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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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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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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跨区、县!建设项目指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同一—。。。个行政辖区的建设项!目
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指含—有剧毒化学品生【产(产生《)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设备)的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第四】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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