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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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跨区、县建设项目指!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同一个行政【。辖区的建《设项目
】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指含有剧毒化】学品生产(产生)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设?备,。)的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第四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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