的资料】以规划方案》或施:工图为准
【 (六)】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 , (二《)受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 数、高度、!位置:等);?
— 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
? 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窗位编号—、窗台高度》等);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的—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四)日》。照分析结论
】。 : : 1、沿线分—析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客体建筑》是否符合日照要【求,所,能达到的日照—时数;
》 —2、窗户分析—计算出客体》建,。筑每一?分析窗位《。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间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客体建筑的窗户!数及位置
— ? 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100?0~:12000);【
,。
, ?。 2)》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 3)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
】
第》十三条 日照【分析使用软件要求】
【 ,日,照分析应《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
?
?第,十四条 日照【分析与复《核报告的编制
】 日照分!析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及专业咨询机构【进行编制在完成【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后项目建设单】。位即应按《要求进?行日照分析报告的】复核
《 —为规范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防止错、漏杜—绝弄虚作假行为避】免建设项目由同一家!单位进?行分析和复核,【由规划部门》委托有资质的非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编制】单位对九《江市域内的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核?
: 》 日照分析复—核机构需编制日照】分析复核报告—作为:规划审?批的依据《之一对日照分析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两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实际?日照的最终结果【。
第!十五条 《 相关责任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按:照规划部《门的要求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有关情】况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及复核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
》第,十六条? :规,划报建要求
—
》 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建设—项,。目,在方:。案报建时应将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的报建窗!口不予受理规划管理!部,门,不予审批
》
— 第十七《。条 方案调整要求!。
? 规划方案!、建筑设计调整【导致:建筑的总图位—置、:单体平面、建筑高】度等改?。变的应?根据规划管》理部门意见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报送调整后的!日,照分析报《告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
—
《第十八?条 日照》分析:的救济
《。
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少:量,住户或使不规—则,住宅主要朝向—达不:到日照标准》时建设单位经征【得该:。部,分受影响住户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予以规划许可】。
【 第十九条》 解释权》属与执行
! 本规定—由九江市《建设规?划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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